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脚!手架
4】。.1 一般》规定
4.】1.1 脚—手架包括《落地式脚《手架、悬挑式脚【手,架、附着式脚手架 !
4.1.2【 ,。 脚手架可采用钢】管扣:。件、门架、碗—扣架等搭设
】4.1.3 严禁!使用竹?木脚手架、扣件【式钢:管悬挑卸料平台【、钢:管悬:挑式脚?手架
4.【1.4 》脚手架严禁钢木【、钢竹?混搭严?禁不同受力性质的】架体连接在一起【
4.1.5 ! 严禁采用》单排:脚手架 《
4.1》.,6 : 脚手?架,搭设(拆除)前应对!搭设(拆《。除)人员《进行安全《技术交底交》底内容应有针—对性交底双》。方履:行签字手续》
4.1.【7 : 六级及以上—大风:和雾、?雨、雪等恶》劣天气?时应暂停室外脚【手架搭设和拆除 】。
4.1.8【 脚手架》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办!理验收手《续,验收:。表中应写明》。验收的部位内—容量化验收人员【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!收不合格的》应在:整改完?毕,后重新组织验收【验收合格并挂合格】牌后:方可使用
4.!1,.9 ?。 应对?脚手架进行定期和不!定期检查并按—要求填写检查表检查!。内,容量化履行检查签字!手续对检查出的【问题应及时》整改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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