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】。基本:规定
《
3!.1 一《般规定
3】.,1,.2: 本条为建》筑节:能工程施工质—量验收规《。。范,。(,G,B :50411-200!7)规定的强制性】条文内容
》。
本条根据!建筑节能工程施【工质量验收规范【(GB 《504?。11-2《007)第3.1】.2条的规定—及住房?和城乡?建设部标准定—。额司给深圳市建设局!的请示复函结合【我市的工程实践【综合确定《
20】09 年3 月10!。 日住?房,和城乡建《设,部标准定额司在对深!。圳市建设《。。局“关于确定因【设计变更降低建筑】节,能效果是否属于【违反强制《性标准的请示”的复!函中指出“根—据,规范(GB —50411-20】0,7,)‘基本《。。规定’3.1—.2 规《定,。当设计变《更后降?低了节能效果且【。达不到规范的有关】技术要求《应属于违反工程【建设标准强制性标】准的行?为”
》 根《据上:述复函的精》神本规?范将国标GB 【50411-200!7第3.《1,.2 条的“设计变!更不得降低建—。。筑节能效果”—修改为“设计变【。更不得降低建筑节】能标准”本条的其它!要求仍与国标规定】。相同
?
3.》1.4 本》条为建筑节能工程施!工质量?验收规范(G—B 5041—1-2007)规定!的内容在深圳经【济特区?建筑:节能条例第十二【条,也有类?似的规定其》评审:单位为市建》设行政主管部—门
3.1】.5 本条为—建,筑节能工程施—工质量验《收规范(G》B 50《。411-《2007)规定【。。。的内容增加》了对型式检验报告】在有效期内使用【的规定
3.!。1.7~3.1.9! 本条?为,建筑节能工程施【。。工质量验收规范【(GB 5041】1-2007)【规定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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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11 既!有建筑的改造—。必须保证《原结构的《结构:。安全:对此国务院建设工程!质量管理条例第【。。十五条也《作出了?专,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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