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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附表3 【主要: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! 《 , 】 序:号 ? 建—设,。项目 — 用地类别 】。 — 《 《。居住 《 》商业服务业设—施 》 公共》管理与公共服务【 【工业 《。 , : 物流《仓,储 : 公用设!施 : ? 绿《地 】 》 一《类 :R1 《 , 二类》 R2 《。 三类 】R3 】。B —。 A 【 一类 M》1 : 二类 】M2 】三类:M3 — , 一类、二类W【1、W2 — 三类W【。。3, U ! G1 【 G2【 》 【 :1 — 低层居住建筑 】 —√ :。 《。 , ○ — ○ ! × —。 ○》 , ×【 》 × ! ,× 《 , × 【 × — × 】 ×【 《 ?。× ? 《 :。 : ? 2 《 《 多层居住建筑 】 ○ !。 √ 【 ? , √ 》 《 ○ 】。 ○ 【 ○ 》 × ! 《× 《 × 】 × —。 》 × 》 × !。 × 】 【 3 【 《高层居住建筑 【 —× 《 ○ 】 ? √ —。 ○ 【 ○ 】 ○ — × ! 《 ,。×, ,。 —× 【 × 【 , × 】。 × 《 《 ×: 】 4 ! 《 集体宿舍 】 , : × !○ 】○ 《 ○ 】。。 √ 【。 》√, — ○ 】 × 】 ○: × ! 》 ○ ? × 】。 ,。 × ! ? 】 5 — 居住小区教育设!施(中?小,学、幼托机构) 】 , ? √ ! √ 》 √ — 《 :× 》 :。。 √ !○ — :× ×! : : × 》 : : :× 》 × — × 】 × ! : ! 6 》 居住》小区:商,业服务设施 — 》 ,○ ? √ 】 √— ? : √ 【 √ — ○ !。 ○ 【 × ! , ?○ 【 × ? 》 × ? ?。 × 】 × 》 》 — , 7 》 《居住小区《文化设施(青少【。年和老年活动室、文!化馆等) ! ○? 《 √《 √】。 》 √ ! √ ? 》 ○ — ?× 《 × 】 × 】 × 【 × 】 : , × ! × ! 【 8 — 居住小区—体育设施 》 √【 , 》 √ 【 √ 】 :○ 】√ ○!。 ×】 — × 【 × ! × 】 × ?。 《 × ! ○ 》 : : , 9】 : 居住小区】医疗卫生设》施(:卫生站、街道—。。医,院养老院等) 【 √【 √】 , √ !。 : ○ 》 : √ 【 《 ○ ?。 : × ! × ! ×? ×】 × ! 》 × 【。 × 《 ? — ? :10 】居住:。小,区市政公用设施(含!。出租汽车站)— √ !。。 √【 ? √ ! , √ 《 ? √《 【√ 【 √ 】。 ○ !√ — ○ 】 √ 】。 × 《 《 ○ — ? 《 《 11 》 居住小【区行政?管理:设,施(派出所》、居委会等》) ? 《 √ ? √ ! √ 】 ○— 《。 ?√ ? √ 【 ○ ! ×— ○ ! 》 ×: ○ ! —× : ? × ! 》 : : 12 — 居住》小区日?用品修理、加工场】 : × 】 , , √ 】 : ○ ? ? ○ 【 ○ ! √ 【 : ○ 《 × ! ,。 ○ ! ×《 ×】 《。 ×《 《 × — ! : 13 — 小型农【贸,市,场 ? ? ×? — √ 【 ○ 》 , ×》。 ? ×》 , 》。 ○ !○ ×! ○】 × ! 《 , ×: : ×— ○】 【 【 1《4 》 , 小商品市场— 》 × — , √ — ○— ? ○ ! ○ 】 : ○ 》 ○ ! ?× 《 《○ ×! × ! × ! 《 ○ 【。 《 1【5 ?。 居住区级】以,上(含居住区级【下同)行《政办公建筑 】。 , × 》 ? √《 【√ √! √ ! √ ! ? ○ 》。。 × 【 × 】 , × 】 × 】 , × 】 × 】 【。 16 】 , : 居住区级以上】商业服?务,设施 【 × 》 √— 《。 , √ 《 ? √ ! √ ! ○ 【。 ○ !。。 ,× ○! ?。 《× 】。× ? 》× —。 :×, 【 : : 17 ! 居住》区级以上文化设施】(,图书馆、博物馆、】美术馆、音乐厅、纪!念性建筑等》。) 》 ×《 【○ 】○ 】○ 《 √ 】 × 】 × 【 × ! × 【 : × 】 × 】 × 】 : × 【 : , 1】8 居住!区级以上娱乐设施】(影剧?院、游乐场、—俱乐部、舞厅、【夜总会) 【 × 【 《 ,× 】× : : ? √ ? 《。 , ,√ 《 , ○ 【 , × 》 ,。。 《。 × — ○ 》 《 × 》 × 【 ×【。 【。×,。。 — 《 1—9 居】住区级以上体育【设施 《 × 】 《 ○ 《 × 】 , ○》 【。。√ 】√ : , ×— 【× ? × 【 ×【 — × 《 ×— 《 ○ — ? 