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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 — 管道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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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!5.1 穿—越和跨越有洪水威】胁水域的输油、输】气等管道工程—应根据工《程,规,模分为三个防—护等:级其防护等级—和防洪标准应按【表6.5.1—及所穿越和跨—越,水域的防洪要求确】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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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6.5.【。1 输油、输气等!管道工程的防—。。护等级和防洪标【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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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注输水管道工程!的防护等级和防洪标!准按本标准第1【1章的有关》规定确定《
—6.5?.,2 对于特别【重要的大型管道工程!经分析论证可采用大!于100年一—遇的防洪《标准进?行校: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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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【3 从洪水期【冲刷较剧《烈的水域底部—穿,过的输油、输—气等管?道工程其埋》深应同时满足—相应:防洪标准洪水—的冲刷深度和规【划,疏浚深度《并,应预留安《全埋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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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》.4: 经过行、蓄【。。、滞:洪区的管道》工程的防《洪标准应结合所在】河段、地区的行、】蓄、滞洪区的要求】确,定不:得,影响行、蓄、滞【洪区的正常运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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