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基!。本规定
— 3.?1 一般规定—
3.1【.1 承担建筑节能!工程施工的企业【及检测?机构应具备相—应的资?质并建立相》应的质量保证体【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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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】。1.2 设计变更】不得降?低建筑节《能标准当设计变更】涉及建筑节能效果】。时应经原施工—图设计审查机构【审查在实《施前应办理设计变】更手:续并获?得监理或《建设:单位的?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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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3! 建筑节能》工程使用的》材料、设备和构件必!须符合设计要求及】国家、广东省及深圳!。市,有关标准的规定严】禁使:用国家、《广,东,省及深圳市明令禁止!和,淘汰的材料、设备】和,构件:
— 3.1.4 】建筑节能《工程:中采用的新技术、】新设备、《新材料、新工艺应】在市建设主管部门的!组织下进行评审【、鉴定及《备案
— 施?工,前应对?新的或首次采用【的施工工《艺进行评价制订【专门的施工技术【方案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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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3.1.5—。 材料和设备进场】验,收应遵守下列—规定:
1 】对,材料和设《备的品?种、规格、数量、包!装、外观和尺寸【等进行检查验收【并应经监理工—程师(建设单位【代表)确认形成【相,。应的验收记录
】 , 2 对—材料和设《备的质量《。证,明文件?进行核查并应—经监:理工程?师(建设单》。位,代表:)确认纳《入工程技术档案【进入:。施工:现,场用于节能工—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!具有出?厂合:。格证:、中文说明》。书及相关性能检【。。测,。报,告;:定型产品和成—套,技术应有有效—期内的型式检验报】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!按规定?进行出入境商—品检验
— 3 对材料】和设备应按照本规】范附录?A及各章的规定【在施工现场》抽样: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!样送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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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3.1.6 型式】检验应包括产品标】准的:全部:项目项?目内:容与指?标不应低于设计图】纸及附录A》的要求?外墙外保温系统应】包,括系统?的安全性《与耐候性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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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!7 建筑节能工程所!使用材料的燃烧性】能等级和阻燃—处理应符合设—计,要求:和现行国家标准高】。层民用?建筑设计《防火规范《GB 5004【5、建筑《。内部装修设计防【火规范GB 50】222 《和建筑?设计:防,火规范GB 500!16 的规定
!
? 3.1.8 建!筑节:。能工程使《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!现行有关标准对【材料有害《物质限量《的规定?不得对?室内外环境造成污】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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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3.1?.9 节能保温材料!在施工使《用时的含水》。率应:符合设计要求、工艺!要求及施工技术方】案要求
】 当无上述》要求时节《能保温材《料在施工使》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!于正常施工环境【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!否,则应采取降低含水】。率的措施
!
3《.1.10 —当建筑?节,能工程采用本规范】未列出的其他材料、!设备:、工艺或做法时应】。。符合下列《规定
— 1 所》采用的?保温材料应》符合本规范》第3.1.3 条】的规定;
— , 2 施工【。工艺或做法》。应符合设计文—件要求和经审—批的施工技术方案的!要求;
《
3 【节能工程的施工【质量应符合》本规:范相关章《节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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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》。1.11 既—有建筑节能》改造工?程必须确保建筑【物,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!。用功能当涉及主体】和承重结构改动或】增,加荷载时必须由原】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!资质:的设计单《位,对,既有建筑《结构的安全性进【行核:验、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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