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《章 ?本规定?技术用?词含:义,和其:它要求
—。
第十二条 】 容:积率:是衡量建筑用地使】用强度的一项—。重要指标《其计算?公式为
【。
容积率》=总建?筑,。面,积/建筑用地面【积
—。
其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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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、总》建筑面积为建筑用】地范围内建筑物地上!。及地下?、,半地下建筑面积【的总和
《
!。2、建筑用地面【积为规划用》地,红线坐标范》围内的用《地面积
】
!
第十三条 】为合理提高土地使用!效率方便居住区【居民生活缓》解居住区建设中存在!的停车?场和配?套公建相对紧—张的矛盾鼓励—建设:单位在?城市:居住区配套》设施建设中积—极,投入特规定》如,下
》。
? : 1、对于》在规划条件》所规:定配建标准内建设的!地下(?半地下)居住建【筑配:。套公:建其建筑面》积的1/2不—参与:该地块的容积率计】算
【。 2、凡居】。住建筑配建》的地下(《半地下)停车—库未超?出按1辆车位—/户(每车位按3】0平方米《计):配置的?地下(半《地下)停车面—积的部分其建筑面积!。。不参与该《地块容积率》计算
—
? 3《、居住建筑》应配置适当》比例的地面》停车位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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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十四—条 本规定自【。公布之日起施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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