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附表3 【主要: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!
《
,
】 序:号
?
建—设,。项目
— 用地类别 】。
—
《 《。居住
《
》商业服务业设—施
》 公共》管理与公共服务【
【工业
《。
, : 物流《仓,储 :
公用设!施 :
? 绿《地
】
》 一《类 :R1
《 , 二类》 R2
《。
三类 】R3
】。B
—。 A
【 一类 M》1
:
二类 】M2
】三类:M3
— , 一类、二类W【1、W2
— 三类W【。。3,
U
! G1
【
G2【
》
【 :1
— 低层居住建筑 】
—√ :。
《。 , ○
— ○
! ×
—。 ○》 ,
×【
》 ×
! ,×
《 , ×
【 × —
× 】
×【
《 ?。×
?
《
:。
:
? 2
《
《 多层居住建筑 】
○
!。
√ 【
? , √
》
《 ○
】。 ○
【 ○
》
×
! 《×
《 ×
】 × —。
》 ×
》 ×
!。 ×
】
【 3
【 《高层居住建筑 【
—×
《 ○
】 ? √
—。 ○
【 ○
】 ○ —
×
!
《 ,。×, ,。
—×
【 ×
【 , ×
】。 ×
《
《 ×:
】
4
!
《 集体宿舍
】 , : ×
!○
】○
《 ○
】。。 √
【。
》√,
— ○
】 ×
】 ○:
× !
》 ○ ?
× 】。
,。
×
!
?
】 5
— 居住小区教育设!施(中?小,学、幼托机构) 】
,
? √
! √
》 √ —
《 :×
》 :。。 √
!○
— :×
×!
:
: × 》
: : :×
》 ×
—
×
】
×
! :
! 6
》 居住》小区:商,业服务设施 —
》 ,○
?
√
】
√—
? : √
【 √
—
○
!。 ○
【
×
! , ?○
【 × ?
》 × ?
?。 ×
】 × 》
》
— , 7
》 《居住小区《文化设施(青少【。年和老年活动室、文!化馆等)
! ○?
《 √《
√】。
》 √
! √ ?
》 ○
— ?×
《 ×
】 ×
】 ×
【
×
】
: , ×
! ×
!
【 8
— 居住小区—体育设施 》
√【 ,
》 √
【 √
】 :○
】√
○!。
×】
— ×
【 ×
! ×
】 × ?。
《 ×
! ○
》 :
: ,
9】
: 居住小区】医疗卫生设》施(:卫生站、街道—。。医,院养老院等) 【
√【
√】 ,
√
!。
: ○ 》
: √
【
《 ○ ?。
: ×
! ×
! ×?
×】
× !
》 ×
【。 × 《
?
—
? :10
】居住:。小,区市政公用设施(含!。出租汽车站)—
√ !。。
√【
? √
! , √ 《
? √《
【√
【 √
】。 ○
!√
— ○
】 √
】。 × 《
《 ○
—
?
《
《 11
》 居住小【区行政?管理:设,施(派出所》、居委会等》)
?
《 √ ?
√
!
√
】
○—
《。 ?√
?
√ 【
○
!
×—
○ !
》 ×:
○ !
—× :
? ×
!
》
: : 12
— 居住》小区日?用品修理、加工场】
:
×
】
, , √
】 : ○ ?
? ○
【 ○
! √
【 : ○ 《
×
!
,。 ○
! ×《
×】
《。 ×《
《 ×
—
! : 13
— 小型农【贸,市,场
?
? ×?
— √
【 ○
》
, ×》。
? ×》 ,
》。 ○
!○
×!
○】
× !
《 , ×:
:
×—
○】
【
【 1《4
》 , 小商品市场—
》 ×
— , √
—
○—
? ○
! ○
】 : ○
》 ○
! ?×
《 《○
×!
× !
×
!
《 ○
【。
《
1【5
?。 居住区级】以,上(含居住区级【下同)行《政办公建筑
】。 , × 》
? √《
【√
√!
√ !
√
!
? ○
》。。
× 【
× 】
,
×
】
×
】
, ×
】 ×
】
【。
16
】
, : 居住区级以上】商业服?务,设施
【 ×
》
√—
《。 , √ 《
? √
! √
! ○
【。 ○
!。。 ,×
○!
?。 《×
】。×
?
》×
—。 :×,
【 :
: 17
! 居住》区级以上文化设施】(,图书馆、博物馆、】美术馆、音乐厅、纪!念性建筑等》。)
》 ×《
【○
】○
】○
《 √
】 ×
】 ×
【
×
! ×
【
: ×
】 ×
】 ×
】 : ×
【
: ,
1】8
居住!区级以上娱乐设施】(影剧?院、游乐场、—俱乐部、舞厅、【夜总会)
【 ×
【
《 ,×
】× :
: ? √ ?
《。 , ,√
《 , ○
【 , × 》
,。。
《。 ×
— ○ 》
《 ×
》
× 【
×【。
【。×,。。
—
《
1—9
居】住区级以上体育【设施
《
×
】
《 ○
《
×
】
, ○》
【。。√
】√ :
,
×—
【×
?
× 【
×【
— ×
《
×—
《 ○
—
?
