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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》  搬迁和临—时安置的补偿 【 第二【十五条  因征【。收造成被《征收人搬迁》的应按下列标准【支付:搬迁和?临时安置补偿 【   【。  (一《)住宅房屋的—搬迁:。。补偿按征收房屋建筑!面积:每平方米《补偿10元每户【不足6?0,0元的按600【元,补偿:。一,次性支付 》 : :     (—。二)非住宅房屋【的搬迁补偿按征【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!方米补偿《12元每户》不足700元的按】700元补》偿一次性支》付 ?     】(三)住宅房屋【临时安置的》。补偿  ! ,  1.选择货【币补偿的按征收房屋!建筑面积《每平方米每月补偿】。。10元每户每月不足!600元《的按600》元补偿一次性支付半!年;  ! ,  2.选》择产权调换的—按征收房屋建筑【。面积每平方》米,每月补偿10元每户!每月不足60—0元的按600元】补偿自?搬迁之日起至—通知回迁之》。日止每年发放—一次如果超过安置协!议约定?的回迁期《限自超?过,。约定:的回迁日期起按照逾!期当年?的标准增加》50%支付临时【安置补?偿; 》。     3】.征:收部门?为被征收人》提供周转用房—的不支付临时—。安置补偿 】     —(四)非住宅房【屋的:临时安置《。补助费?包含:在因征收《造成停?产停业损失补偿之内!不重复计算 【 ?。 第二十六》条  停产停业损失!按照:下列标准补偿 】     】(一)非住宅房屋和!住宅房照从事—商业:经,营(:征,收前已依法》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征!收时正在营业依法】纳税)房屋》选择货币补偿的每年!按,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!格的8%《计算补偿一次—。性支付半年 —   【 , (二)非住宅【。房屋和住宅房照从事!商业经营(征—收前已依法取得工商!营,业执照征收时正在】营业依法纳税—)房:屋选择产权调换的每!年按:照被征?收,房屋评估价格—的8%计算补偿自】搬迁之日起至通【知回迁?之日止每年发—放一次如《果超过安《。置协议约定的回迁】。期限自超过》约定的回迁日—期起按照《逾期:当年的标准增加50!%支付?临时安置补偿 【 第二十七!条  被征收人在】征收:。。补偿方案确定的【。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!协议并?完成搬迁的应予以奖!励具体?标准在征收》补偿方?。案中确定 》 : 第二十八【条  被《征,收房屋面积按本【办法:规定上浮《后仍:不足:。45平方米的补偿标!准   !  (?。一)选择《货币补偿的不足4】5平方米部分按照评!估价格?给予50%》的补偿 !   ? ,。(二)选择产—。权调换的安置4【5平方米《的房:屋被征收人》。按安置房屋》市场评估价》。格的50%支付不足!45平方《米部分增加面—积款经有关部门认】定无力缴纳该增加】面积款的可》办理有限产》权 《 第二十—九条  产权调换房!。屋,层位由被征收人按】自选顺序号依—序自主选择并予以公!示  】。   自《选顺:序号=搬迁顺序号】。+协:议,顺序号(如自选【顺序号相同以搬【。。迁顺序号为主)【 : 第三—十,条  市人》民政府?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!强对建设《活动的监督管—理对违反城乡规【。。划进行建设的依【。法予以处《理 — ,。    《市人:。民政府作出》房屋征收《决定前房《屋征收部门组—织由:监察局、公安局【、规划局、住房城乡!建设委、公证处【、社:区等有关单位组成房!。屋认定领导小组【依法对征收》范围内未经登记【的建:筑进行调查、认定和!处理监察局负责对】认定工作《进行监督;公安【局负责对认定建筑】的所:有人:。。户籍进行《确认;规划》局负责对认定建【筑的建设年限—进行确认;》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!对认定建筑的—建设标?准、认定建筑的所】有人是否拥有其他有!照房:屋进行确认;社【区负:责对认定建》筑的:所有人居住情—。况进行确认;—公证处?对认定行为进行公】证对认定为合法建筑!和未:超,过批:准,期限的临时建—筑的应?当给予补偿》;对认定为违—法建筑?和超过批准期限的】临时:建筑的不《予补偿?;,对符合棚户区改【造优惠条件的无房照!唯一:住,房户参?照棚户?区改造的政策按【72%进行补偿或安!置 — 第三十《一条  征》收公有住宅房屋【被征:收公:有,房屋承租人购买该】房屋产权的》按照本办法规定予以!补偿:。安置: ?   》  征收公》有住宅房屋被征收】房屋所有权人—。与公有房屋承—租人解除租》。赁合同或被征收房屋!所有权?人在征收前已对公有!房屋承租《人进行安置》的对公有房屋所【有权人给予补偿【安置 《     被!征收公有住》宅房:屋所有?权人与公《有房屋承租人不【解除租赁合同—的应当对公有住宅房!。屋所有?权人按本办》法进行房屋》产权调?换产权?调换:安置:的房屋由原公有房屋!承租人继《续承租 《   【  征?收具有部分私—有产:。权的住宅《房屋在公、私—所有权人未》达,成一致意见前应当】将补偿款提存或者】实行产权调换 【 ?。。 第三十二条  !房屋征收部门—与被征收人依照本】办法的规定就补偿】方式、补偿金额和】支付期限、用于【产权调换房屋的地】点和面积、搬迁费、!临时安置费》或者周转用房、【停,产停业损失、搬迁期!限、过渡方式—和过渡期限等—事,项订立补偿协—议 《。 ?    补偿协议订!立,后一方?当事人?不,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!义务的另一方当事】人可:以依法提《起,诉,讼 — ,第三十三条》  :房屋征?收部门与被》征收人在《。征收补偿方》案确定的签约—期限内达不成补偿】协议或者《被,征收房屋《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!房屋征收《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!收决定的市人民政】。府,依照本?办法的规定按—。。照征收补偿方案作】出补偿决定并—在房屋?征收范围内予以【公告  !。   补《偿决定应《当公平包括本办【法第三十《。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有!关补偿协《议的事?项 :  — ,  被征《收人对补偿》决定不服的可—以,依法申请行政复【议,也可以依法提起行】政,诉讼 《 第三十四】条  ?实施房?屋征收应当先补偿、!后搬迁 】。。    《 作出房《屋征收决定的市【人,民政府对被征—。收人给予补》偿后:被征收人《应当在补偿协—议约定或者补偿【决定确定《。。的搬迁期限内—完成搬迁 — 《。    任何单位和!个,人不得采《取暴力、威胁或者违!反,规定中断《供水、供热》、供气、供》电和道路通》行,。。等非法方式迫使被】征收人搬迁》。禁止建设单位参与】搬迁活动 ! 第三十五条  被!征收人在法》定期限内《不申请行《政复议或《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!补偿决?定规定的期限—内,又不搬迁《的由作?出,房屋征收《决定:的人民政府依法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!行   !  强制执行申请】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!和专户存储帐—号、产权《调换房?屋地:点和面积等》材,料 《 ? ,   ?人民法院作出执行】裁,定后人?民,。政府应组织房—屋,征收等相关部门积极!配合法院实》施强制措《施,。强制: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!人承担 !第,三十六条《 ,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!依法建?立,房屋征收补偿档案】并将分户补偿情【况,在房:屋征收范《围内向被征收—人公:布  】   ?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!征收补偿费用—管,理和使?用情况?的监督?。并公布审计结果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