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脚!手架
— ,4,.1 一般规定【。
《4.1.1 — 脚手架包括落地式!脚,手架、悬挑式脚手】架、附着式》脚手架 《
4?.,1.2 脚手架】可,采用钢管扣件—、门架、碗扣架【等搭设
4【.1.3 》 严:禁使用竹木脚手架】、扣件式钢管—悬挑:卸,料平台、钢管悬挑式!脚手架
—4.1.4》 , ,脚手:架严禁钢木、钢竹】混搭严?禁,不同受力性质的【架体连接在一起【
4《。.1.5 严禁】采用单排脚手—。架 :
:4.1.6 — 脚手架搭》设(拆除《)前应?对搭设(拆》除)人员进行安全】。。技,术交底交《底内容应有针对性】交底双方履行—签字手续
4】.1.7 》 六级及以上大风和!雾、雨、雪》等,恶劣天气时应暂停】室,外脚手架搭设和拆】除
4.1.8! 脚手架搭—设后应组织验收【。办理:验收手续《验,收表中应写明验【收的部位内容—量化验收人员履行】验,收签字手续》。验收不合格的—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!组织验收验收合【格并挂合格牌—后方可使用》。
4.1.【。。。9 ?应对脚手《架进行定《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按!要求:填写检查表》检查内容《量化履行检查—签字手续对检查出】的问题应及时整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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