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四章 建—设,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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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一条 项目【单位应加强对绿色】建筑施工的管—理在招标《文件和相关合—同中明确勘察、设】计、施工、监理、】建筑工程材料供【应等单位关于绿色施!。工的责任对施工【组织设计及》方案、?施工:准备、?建筑工程材料—采购、施工过程【、竣工验收等进行协!调和监?督
第二十二条】 项目单《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!制的:施工招标文》件应当明确绿色【施工:要求并提《供相关资料施—工单位应《当在:投标文?件中编制绿色施【工技术措施并将绿色!施工技术措施的增】量成本费用在投【标,报价中?单列项目《单位应将绿》。色施工?技术措施作为技术标!评审条件绿色施工】方案:评审分值在》技术标中的权重应】当不:小于 20%
】第二十三条》 施工单《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!根据相关标准和【技术规范在施工组】织设计中编制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】筑施工方案专篇确】定绿色施工》。控制流程和绿色【施工技?术并报监《理,单位审?批后方可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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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施—工方案专篇编制内容!应参考秦皇岛—市绿色施《工技术导《则和:评价:方法:
第?二十四?条 施工《单位应严格》按,。照通过施工图设计审!查的设计文件和绿】色施工方案进行施工!工程建设所》。使用的建筑材料、建!筑构:配件和设备应—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!绿色:。建筑标准、规范的要!求施工单位应—接受:市(区)建设行【政,主管部门的》监督:管理并应建立—完,整的绿色施》工档案
》第二:十五条 监理单位】应依据?绿色建?筑,标准、工程设—计文件?以及秦皇《岛市:绿色施?工监理指引对—施工单位制》定,的绿色施工方案进】行审查负《责对绿色施工全过】程,进行监?督未经检《验合格或不符合绿色!。建筑设?计要求?的建筑材料》、建筑构配》件和设备监理单位应!禁止在建筑》工程:中安装和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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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六条 建筑工】。程质量、《安全监?督机构按相》关,法律:法规及秦皇岛—市绿色建筑设计【要求和审查指—南、:秦皇岛市《。绿色施工技术导【则和:。评,价方法以及秦皇岛】市绿色施工监理【指引等相关文件【。的要:求负责质量安—全的监督管》理
第二》十七条 工程竣工】后项目单《位应向市(县、【区)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:申,请,绿色建筑专项验【收绿色建筑专项验收!应符合秦《皇岛市建筑工—。程绿色建筑竣工【验收要?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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