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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二! 计算规则》 1、—建筑容积《率计算    】 (1)在计算【容,积率时地下室的建】筑面积不计   !  (2)对—高度在?2.2米以下—(不含2.2米【)的车库层、设【备层和半地下室【面积:可,不计入容积率;对设!备层兼?作,避,难层的其《高度:可适当放宽》    》 (3)高度在2.!2米以上(含2【.2米)的》半,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!上部分的高度—不超过1米的不计半!地下室?在室外地面以上部】分的高度超过1米的!按下:式计算并《计,。入容积率《 A’《=KA 》式中A’折》算的建筑面积K【半地下室地》面以上?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!A,半地下室建筑面【积,。     】(4:)住宅建筑当层高】大于:等于4.5》米不:论,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!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!。积均按该层面—积乘1.5倍—。计算跃层式住宅、别!墅等当?起居:室(厅)层高在户内!通高时可按其实【际面积计《入容积率 【。     办公建筑!当层高大于等于4.!5米不论层内—是否有隔层》计算容积率指标时】建筑面积均》按该层面积乘1.5!倍,计算门厅、大堂、中!庭、内廊、》采光厅等可按其【。实际建筑面积计算】容积率  】   商业建筑【当层高大《于等于4.》5米计算《。容积率?指,标,时建筑?面积均按该标准层】面积乘1.5倍计算!达到20《00平方米以上【的,大,。型商业用《房(如?超市、?。大型商场、专卖店、!餐饮酒?店,、娱乐等功能—集中布置的商—业用房)建筑—高,度可根据功能要求】适当提高门厅、大堂!、中庭、《内廊、采光厅等可】按其实际建筑—面积:计,算容积率 —     (【5)建?筑底:层布置?架空层其《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!块容积率但电梯【井、门厅、》过道等围合部门应】计入容积率架—空层应满《足以下条件以柱【、剪力墙落地视线】。通透、空间开敞;不!得,围合封闭《改作他用或出—售、出租只作为【开敞空间使用 】 《 2?、建筑密度计算 !     在计】算建筑?密度:时地:下,室顶板在室外地面以!下深度超过1米的部!分不:计,;地下室顶板—标高在室《外地面?以下深度1米—至,地面以上1米的部分!按50%计入建筑密!度,;,半地下室在室外【地面以?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!米,全部计入建筑密度 ! : 3、建】。筑基地?面积计算《。  》  : (:1)建筑《基地边?界 《。 ,    建筑—基地应与控制—性详细规划相—衔接四至边界应以城!市道路、《河流:。等自然?边界和相邻建筑【基地:。边界为界《限  —   街坊》内建设用地性质【不同类的应在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细!。分地块 —    《。 (2)《建,筑基地面积 —  《 ,  建筑基地—面积以城《市规:划管理部门正式划】定用:地范围的面积—为准    !  4、【建筑间距计》算 》 ,   (《1)除另《有规定外建筑间距】是指两幢建筑的檐】口最突出部分垂直】投,影线之间的最小【距离:。 ?     (2)建!筑物有每处》不超过3米》长(含3《米)的?凸出部分(如楼梯】间)凸出距》离,不,超过1米且》其累计总长度不超过!同一面建《筑外:墙总长度的1—/4者其最小—间,距可忽略不计凸出】。部分居?住建筑阳《台累计总长度(突出!。于山:墙面之外《或转弯到山》墙面上的阳》台长度可不计)【不超过同一》建,筑外墙?总长度?1/2?的(含1《/2)其最小间距】仍以建筑外墙—计算;超过1/2】的应以阳台外缘【计算建筑《间距    ! (3)坡度大于】45度?的坡屋面建筑—其建筑?间距是指自屋脊线在!地,面上的垂直投影线至!被遮:挡建:筑,的外墙面之间最【小的:垂直距离 —     (4)!建筑后退基地—边界地距《离和建筑间距应同】时符合?。规定因基地条件限】制不能同时符合【规,。。定的经与相邻地块】产,权人协议并经—。规划管理《。部门核准可适当缩】减基地边《界后退距《离,但必须符《。合消防?规定  【  :  ? 5、建筑—高度计?算 《    《 (1)《。本规则仅适用—于确定?建筑间距、退界【距离和?后退道路时的建【筑高度计算》其他规定对建—筑高度有限》制,的(如气象台—、微波?通道、安全》保密、日《照分析、视线分析】等)按建筑》物的最高点计算 !     (【2,)在计?算建筑?间距时建筑高度按】下列规定计》算 《     》平,屋,。面建筑挑檐屋面【自室:外地面算《至檐口顶(见—图一);有》女儿墙的屋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】女儿墙顶《(见图?二):。 : :    坡屋面【建筑屋面坡度小于4!。5度(含45度)】的自室外地面—算至檐口顶(见【图三:);坡?度大于45度的【自室外地面算至【屋脊顶(见》图四:。), , ,     水箱】、楼:梯间:、电梯间、》机械房等《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!其高:度在6米以内—。且水平面积之和不】。超过屋面建筑—面积1?/8:的不计入建筑—高度 【 6、沿路建筑!高,度 》    (一)沿路!一般建筑高》度的控制(见—图五) H≤1.!5(W+《S)     (!二)沿路高层组【合建筑高度的控制(!见图六、图》七) A≤L(】W+S?) 7《、建筑高《度控制视线分—析方法? 《。    根据优秀】历史建筑和文—物保护单位的周【围环境选择适当视】点确定视线走—廊进行?视线分析视点的【距离应大于或等于】3H因现状条— 件限制难》。以按3H视》。点距离控制高度的】视点距?离可适当缩小但不得!小于2H(》见图:八) 》 , : 【 —  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