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! 总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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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《 规定目—的和依据
】 为加—强城乡规划》和建设管理保障【城乡规划实施—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!法,、广东省城市控制性!详细规划管》理条例和《韶关市?城乡规划《管,理工作导则等法律】、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:本,规定
】 第二《条 规划—区和适用范》围
】 韶关市的规—划区是指韶关市【行政区域范围可以划!。分,为城市规划区、【镇规划区和村庄【规划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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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】本市规划区内制【。定、修改《和实施城《。乡,规划应当遵守本规】定
《。 , , 各项建—设工程的规划管理】和建设应当按照【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!村庄规划《执行;?详细规划、村—庄规划未作出规【定或者?尚无经批《。准的详细规划、村庄!规划的?应当按照上层次【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!。、法规、规章及【本规定执《行
】 本规?定未:涉,及的内容应符—合国家、广》东省现?行法律、法规、【规范和韶《关市有关规定的要】。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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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三条 》坐标系?统与:高程系统
【。 在本市规!划区内制定城—乡规划和实施规【。。。划管理?应当采用韶关市【平,。面坐标系统和—高,程,系,。统并:且应当与国家坐【标系统相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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