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表】2 城市建—。。设用地分类》。和代码
【
— 类》别代码
》
? , 类:别,名称
【 , 内容
】
《
—大,类
》 , 中类
】 小《类
《
?
, :
?。 R
【
【 :
— 居?住,用地
!住宅和相《应服务设施的用【地,
—
《
:。 ?R1
】 ,
《 一类居住用地 !
设施齐!全、环境良好—。以低层住宅为主【的用地?
:
—
R】11
》 住宅》用地:
住】宅建筑用《地及:其附属道《路、停车场、小游】园等用地 》
】
》 R12
】 服务设施—用地:
? 居住小【区及小区级》以下的幼《托,、文化、体育、商业!、卫生服务、养老】。助残设施等用—地,不包括中小学用【地
?
?
?
—。 R2
!
? 二类—居住用?地
?
设施较】齐全、环《境良:好,以,多、中、高层住【宅为:主的用地
】
! R21》
—住宅:用地
【 :住宅建?筑,用地(含保障性住宅!用,地)及其附属道【路、停车场、小游园!等用地
》
!。 , , R22
】 , :服务设施用》地
居!住小:区,及小区?级以下的幼托、文化!、体育、商》业、:卫生:服务:、养老助残设施等用!地,不包括中小学—用地:
—
— ,。 R3
—。 :
!。三类:居住用地
! 设?施较欠缺、环境【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!的简陋?住,。宅为:主的用地包括—。危房、?。棚户区?、临时住宅》等用地
!
】 R31
【 , 住宅用地
】
住—宅,建筑用地及》其附属?道路、?停车:场、小游《园等用地
!
,
:。
R3!2
》 服务设施用地 !
居住小!区,。及,小区级以下的—幼托、文化、体育】、,商业:、卫生服务、养【老助残设施》等用地不包》括中小学用地
!
—
? A
— ,
【 ? ,。
? , 公?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!地
《 行政—、文化、教育、体育!、,卫生等机构和设施】。的用地不包括—。居住用地中的服【。务设施?用地 ?
!
A—1,
:
【 《行政办公《。用地
【 党?政机关、社会—团,体、事?。业单位等《办公机构及其—相关设施用地 【
》
— A2
】
】。 文化设施—。用地
!图书、展览等公共文!化活动?设施用地
【
】 《A2:1
》。 :图,。书展:览设施用地
】 ? 公共图书馆、博】物馆、档案馆—、科:技,。馆、纪念馆、美术馆!和展览馆、会展【中心等设施用地 】
】
》 A22
! 文化?活,动设施用《地
《 综》合文化活动中心、】。。文化馆?、青少年宫、儿【童,活动中心、老年【活动:中心:等,。设,。施用地
】
《
《 A3
】 ,
【 教:育科研用地》
高】等院校、中等—。专,业,学校、中《学,、小学、科研事业单!位,。及,其附属设施》用地包括为学校【配建的?。独,立地段的学》生生活用地 —
【
!。
A31】
高等院!校用地
】 大学、学—院、专科学校、【。研,究生院、电》视大学、《党校、干部学校及其!附属设施用地包【括军:事院校用地
!
! A?。3,2
》 中等专业—学校用地 》
: ,。 中等专业学校!、技工学校》、职:业学校等《用地不?包括:附属于?普通中学内》。的职:业高中用地》
!
—A,33
》 ?中小学用《。地
?
中—。学、小?学用地?
】
? A3—4,
?。。 ?特殊教育用地 【
聋【、哑、盲人学校及】工读学校等用地
!。
》
》 A35
【
: , 科?研用地
— 科研事业单!位用地?。
【
A!4
— :
,
《 体育用地
! 体《。育场馆和体》育,训练基地《等,用地不包括学—校,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!施用地
》
! A41
】
体育【场馆:用地
】 室:内外体育《运动用地包括体育】场馆、游泳场馆、各!类球:。场及其附属》的业余体校等用【地
【
《
《 A4?2
体育!训,练用地
— 为体育【运动专设的训练基】地用地
!
】 A:5
】
? 医疗卫生用地! ,
? , , ,医疗、保健、卫生】、防疫、康复—。和急救设施等—用地
【
】 A51
—
: ?医院:用,地
】综合医院、专科医院!、社区?卫生服务中心等用】地
—
!
】
— A52
! 卫:生防疫用地
【
, 卫生防疫站!、专科防治所、检验!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!。用地
!
