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二章  征收!决定 【 第六条  为【了保障国家安—全、促?进国民经《济和社会《发展等公共利益的】需,要,有下列情《形,之,一确:需征收房屋的由市人!民政府作出》。房屋征收决》。定 : ,     (!一)国防和外交的需!要; ?     !。(二)?由政府组织实—施的能源、交通【、水利?。。等基:础设施建设的需要;! —    (三)【由政:府组织?实施的科技、教【育,、文化、卫生、体】育、环境和》资源保护、防灾减】灾、文?物保护、《社会福利《、市政公用等—公共事?业的需要《; : 《     (—四)由政《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!安居工程建设的需】。要; 】    《(五)由政府—依照:。城乡规划法有关规】定,组织实施的对危房】。集中、基《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!行旧:城区改建的》需要:; ?    【 (六)法律、行】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!共利益的《需要 —。 第七条》  依照本办法第六!条规定确需》征收房屋《。的,各项建设《活动应当符合国民】经济和?社会发展规划—、土:。地利用总体规—划、城乡规划和专】项规划保障性安【居工程建设、—旧城区改《。。建应当纳《。入市国?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!度计划 》 ? 第八条  市【房屋: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!偿方案报市人民【政府 】    市》人民政府应》当组: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!偿方案?进行论证并》。予以公布征求公众】。意见征求意见—期限不得少于—30日 !第九条  市人【民政府应当将征求】意见情况和根—据,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!及时公?布 》。  ?   因旧城区改】建需要征《收房:。屋多: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!。。补偿: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!定的市人民》政,府应当组《织,由被征收人和—公众代表参加的【听证会并根据—听证会情况》修改:方案 — 第十条 —。 市人?民政府作出房屋【征,收决定前应》当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】社会:稳定风险评估;【房屋征收决定涉及】被征收?人500户以上【的应当经市》政府常务会议讨【论,。决定  ! ,  作出房》。屋征收决定前征收】补偿费用应当足【额到位、专户存【。储、专款专用 】 : 第十一条—  市人民政府作出!房屋征?收决定?后应当及时公告【公告应?当载明?征收补偿方案和【行政复议、行政【。诉讼权利《等事项 】     房—屋征收部门应当【做好:房屋征收与补偿的】宣传、解释》。工作: ?     房屋!被依法征《收的国有土》地使用权同时收【回 — 第十二《条  被征收—人对市人民政—府作出的房屋征收】决定:不服的可以依—法申请行政复议【也可以?依法提?起行政诉《讼 第】十三条  房屋征】收部门应《。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!房屋的?权属、区位、用途】、建筑面积等情况组!。织调查登记被—。征收人应《当予以积极配合调】查结果应当在房屋】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!人公:布 — 第十四条  【征收公告《发布:后被:征收范围《内的单位、个—人和涉及的有—关部门?不得进行下列—活动 【     (一)】房屋买卖《、交换?、出租、抵押—、典当、赠》与、:分割:、调换?;   !。  (二)居民常住!户口:的迁入和分户; !。 《    《(,三)申请、核—发营业执照、税务登!记等相关证照; 】    】 (四)土地使用】。。权出让、转让、出租!、抵押及相关用地】。审批:; 《 ,     (五】)企业转制、出【售、租?赁、承包、兼—并;  !   (《六)房屋的改建【、扩建、新建、翻建!及装修; 》 :   》  (七《。),改变房屋结构—和土地用《途 《 ,     房屋】征收部门应当就前款!所列的事项》。书面通知《有关部门暂停办理】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!。关手续?的书面?通知应当载明—暂停期限最长—不得:。超过1年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