【 20
!。。 居住《区级以上《医疗卫?生设施
》
×—
《 ○ 》
: ○
! ○
—
√
】
《 ○
】 ×
】 ×
【 ×
— : × 《
×
!
《 ×:
— ×
!
—。 21《。。
,。
特—殊病院(精神病院、!传,染病院)需》单独选?址
》 ×
【 ? ×
》 ×
【
, ×》
?。 ○
! : ×
》 ×
】 × —。
,
: ×
! ×
》
× 【
×【
》 ○
—
《 :
? 2《。2
办】公建筑、商办综合楼!
× !
: ? ○
《
: ○
】 √
! ○
】 :○ :
×【
? ×
】 ○
【
×
】
×
】
: ?×,
× !
?
! 23
》
一般【旅馆
》。。 ×
】 ? ○
《
○—
》 √
》。。
○
! : ○?
《 , :×
《 ×
【
:。 ○《
【×
×!
— × ?。。
×
!
】
2—4
旅游!宾馆
【 ×
— ○
! : ○
】。 √
》 ○
】 ○ —
: ×
【
× 【
×【
×】
— ×
!×
×!
!
2【5
高等!院,校、:中等专业学校— ,
?。 , ×
! × ?
—×
》 ×
—
《。 ,√
》 √《
:
: , ×
! ×
!×
— ×
】 ×
— ×
! : ×
【
— , , 26
! ,职业学校、技—工学校、成人学校】和业余学《校
×!
【○
】○
【 ○
】 √
》 《√
○!
— ,× :
—○
— , ×
《
× 【
—×
—。 , ×
》
】
《 2?7
汽】车4S?店 :
,
》×
》 ×《
○】
:
√ 【
—○
— ×?
》 :×
?
》×
— , ○
《
×—
》。 ×
》
×—
? : ×
》
—
— 28
】 ,科研:设计机构 》
×
!
《 ○:
? 《。○
【 ○
《
《 √
!√
《 ×
】 ? ,×
?
×—
— ×
】 ×
—。 ×
【 : ×?
【
《 , : 29
!对,环境基本无》干扰、污染的工厂】
《 ?×
】×
— ×
【 , :× :。
×【 ,
,
,。 ○
】 √
! , , ×
!○
×!。
《 : ○
】 ×
— , ×
》
】
? 30
】 对环境有轻【度干:扰、污染的工厂 】
,。
《 ×
》 《×
— ×
》
《 ×
— × 》
: ×》 ,
,
√—
— ,○,
×】 ,
》 ×
】 ×
!×,。。
》 ×
》
?
】 :。31
】对环:。。境有严?重干扰、《污染的工厂 —
》 ×
《
》×
?
×
! ×
! : ×
》。 ×
】 , : ○
— √
!。 :○ :。
? × 》
《。 ○
!。 ×
】 ×:
:
—
3】2,
—普通:储运仓库
—
《 ×:
【。×
《。 , ×
【 《×
》 ×
—
: √
—
○— ,
×【
√ !
×【。。
○ !
,
《 ×
《
《 ×
》
—
3【3
— 危险品仓库—
× !
: ×
】 ×》
:
×—
? : ×
】 ×
! ,×
【。 ×
》 ? ×
】 √:
— ,×
】×
】
?
》
:
34【
: 农、副、】水产品?批发市场 》
×
!
《 ×
《。
×
】
√—
《 ?。×
《 《×
《 ×
【
×
!。 √
】 , , ×
! ,×
— ×?。
— ×
】
【 35
》
社—会停车场、库—
【×
○!
○】
√ !
—○
】√
》 √
【 ○ —
,
√
】
×
! 《√,
:
○—
? , ○《
》
?
— ,36
】加油:站
×!
— ○ ?
○ 】
:。。 ○
【
○ 【
: 《√
— √
》。。
》√,
《。。 : √: ,
×【
√ !
》 ×
—。 , :○,
】
37!
机【动车训练场
【
: , ×
! ×
《
, ×
】 , ×
—
×
】
√ 【
√
!
×
】
, 《。√ :
,
, ×
【。
√ 【
《 ×
— ×
】
【
《。 38
》 客》、,货运公司站场—
— ×
】 ×:
×】
? ,。 ×
】 :。 ×
》 ?。 √
!√
【 ×
《
√— ,。。
×【
:
√—。
×】
》。 ×
【
—
39【
—施,工维修设施及废【品,场
?
×
! ×
】 × —
—。×,
:
》。×, ,
—√
】。√
×!
? 《√
《。 ×
! ○《 ,
:。 ×
】。 : :×
《
?
?
》 40
】 污水处理厂—、殡仪馆、火葬【场
》。 ×《。
× !
》 ×
【 ×
— ×
】 × —
×
!
: √
【 ○ —
《 :○
【 √
— : ×
】 ○
】
— 41
—
其他市】政公用设施
! ×
】。。 ×
—
× 【
》 ×
【 , ×:
? ? √
!○
《 , ○《
【√
《 ? ○ ?
√ 】
× 】
《 ○
》。
,
—注1、√为允许设】置; ×为—不允许设置; 】○为允许或不允许】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《根据具体条》。。件和规划《要求确定
—。
,2,、,。本表是涉《及地:。上建:筑工:程
3、》本表用地性质分类】和,代码按?照附表?2 :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