》 A53
【
》特,殊医疗用地
! ?对环境有特殊要求】。的传染病《、精神病等专科医】院用地
》
,
》
《 A《59
》 其它医疗【卫生用地
! 急?救中心、血》库等用地《
:
,
》
《 , A6
】。
》。 社会—福利设施用地
】
为社会】提供福利和慈善【服务的设施及—其附属设施用—地包括福利院、【。养老院、孤儿院等用!地
》
《
A】7
:。
:
》
《 文物古迹用地 】
? 具有》保护:价值的古遗址、古墓!葬、古建筑、—石窟寺、近》代代表性《建筑、?革命纪念建》。筑等用地不包括【已作其它用途的【文物古迹《用地
】
《
? :A8
【 :
外【事用地
【 外国驻华【使馆、领事馆、国】际机构及其生活【。设施等用地
【。
—
A9!
,
:
】 宗教设施用【。地
—。 宗教活动场所】用地
— ,
:
?
? , B
— : ,
,
》
《 商业服务业设!施用地
】 商业、》商务:、娱乐康体等—。设施用地不包—括居住用地中—的服务设《施用地
!
】 B1
《
【
? 商业《设施用地
【 商业及餐】饮、旅馆等服务业用!地
《 ,
?
《 B》11
》。 零《售商业用《地
— , 以零售《功能为主的商铺、商!场、超市、市—场等用地《
:
! : B12
【 批》发,市场用地
!。 以批《发功能为《主的市场用地 【
?
【 B》13
餐!饮用地
【 饭店、餐厅、!酒吧等?用,地
【
《。
《 B1?4
旅馆!用地:
:
宾—。馆、旅馆《、招待所、服务型公!。寓、:度假村等用地
!
》
? :。 B?2
】
《。 商务设施用地】。
【金融:保险:、艺术传媒、技术服!务等综合《性办公用地
】 :
,
【 B21
】。 , 金融《保险用地
】 银行、证【券期:货交易所、保险公司!等用地?。。
《
【。 B22
】
艺术传媒!用地
— 文艺》团体、影视制作、】。广告传?媒等用?地
?
,
《
— B29
【。 : :其,它,商务设施用地
】
: ?贸易、设计、咨询等!技术服务《办公用地
】
? :。
B3
!。。
】 娱乐—康体设施用地
! , 娱《乐、康体等设施用地!
】
? 《。B31?
》 娱乐用地
【
剧院、音!。乐厅:。、电:影院、歌舞厅—、,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!65%的大型游乐】等设施用地》
《
【 B32
! 康》体用地
【 , 赛马场、—高尔夫、溜冰场、跳!伞场、?摩托:车场、?射击场?以及通用航空、水】上运动的陆域—部分等用地 —
—
?
《 B4
【
【 公用设施营业】网点用地
! 零售加油、【加气:、电信、《邮政等公用设施营】。业网:点用地
【
?
B!。41
加!油,加气站用《地
?
《 零售加《。油、:加气以及液化石油】。。气换瓶?站用地?
—
:
— B49《
—其它:公用设施营业—网点:用,地
【 独立地段》的电信、邮政、供水!、燃气、供电、【供,热等其它公用设施】营,业网点?用地:
!
: : B?9
— ,
:
, 其它服务设!施用地?
》 业余学校、民营!培训机构、私人【诊所、殡葬、宠物】医院、汽《车维修站等其它服】务设施用地
【
》
《 M
】 ,。 :
】
工业】用地
《
工矿企业!的生产车《间、库房及其附【属设:施用:。地包括专《用铁路、码头和附】。属,道,路、停?车场等用地》不包括露天》矿用:地
》
?
?
M—1
:
! 一类工业【用地
》 对居住和】公共环境《基本无?干扰、污染和安【全隐患的工》。业用地
!
!M2
?
《 :
: 二类工【业用地?
— ,对居住和《公共环境《有一定干扰、污染】和安全隐患的工业】用地:
—
?。
M3
!
—
—三类工业用地 【
对居住!和公:共环境有严》重干扰、《污,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!用地
!
】W
】
?
】 物流仓储用【地,
:
物资【储备、中转、配送】等用:地包:括附属道《路,、停车场以及—货运:公司:车队的站场等用地】。
】
:
, , : W1
】
一!类物流仓《储,。用,地
对!居住和公共环境基】。本无干扰、污染和】安全隐患《的物流仓储用地 】
: ,
》
,
W2【。
! 《二类物流仓储用【地
— , 对居住《。和公共环境有一【定干扰、污染和安全!隐患的物流仓储【用地 ?
?
—
W3【
【
—三类物流仓》储用地
! 存:放易燃、易爆和剧毒!等,危险品的专用—仓库用地
!
