爆破安全规程(已根据2016年修改单更新)GB6722-2014 建标库

13.6  个别飞散物安全允许距离

13.6.1  一般工程爆破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10的规定;对设备或建(构)物的安全允许距离,应由设计确定。

13.6.2  抛掷爆破时,个别飞散物对人员、设备和建筑物的安全允许距离应由设计确定。

13.6.3  硐室爆破个别飞散物安全距离,可按式(5)计算:

    式中:

    Rf——爆破飞石安全距离,单位为米(m);

    Kf——安全系数,一般Kf取1.0~1.5;

    n——爆破作用指数;

    W——最小抵抗线,单位为米(m)。

    应逐个药包进行计算,选取最大值为个别飞散物安全距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