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2 ! 水利水电工程建】。筑,物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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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.!1 : ,水利:水电工程的永—。久性:水工建筑物的级【别应:根据其所属工程【的等别?、作用和重要性按表!11.2.1确【。。定
【表11.2.1【 永久性》水工建筑《物,的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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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》2.2 失事后损!失巨大或影响十分】严重的水《利水:电工程的2级—~5级主《要永久性《水工建筑物经—过论证并报主管部】门批准可《提高一级设计洪【。水标准相《应提:高;失事后造成损】。失不大的水》利水电工程》的,1级~4级主—要永久性《水工:。建,筑,物,经过:论证并报主管—。部门:批准可降低》一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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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.3 !水库大坝的2—级、3级永久性【水,工建筑物坝高超过】规定指标时》其级别可提高—一级但?防洪标准可不提高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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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】.4 当》永久:性水工建筑物—基础:的工程?地质条件特》。别复杂或采用实践经!验较少的新型结【构时对?2级~5级》。建筑物可提高—一级设计但防洪标】准可:不,提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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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.】5 平原区—水闸工程的级—别应根据其所属工】。程,的等别按本标准【表11.《2.1确定山区【、丘:。陵区水利水电枢纽中!的水闸级别 应根】据其所属枢纽工【程,的等别?和水闸自《身的重要性按本标】准表11《.2.1确定位于】防洪(挡潮)堤上的!。水闸其级别不得低于!防洪(?挡潮)堤的级别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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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11.2.6— , 供水?工程利用现》有河道输《水,时,。河道堤防级别—应根:据供水工程的—等别:、现有河道》堤防级别《、输水位抬高可能造!成的影响等因素综】合确定但不得低于】现有河道堤防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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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】2.7 》灌溉渠道或排水沟】以及与灌排有关的】水闸:、渡槽?、倒虹?吸、涵洞、隧—洞等建筑物》的,级别应按现行国【家标准灌溉与排【水工程?。设计规范GB— 50288的【有,关规:定执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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