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《章 总《则
【第一条? 为了《规范国有土》地上房屋《征收与补偿》活动维护公共利益】保障:被征收?房屋所有权人—的合法权益根—据国:务,院国有土地》上,房屋征收与补偿【条例、住建部国有】土地上房《屋,征收评估《办法等法规、规章及!相,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!实际:制定:本,办法
第!二条 《铁岭市城市规划区】内国有?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!偿适用本办法—
?。
第三条 铁!岭,市城:。市国有土地》。上房:屋,征收部门负责铁岭市!行政区域内国有【土地上房屋征收与】补偿工作
!
铁岭【市国有土《地上房屋征》收机构受铁岭市【。城市国有《土地上?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!体负责铁岭》市城市规划》区范围?内,的国有?土地上?房屋征收与补—偿工作
《
《
主要职责!是
—。
(一)拟!。定征收补偿》。方案;
》
【 (二)组织由被征!。收,房屋所有权人和公】众代:表参:加的征收《补偿方?案听证?会;
《
】。(三)?对拟征收项》目进:行社会?稳定风险评》估;
《
】。(四)征收补偿【费,用的专?户存储、监管;
】
【 (五)拟定房屋!。征收决定和补偿【决定;
! (六)【对征收范围内房屋】的权属、区》位、:用途:、建筑面《积等:情况进行调查登【记;
【
:。 (七)根【据法律规定委托有关!机构实施征收与补偿!;,
— ? (八)办》。理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执行相》关手续;《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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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九)负【责房屋征收补—偿档案?。的管:理,
— ? 铁岭市城市—规划区内的县—级人:民政府可按本办法】规,。定实施国有土地上房!屋征收与补》偿工作
】
,第四条 市人【民政府?财政、国土、审【计,、住:房,建设、?规划、?。。发展改革《等有:关部门按照各—自职责?共同做好房屋征【收,与补偿的相关工【作
》
第?五条 任何—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!办法规定的行为都】。有权向房屋征—收部门?和其他有关》部门举?报接到举《报的房屋《。征收部门和其他【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!及时核实、处—。理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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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监》察机关应《当加:强对参与房屋—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有!关,部门或者单位—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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