?
:
》S
【
】。
,
: 道路与交通设!施,用,地 :
—城市道路《、,交通设施等用地【。。不包括?居,住,用地、工业》用地等内部的道【路、:停车场等用地— ,
》
— S1》
】
城市【道路用地
】 ?快速路、主》干路、?次干路和《支路等用地包—括其交叉口用—地 :
—
】S2
》 ? ,
《 城市《。轨,道交通?用地:
:
独立地】段的城市轨道交通】地面以上《部分的线路、站【点用地
】
《
? , S3
— 《
》 交通枢纽—用,地
?
? 铁路客货运站、!公,。路长途客货运站【、,港口客运《码头、公交枢纽及】其附属设施用—地
?
— ,
》 S4
【 ,。
《 : 交?通场站用地 —
交通】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!交通指挥中心、交】通队用地
【
《
S!41:
》 公共交通场—站用:地
?
城市轨】道交:通车辆基地及附【属,设施公共汽》(电)车首末站、】。停车场(库》。)、保养场出租【。汽车:场,。站设施等用地以【及轮渡、缆车、索道!等的地面部分—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!
》
!S4:2
:
》社会停车场》用地 ?。
《 独立地》段的公共停车场和】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!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!车,场和停?车库用地
!
】 S9
】
【 其它交通—设施用地
—
, ? 除以上之外的【交通设?施用地包括教练场】等用地
】
— U
【
—
【
公用设施!用地
》 供》。应、环?境,、安全等设》施用地
【
:
【 U1《
《
《
供—应,设施用地
【 供水、供】电、供燃气和供热等!设,施用:地
! ,。
: ? U11
》
《 供水用地
! 城市取—水设施、自来水【厂、再生水厂—、加压?泵站、高位水池【等设施用地
】
】 ? U1?2,。
供电】用地:。
》 变电站、开闭】所,、变配电所等设【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!地,高,压,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!围内的用地应按【其地面实际》用途归?类
【
】 U13
》
? 供燃气用—地
【 分输站、门—站、储气站、—加,气母站、液》化,石,油气储配站、—灌瓶站和地》面输气管廊等设【施用地不包括制气】厂用地?
【
U!14
?。
供热用】地
— :。集中供热锅炉—房、热力站、—换热站?和地面输热管廊【等设施用《地
【
!U15
【 通信《。。设施用地
【。 《邮政中?心,局、邮政支局—、邮件处理中心、电!信局、移动基站、微!波站等设施用—。。地
?
?
?
【U1:6
【广播:电视设?施用地
! ,广播电?视的:。。发射、?传输和监测设施用】地包括无线电—收信区、发信区【以,及广播?电视:发射台、转》播台、差转台、【。监测站?等设:施用地
— :
《
U2】
—
》。 环境设施—用地 ?。
《 雨水、污水【、固体废物》处,理和环境《保,护,等的公用设施及其】附属设施《用地
】
《
: U21
【
排水【设施:用地:
《 雨水泵—站、污水泵站、【污水处理、污泥处】理厂等设施及—其附属?的构筑物《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!用,。地
】。
》 U22
【
: ?环卫设施用地—
? 《垃圾转运站、公厕、!车,。辆清洗站、环卫车辆!停,放修理?厂等设施用地
】
》
《 U23【
? 环《保设施用地
【
》垃圾处理《。、危险?品处理、医疗垃圾】处理等设施》用地
《。
?
—。 《U3:。
?
— 安》。全设施用地 —
《 :消防、?。防洪等保《卫城市安全的公【用设施及其》附属设施《用地
【
【 U31
! : 消防设施用地【
— ,消防站、《消,防通信及指挥训【练中心等设施用地】
》。
! U3?2
》 防洪设》。施用地
》
防洪堤】、防:洪枢纽、排》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!
!
U—9
【
其!它公用设《施用:地
?
》除以上之外的—公用:设,施用地包括施—工、养?护、维修《等设施?用地:
【 ,
— ,G
!
—
》 绿地与广》场用地
》
公园绿】地、防护绿地、广】场等公共《开放空间《用地:
【 ,
:
G1【。
》。
— 公园绿地 【
: 向公众【开,放以:游憩: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!、美:。化,、,防灾等作用的绿【地
【
【 G2
— ?。 :。
,
《 防护绿地》
《 具有卫生、】隔,离和安?全防护功能》的绿地
!
《
》G3
《
】 , , 广场?用地 ?
《 以游憩、纪【念、集会《和避险?等功能为主》的城:市公共活动场地 】
—
: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