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标准 [附条文说明] JGJ/T187-2019 建标库

5.3  基础计算

5.3.1  根据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GB50010-2010第6.4节的规定,塔机基础在剪力和扭矩共同作用下,验算其剪应力之和应不大于0.25βcfc(βc为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,强度等级为C25~C50时,βc=1)。考虑一般塔机基础所受的扭矩Tk较小,例如QTZ63塔机的Tk=228kN·m,QTZ80塔机的Tk=305kN·m,ZJ6012塔机的Tk=350kN·m,ZJ7030塔机的Tk=660kN·m,远小于混凝土基础1/4的开裂扭矩[T];对方形基础长5m、宽5m、高1.2m,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时,[T]为7890kN·m。故简化设计中可不考虑扭矩的作用。

    当塔机基础节设有斜撑时,可简化为无斜撑计算,但基础钢筋宜按对称式配置正负弯矩筋。按国家标准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GB50007-2011第8.2.7条规定,本节所列公式中的荷载不包括基础及其上土的自重。净反力是指扣除基础及其上土自重后传至基础底面的压应力。

5.3.2  塔机的塔身是立体桁架式钢结构,力的作用机理和结构构造类同于格构式钢柱,故规定了塔机的4根立柱所包围的面积作为塔身柱截面。

    倾覆力矩设计值M按基础主轴x、y方向分别作用,计算基底压力,再计算基础的内力、配筋。按公式(5.3.2)计算出塔机的塔身柱边基础截面Ⅰ-Ⅰ的内力弯矩与精确计算值相比,误差一般在5%以内。

5.3.3  为了和本标准上述公式中符号一致,即倾覆力矩作用方向的基础底面边长为b,故注图5.3.3中条形基础的纵向尺寸为b、横向尺寸为l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