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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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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《 为了加强对建【筑活动的监督管理】。维护建筑市》场秩: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!量和:安全促进建》筑,业健康发展制定【本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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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在中华人!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!筑,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!的监督管理应—当遵守本法
】 : 本法所—称建筑活动》是指各类房屋建【筑及其附属设—施的建造和与其【。配,套的线路、》管道:、设:备的安装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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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建筑!。活动应?当确保建筑工程质】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!建筑工程《安全:标准
—第四条 国》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!。支持建筑科学—技术研究提高房【屋建筑设计水平鼓】励节约能源》和保护环《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!、先进设《备、先进工艺、【新,。型建:筑材料?和,现代管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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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五条? 从事建筑》。活动应?当遵守法律、法规不!得损害?社会公?共利益和他人的【合,法权益
!。 任何单位和个人!都不得妨碍和阻【挠依法进行的建【筑活动
第六!条 国?务院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对全国的建筑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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