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】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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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》 为加强建德【市城乡规划管—理保证城乡规—划的实施参照杭【州市城?市规划管理》技术规定《(试行)及》。相关法律《法规:结合建德市城乡【规划管理的实际【情,况,特制定?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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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本规!。定适用于建德—市城乡各级城镇、乡!、村:庄建设用地范—围内新建、改扩建】。项目及相关规划编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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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?详细规划《编制、选址》论证报告、城市设计!、,建筑设计《涉及:建筑:高度、建筑间距、】建,筑,退,让、设?计标高和《日照、建筑风—。格与色彩等》建筑:。。管理内容应符合本】。规定:
历史风!貌街区和历史地段、!旅游综合体以及城市!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确定的《。其它特定区域在规划!设计:时可根据实际—情,况和特殊要求确【定地块的建筑—。密度、容积率—、绿地率、建筑退】让和建筑间距—等指标报市人—民政府批准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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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在》符合本?规定的同时应同时】满足消防、水利、】旅游:、人防、交》通、环保、》国土资源、林—业等:相关部门技术规范】要求
第四】条, 临时建设工程按!有关规?定,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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