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1《。4.2 爆破器材!的贮存?
:
,
?
14.2—.1 《一般规定
】
1?4.2.1.1 !。爆破器材贮》存库安全评价应【按GA/T 848!执行
》
14.—。2.1?.2 爆破器【材应贮?存在爆?。破器材库内》任何个人不得非法贮!存爆破器材
—。
14【.,2.1.《3 单库允许存放!量及存放方式执行G!B 50089【的规定总库的—总容量不得超过以下!规定
—
》 炸药?为本单位半年—用量:;
】 起爆器材为本!单位年?。用量
【
14.2.1【.4 爆破器材】单一品种专》库存放若受条件【限制同库《存放不同品》种的爆?破器材则应符合下列!规定
《。
【 炸药类、射孔弹类!和导爆索、导爆管】可以:同库混存;》
?
雷管!类起爆?器材应单《独库房存《放;
! ?黑火药应单独库房】存放;
【
: 硝酸铵不应!和任:何物品?同,库存放
】
《 当不同品种的爆破!。器材同库存放时单】库,允许的最大存药【量应符合G》B 50089的规!定
【14.2.1.5 ! 小型爆破》。器材库?的最大贮存》量应:按GA 838【执行
【。。
14.2.2 】 可移动式爆破器】材仓库
—
可移!动爆破器材》仓库的选址、外【部距离、《总平面布置按GB !50089和G【A 838》的相关规定》执行:。其结构应经国家有】关主管部门》鉴定验收
—
14.【2.3 地下矿】。山,的井下爆破器材库】与发放站
】
14.2.3.!1 井下只—准建分库《库容量不应超过炸药!3天的生产用量;起!。爆器材?10天的生》产用量
《
:
:
14?.2:.3.2 井下爆!破器材库的布置【。应遵守下《。列规定
【
井【下爆破器材库不【应设在含《水,层或岩体破碎带【内;
》
,
井【下爆破器材库应设】有独立的《回风道;
】
井【下爆破器材库距井筒!、井:。底车场和主要巷道的!。距离硐室《式库不小于1—00壁槽式库不【小于60《m;
—
:。 ?。 井下爆破器—材库距行人巷—道的距离硐》室式库不小于25】m壁槽式库不小【于20m《;
! 井下《爆,。破器材库距》地面或上《下巷道的距离硐【室式库?不小于30m壁【槽式:库不小于《。15m;
》
《
:。 ,。 井下爆破器【材库应设防》爆门防爆门在发生】意外:爆炸:。事故时应可》自动关?闭且能限制大量爆】炸气体外溢;
【
】 井下爆破》器,材库除设专门贮存爆!破器材的硐室和【壁槽外还《应设联通硐室或【壁槽的巷道》和,。若干辅?助硐室;
》
【 :。贮,存雷:管,和硝化甘《油类炸药的硐室或】壁槽应设金属丝【网门;
—
《 贮《存,爆,破器材的各硐—室、壁槽的间距【应,。大于殉爆《安,全距离
》。
1》4.:2,.3.3《 井?下,爆破器材库和距【库房15m以内【的联通巷道需要支护!时,应用不燃材料支【护,;库内应备有足够】数量的消防》器材:
,
14.】2.3?.4 有瓦斯煤尘!。爆炸危险的井下爆破!器材:库,附近应设置岩—粉棚并应定期更换】岩粉
》
14.2.】3.5 在多水平!开采的?矿,井爆破器材库—距,。工作面超过2—.5km或井—下不设爆破器材【。库时允许在各水【平设置发放站
】
?。。
14.2.—3.6? 井下爆破器【材发放站应符合下列!规定
?。
《。
,。 : 发放《站,存放的?炸,药不应超《过0.5t》雷管不应超过1【000?发;
【
? 炸药与雷管应】分开存放《并用砖或混》凝,土,墙隔开墙的厚度不】小于0.《2,5,m
》
14.2—.3.7 井下爆!破器材库区不应设】爆破器材检》验与销毁场;爆【破器材的爆炸性能】检验与销毁应在地面!指定:的地点进行
【
《14.?2.3.8 不应!在井下爆破》器材库房对应的地表!修筑永久性建—筑物也不应》在距库?房30m范围—内掘进巷道》
,。。
?
14.2.【3.9 井下爆】破器材库应安装专】线电:话并装备报警器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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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14.2.】3.10 井下爆!破器材库的》电气照明应遵—守下列规《定
:
【 应?采用防爆型或—矿用密闭型电—气设备电线》应采用铜芯》铠装:电缆;
! 照明线路】的电压不应大于36!V;
》
》 贮存爆》破器材的《硐室或壁槽不安装】灯具;
—。
《 电源开—关或熔断器应—设,在铁制的配电箱【内该箱应设在辅助硐!室里;
—。。
》 爆破《器材库和《。发放站的移动式照明!应使用?防,爆型移?动灯具和防爆—手电筒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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