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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! ? 第六条 建—设主管部门应当【会同有?关部门根据当—地社会经济发展【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!编制燃气专业规划经!上一级建设》主 管部门》组织论证后报—本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后,实施 《    《瓶装燃?气供应?站点的设置应—当城乡统筹》、布局合《理设区的《市建设主管部门应】当按照?。燃,气专业规《划的:要求对?瓶装燃气《供应站点进行城乡】统一规?划并报本《级人民政府批准【。 第?七条 城市建—设,应当按照城》市详细规划和燃气】专业规?。。划配套建设相应【的燃气设施或者【预留:燃气设施配套建【设用地?预,留的:燃气设?施配套建《设用地未经法定程】序批准不《得,改变用途 》  《   ?城市新区开发—、旧:区改:造工程新《建、扩建、改—建道路、桥》梁等市政工程按【照,燃气:。专,。业规划必须建设管】道,燃气设施的管道【燃气设施应当与主】体工:程同时?设计、?同,时施工、同时—竣工验收 】   ?。 ,。。高层住?宅以及在燃》气专业规划范围内的!新建住宅应》当配套建《设管道燃气设施与主!体工:程同时设计》、同时?施工、同时竣—工验收 第八条】 新建、《改建、扩建》。燃气工程项目—。应当符合燃气—专业:。规划并?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【。由发:展改革部门会同同】级建:设主管?部门核准 —     燃气】工程项目应当依法】进,行安全?评价并具有》相应的安《全设施安《全设施必须》与主:体工程同时》设计、同时施—工,、同时投入生—产和使用 —第九条? ,燃气工?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!件应当符合城镇【燃,。气设计规范等国【家有关技术规范【的要求并按照项【目,管理权限报建设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政!府投资的燃》气工程项目》的初步设计文—件审查按照国—家和:省有关规定执—行 》    燃气—工程的消《防设计图《纸以及有关》资料应当报公安消】防,机构审核;未—。经审核或者审核【。不合格的建》设主管部门不得发】给施工许可证建【设单位不得》施工 ? 第十条 燃气工】程的勘察、设计、施!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!行国家和《省,有关标准和规—。范,燃气工?程建:设选用的设备、材】料应当符合》国家标准 第十】。一条 燃气》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!应当依?法组织竣工》。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!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!使用 —     建设单】。位应当自燃气—工程竣工验》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!。内按照国家有—关规:定向: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! 第十二《条, 燃气工程竣—工验收后建设单【位应当按照国家【有关档案管理的规】定收集、《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!文件资料建立—健全:项,目档案?。及时向城建档—案管理机构移交【项目档案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