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,。14.?2 爆破器材【的贮存
【
14—.2.1 一般】规定:
》
14.2.1.1! 爆破器材—。贮存库?安全:评价应按GA/T !848执行
—
《
1:4.2.《1.2 爆破【器材应贮《存在爆破器材库内任!何个人不得非—法贮:存爆破器《材
1】4.2.1.—。3 单库》允许:存放:量及存放方式执【行GB 500【89的规定总—库的总容量》不得超?过以下规定
—
!炸药为本单位半年】用量;
【。
》 起爆器材为本单】位年用量《。
《
1?4.2?。.1.4 爆破器!。材,单一品种专库—存放若受条件限制同!库存放不同品种的爆!破,器材则?应,符合下?列规定
!。 炸药类【、射孔弹类和导【爆索:、导爆管可以同【库混存;
!
: 雷管类起【爆器材应单独库【房存放;
》
!黑火药应单》独库房?存放;
【
—硝酸铵不应和任何】物,品同:库,。存放
》
:。
当—不,同,。品种的爆破器材同】库存放时单库—允许的?。最大存药量》应符合GB》 50089的规定!
—14.?2.1.5 小】型爆破器材》库的最大贮存量【应,按,GA 83》8执行
—
14》.2.2 可移动!式爆破器《材仓库
【
可移动!爆破:。。。器材仓库的选址、外!部距:离、总?平面布置按GB【 50089和【。。GA 83》8的相关规定执行其!结构应经《国,家有关?主管部门《鉴定验?。收
《。
?。14.2.》3 地下》。矿山的井下爆破器材!库与发放站
!
14.2—.3.1 》 井下只准建—分库库容量不应【超过炸?药,3天的生产》用量;起爆器—材1:。0天的生产用—量
:
》14.2.3.2 ! 井下爆破器—材库的布置应遵【守下列规《定,
:
【 井下爆《破器:。材库不应设在—含水层或《岩体破?碎带内;
】
井下爆!破器材库应设有独立!的回风道;》
》
井下爆破!器材库?距井筒?。、井:底车场和《主要巷?道,的距离硐室式库【不小于100壁槽】式库不小《。于60m《;
【 井下爆【破器材库距行人巷】道,的距离硐室式—库不小?于,25m?壁槽式库不小于2】0,m;
》
? 《。井下爆?。破器:材库距地面或—上下巷道的距—离硐室式库不小【于30m《壁槽式库不小—于15m;
!
,
井下爆】破器材库《应设防?。爆门防爆门在发生意!外爆炸事《故时应可自动关闭】且能限制大量爆炸气!体外:溢;
》
井】下爆破器材库除【设专门贮存》爆破器材的硐室【和壁:槽外还应设联—通硐室?或,。壁,槽的巷道和若干辅】助硐室;
【
【贮存雷?。管,和硝化甘油》类,炸药的硐室或壁槽】应设:。。金属丝网门;
【
— : 贮:。。存爆破?器材的各《硐室:、壁槽的间距—应,大于殉爆安全距离】
:
1》4.2.3》.3 《井下爆?。破器材?库和:距库房15m—以内的联通巷道【需要支?护,时应用不燃材—料支护;库内应备有!。足够数量的消防器】材
1】4.2.3.4【 , 有瓦斯煤尘爆炸危!险的井下爆》破器材库附近应【设置岩粉棚并应定期!更换岩粉
】
14.》2.3.5 在多!水平开采的矿—井爆破?器材库距工作面超】过2.5km—或井下不设爆破器】材,库时允许在各—水平设置发放站
!
,
1《4.2.3.—。6 井下爆破【器材发放站应符【合下列规定
】
【发放站存《。放的炸?药,不应超过0.—。5t雷管不应超过1!000发;》
》
》炸药与雷《管,应分:开存放并《用砖或混凝土—墙隔开墙的厚—度不小于0.25m!
《
1?。4.2.《3.7 井下爆破!器材库区不应设爆】破,器材检验与》销毁场;爆破器【材的爆炸性能检【验与销毁应在—地,面指定的地点进行】
14.!2.3?.,8 不应在井下】爆破:器材库房对应的地】表修筑永久》性建筑?物也不?应在距库房》30m?范围:内,掘进巷?道
【14.2《.3.9 —井下爆破器材库【应安装专线电话【并装备报警器
!
,
1?4.2?.3.10 井】下爆:破器材库的》电气:照,明应遵守下》列规定
! ? 应采?用防爆?型或矿用密闭—型电气设备电—线,应采用铜芯铠装电缆!;
?
,
【照,明线路的电》。压不应大于36V】;
—
: 贮存爆破【器材的硐室》或壁槽不《。。安装灯具;
!
电源】开,关或熔断器应设【在铁制的配》电箱内该箱应设在辅!助硐:室里;
—
【爆破器材库和—发放站?的移动式照明应【使用防爆《型,。移动灯具和防爆手】电筒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