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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《.2: 核 电 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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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.1 !核电厂与核安全相】关物项的《防洪标准应为设计】基准洪水设计基准】洪水应根据可能影】响厂址安全的各种】。严,重,洪水事件及其—可能的?不,利,组合:并结合厂《址特征综合分—析确定?
7.2!.2: 可能影响—核电厂厂址安全的】。严重:洪水事件应包—括天文潮高潮位【、海平面《。异常、风暴潮增水、!假潮增水《。。、海啸或湖涌增水、!径流洪水、溃坝【洪水、波浪以及其他!因素引起的》洪水等
!7.2.3 【。。对于滨海、》滨河和河口核—电厂应根据厂址的自!然条件分别确定【可能:影响厂址安全的【。严重洪水《事件:并应按相关规—定进行组《。合应:选择最大值作为【。。设计基准洪水位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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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《.4 最终确【。定的核电厂设计【。基准洪水位不—应低于?有水文记《录,或历史上的最—高洪水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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