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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》 脚手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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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4.1 一般规!定
》4.1.《1 脚手架包【括落地式脚手架、】。悬,挑式脚手架、附着式!脚手架
4.1!。.2 脚手架可】采用钢管扣》。件、门架、碗扣【架等搭设
【4.1.3 严禁!。使用竹木脚手架、】扣件式钢管悬—挑卸料平台、钢管悬!挑式脚?手架
4.1】.4 脚手架严禁!钢木、钢竹混搭严】禁,不同受力性质的【架体连接在一起【
4.》1.5? ,。 严禁采用单排脚】手架:
4.1.6】 :脚手架搭设(拆除】)前应对《搭设(拆除)人员进!。行安全技术》交底:交底内容应有—针对性交底双方【履行签字手续— ,
:。4.1.《7 : 六级及以上大风】和雾、雨、雪等恶劣!天气时?应暂停室外脚手架搭!设和拆除
【4.1.8 脚】。手架搭设后》应组织验收办—理验收手续验—收,表中应?写明验收的部—位内容量化》验收人员履行验收】。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!的应:在,整改完毕《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!合格并挂合》格,牌后方可使用 【。
4.1.9【 应对脚手架【。进行定?期和不定期检查【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!检查内容量化—履行:检查:签字手续对》检,查出的问题应—及时整改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