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基!。本,规定
《 ,。 3.1 》一般规定
【
,3.1?.1 承担建—。筑节能工程施工【的企:业,及,检,测机构应《。具备:相,应的资质并》建立:相应的质《量保证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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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》.1.2 设计【。变更不得降低建【筑节能标准当—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!。能,效果时应经原—施工: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!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!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!或,建设:单位的确认
【
》。。 3.1.3 建筑!节能:工程:使,用的材料、》设备和构件必须【符合设计要求及【。国,家、: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!标准的?规定严禁使用国家】、广东省及深圳【市明令禁止》和淘汰的材》料、设?备和构件
》
3.!1.4 《建筑节?能工程中采用—的新技术、新设备】、,新材料、新工艺应在!市建:设主:管部:门的组?织下进行评审、鉴】定及备案《
—施工前应《对,新的或首《次采用的施工—工艺:进行评价制订—专门的施《。工技术方案
!
3.1.】5 材料和设备进】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!定
— 1 对材料和设】备,的,品种、规《格、数量、》包装、外观和尺寸】等进:行检查验收》并应经监理工—程师(建设单—位代:表)确?认,形,成相应?的验收记录》
》 2 对材料和【设备:的质量证明文件【进行: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!师(建设单位—代表:)确认纳入工程技】术档:案进入施工现场【。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!和设备均应》具有出厂合》格证、中文说明【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!告;定型《产,。。品和成套技术应【有有效期内的型式】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!设备:应,按规定进行出入境】商品检验
》
: : ,3 对材《料,和设备应《按照本规《范,附录A及各章—的,规定在施《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!应为见证《取样送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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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》1.:6, ,型式检验应包—。括,产品标准《的全部项《目项目内容与—。指标:不应低于设》计图纸及附录A【的要求外墙外保温】系统:应包括系统》的,安,全,。性与耐候性》检,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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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!1.7 《建,筑节能?工,程所使用材料的【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!处,理应符合设》计,要,求和现行国》家标准高层民用建】。筑设计防火》规范GB 50【045?、建筑内部装修【设计防火规范GB】 502《22 和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!B 50016 的!规定
【
: 3.?1.8 建筑—节能工?程使用的材料应符】合国家?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!。有,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!得对:室,内外环境造成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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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.1?.9 节能保—温材料在施工使【用时的含水率应符】合设计要求、—工艺要求《及施工技术》方案要?求
《 当《无上述要求》时节能?保温材料在施工【使用:时的含水率不应【大于正常施工—环境湿度下的自【。然含水率《否则应采《取,降低含水率的措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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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3.?1.:1,0, 当建?筑节能工程采用本】规范未列出的其他】材料、?设备、工艺或做【法时应符合下—列规定
《
, 1 所【采用的保温》材料:应符合本规》范,第3.1.3 条的!规定;
】 ,2 施工工艺或【做法应符《合设计文件》要求和经审批—的施:工技术方案》的,要求:;
— 3 节能》工程的施工质—量应符合《本规范相关》。章节的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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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?1.11 既有建筑!节能改造工程—必须确保建筑—物,的结构安全和—主,要使用功能当涉【及主体和承重—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!时必:须由原设计单位【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!计单:位对:。。既有建筑结构的安】全性进行核验、确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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