【 20 !。。 居住《区级以上《医疗卫?生设施 》 ×— 《 ○ 》 : ○ ! ○ — √ 】 《 ○ 】 × 】 × 【 × — : × 《 × ! 《 ×: — × ! —。 21《。。 ,。 特—殊病院(精神病院、!传,染病院)需》单独选?址 》 × 【 ? × 》 × 【 , ×》 ?。 ○ ! : × 》 × 】 × —。 , : × ! × 》 × 【 ×【 》 ○ — 《 : ? 2《。2 办】公建筑、商办综合楼! × ! : ? ○ 《 : ○ 】 √ ! ○ 】 :○ : ×【 ? × 】 ○ 【 × 】 × 】 : ?×, × ! ? ! 23 》 一般【旅馆 》。。 × 】 ? ○ 《 ○— 》 √ 》。。 ○ ! : ○? 《 , :× 《 × 【 :。 ○《 【× ×! — × ?。。 × ! 】 2—4 旅游!宾馆 【 × — ○ ! : ○ 】。 √ 》 ○ 】 ○ — : × 【 × 【 ×【 ×】 — × !× ×! ! 2【5 高等!院,校、:中等专业学校— , ?。 , × ! × ? —× 》 × — 《。 ,√ 》 √《 : : , × ! × !× — × 】 × — × ! : × 【 — , , 26 ! ,职业学校、技—工学校、成人学校】和业余学《校 ×! 【○ 】○ 【 ○ 】 √ 》 《√ ○! — ,× : —○ — , × 《 × 【 —× —。 , × 》 】 《 2?7 汽】车4S?店 : , 》× 》 ×《 ○】 : √ 【 —○ — ×? 》 :× ? 》× — , ○ 《 ×— 》。 × 》 ×— ? : × 》 — — 28 】 ,科研:设计机构 》 × ! 《 ○: ? 《。○ 【 ○ 《 《 √ !√ 《 × 】 ? ,× ? ×— — × 】 × —。 × 【 : ×? 【 《 , : 29 !对,环境基本无》干扰、污染的工厂】 《 ?× 】× — × 【 , :× :。 ×【 , , ,。 ○ 】 √ ! , , × !○ ×!。 《 : ○ 】 × — , × 》 】 ? 30 】 对环境有轻【度干:扰、污染的工厂 】 ,。 《 × 》 《× — × 》 《 × — × 》 : ×》 , , √— — ,○, ×】 , 》 × 】 × !×,。。 》 × 》 ? 】 :。31 】对环:。。境有严?重干扰、《污染的工厂 — 》 × 《 》× ? × ! × ! : × 》。 × 】 , : ○ — √ !。 :○ :。 ? × 》 《。 ○ !。 × 】 ×: : — 3】2, —普通:储运仓库 — 《 ×: 【。× 《。 , × 【 《× 》 × — : √ — ○— , ×【 √ ! ×【。。 ○ ! , 《 × 《 《 × 》 — 3【3 — 危险品仓库— × ! : × 】 ×》 : ×— ? : × 】 × ! ,× 【。 × 》 ? × 】 √: — ,× 】× 】  ? 》 : 34【 : 农、副、】水产品?批发市场 》 × ! 《 × 《。 × 】 √— 《 ?。× 《 《× 《 × 【 × !。 √ 】 , , × ! ,× — ×?。 — × 】 【 35 》 社—会停车场、库— 【× ○! ○】 √ ! —○ 】√ 》 √ 【 ○ — , √ 】 × ! 《√, : ○— ? , ○《 》 ? — ,36 】加油:站 ×! — ○ ? ○ 】 :。。 ○ 【 ○ 【 : 《√ — √ 》。。 》√, 《。。 : √: , ×【 √ ! 》 × —。 , :○, 】 37! 机【动车训练场 【 : , × ! × 《 , × 】 , × — × 】 √ 【 √ ! × 】 , 《。√ : , , × 【。 √ 【 《 × — × 】 【 《。 38 》 客》、,货运公司站场— — × 】 ×: ×】 ? ,。 × 】 :。 × 》 ?。 √ !√ 【 × 《 √— ,。。 ×【 : √—。 ×】 》。 × 【 — 39【 —施,工维修设施及废【品,场 ? × ! × 】 × — —。×, : 》。×, , —√ 】。√ ×! ? 《√ 《。 × ! ○《 , :。 × 】。 : :× 《 ? ? 》 40 】 污水处理厂—、殡仪馆、火葬【场 》。 ×《。 × ! 》 × 【 × — × 】 × — × ! : √ 【 ○ — 《 :○ 【 √ — : × 】 ○ 】 — 41 — 其他市】政公用设施 ! × 】。。 × — × 【 》 × 【 , ×: ? ? √ !○ 《 , ○《 【√ 《 ? ○ ? √ 】 × 】 《 ○ 》。 , —注1、√为允许设】置; ×为—不允许设置; 】○为允许或不允许】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《根据具体条》。。件和规划《要求确定 —。 ,2,、,。本表是涉《及地:。上建:筑工:程 3、》本表用地性质分类】和,代码按?照附表?2 :  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