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—.2 水利水【电工程?建筑物级别》
1!。1.2.1》 :水利:水电:工程的永《久性水工建筑物【。的,。级别应根据其所属工!程的等别、作用【和,重要:性按表11.2.1!。。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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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1.【2.1 永久【性水工建筑物—的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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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1.:。2.:2 失事后损失巨!大或影响《十,分严重的水利—。水电工程《的2级?~5级主要永—。久性水工建》筑,物经过论证并报【主管部门批准可【提高一级设计洪【水标:准相应提高;失事后!造成:损失不大的水利【水电工程的1级【~4: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!筑物经过论证—并报主管部门—批准可降低》一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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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.3【 :水,库大坝的2级、3】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!坝高超过规定指标时!其,级别:可提高一级但防洪】标准可不提》。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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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.!4 ?当永久性水工建【筑物基础的工—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!或采用实《践经验较少的新型结!构时对2级~5级】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!计但防洪标准可不提!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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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.!5 ?平原区水闸》工程的级别》应根据其所属工程】的等别?按本标?准表11.2.【1确定山区》、丘陵区《水利水电《枢纽中的水闸—。级别 应《根,据其所属枢纽—工,程的等别和》水闸自身的》重要性按本标准表1!1.2.1确定【位于防洪(挡潮)堤!上的水闸其级别不得!低于防洪(挡潮)】堤的级?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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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.6【 :供水工程利用—现有河?道输水时河道—堤防级别应根据【供水工程的等别、现!有河:道堤防级《别、输水《位抬高可《能造成?的影响等因素综合】确定但不得》低于现有河道堤【防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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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】2.7 《 灌溉渠道或—排水沟以及与—灌,排有关的水闸、【渡槽、倒虹吸、涵】洞、隧洞等建筑【物的:级别应按《。现行国家标准—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!规范GB《 50288—的,有关规?。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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