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》4.2 》爆破器材的贮存【
—。
14《。.2.1 一般规!定
—
14.2.1.1! 爆破器》材贮存库《安全评价应按G【A/T 848【执行
》
1《4.2.1》.2 《爆破器材应贮存在】爆破器材库内任何个!人不得非法贮存【爆破器材
》。
,
,
?14.2.1.【3 单库允—许存:放量及存放方—式执行GB 5【008?9的规定总库的总容!量不得超过以下规】定
! 炸药为本—单位半年用量—;
《
》 起爆器材为【本单位年《。用量
】14.2.1.4 ! ,爆破器材单一—品种专库存放—若受条件限制同库】存,放,不同品种的爆破器材!则,应符合下列规定【
》
炸药类、!射孔弹类和导爆索、!导爆管可以》同库混存;
—
》 雷管类【起爆器材应单—独库房?存放;
【。
,
, 黑》火药应单独库房存放!;
【 硝酸铵不应!和任何物品同库存】。放
】 , 当不《同品种的爆破器【材同库存放时单【库,允许的最大存药量应!符合GB《 50089—的规定
!14.2.》。1.5 小型【爆破器材库》的最大贮存量—应按G?A 838执行
!
14.2.!2,。 可移动式爆破器!材仓库
】。
, : 可移动爆破器】材仓库的选址、【外部距离、总平面布!置,按GB 500【。89:和GA? 838的相关规】定执行?其结构应经》国,家有:关主:管部门?鉴定验收
—。。
14.【2.3 地下【矿山的井下爆—破器:材库与发放站—
》
,。14.2.3.【1 井下只准建】分库库容量不应超】过,炸药3天的生产用量!;,起爆:器材10《天的生产用量
】
《。14.?2.3.2 井下!爆破器材库的布置】应遵:守下列规定
【
井!下爆:。破器:材库不应设在—含水层或岩体破【碎带内;
【
? 井下爆破器!材库应设有独立的】回风:道;
?
— 井下爆—破,器材库距《井筒、井底车场和主!要巷道的距离—硐室:式库不小《于100壁》槽式库不小于6【0m;?
《
井下】爆破器材库距行【人巷道?的距离硐室式库不小!于25m壁槽—式库不小于20【。m;
! 井下》爆破器材库距地面】或上下?巷道的?距离硐室《式库不小于30m壁!槽式库?。。不小于1《5m:;,
】 井下爆破器材】库应设防爆门防【爆门:在发:生意外爆炸》事故时?应可:自动关闭且》能限制大量爆炸气】体外:溢,;
】 井下爆—破器材?库除设专门贮存爆破!器材的?硐室和壁槽外还应】设联通硐室或壁【槽,的巷道和若干辅【助硐室?;
】 贮存雷管和】硝化:甘油类炸药的硐【室或壁槽应设金属丝!网门;
! ? 贮:存爆破?。器材的各硐》室、:壁槽的间距》。。应,大于殉爆安全—。距离
?
14【.2.?3.3 井—下爆破器材》库,和距库房1》5m以内的联通巷】道需要支护时—应用不燃《材料支护;库—内应:备有足够数量的【。消防器?材
》
14.2.3.!4 有瓦斯煤尘爆!炸危险的井下爆破器!材库附近应》设置岩粉棚并—应定期更《换岩粉
!14.?2.3.《5 : 在多水平开—采的矿井爆破—。器材库?距工作面超过2.】5k:m,或井下不设爆—破器材库时允许在】。。各水:平设:置,发,。放站:
14.!2.3.6》 , 井下?爆破器材《发放站应符合下列】。。规,定,
,
《
发放站存!放的炸药不应超过】。0.:5t雷?管不应超《过1000发;
!
】炸药与?雷管应分开》存放并用《。。砖或:混凝土?墙隔开墙《的厚度不小于0【.25m
—
14.2】.3.?7 井下》爆,破器材库区不应设爆!破器材检验与销【毁场:;爆破器材的爆炸】性,能检验与销毁应【。在地:面指定的地点进【。。行
:
14.2!.,。3.8 不应在井!下爆破器材库房对应!的地表修筑永—久性:建筑:物也不应在距库房3!0m范?围,内,掘进巷?道
:
》14.2.》3.:9 井《下爆破?器材库应安装专【线电话并装备报警】器
【14.2.3.10! 井?下爆破器材库的电气!照明应遵《守下列?规定:
【。 应采用防爆】型或矿用《密闭型电气设备电线!应采用铜芯铠装【电缆;?
,
《
照明【线路的电压不应【大,于,36:V;:
》
》。贮存爆破器》材的硐室或壁槽不】安,装灯具;《。
:
【 电:源开关或《熔,断器:应设在铁制的配【。电箱内该《箱应设?。在辅助硐室》里;
】 爆》破器材库和发放【站,的移动式照明—应使用防爆型移动灯!具和防?。爆手电筒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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