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二章 建】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!范围
第四条!、 安吉《城市规划《区建设用《地按其?主要:用途和功能分区的】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!地分类与规》划建设用地标准(G!BJ1379—0)划分为居住用】地,、公共设《施用地、工》。业用地、《。仓储用地、对外交】通用地、《道,路广场用地、—市政公?用设施用地、绿地】。、特:殊用:。地九:大类:不包括水域和—其,他,用地
》表,一 城市用地【分类和代号(—大类和中类》),
《
【 大类代号
! 中《类代号
》
类别名】称
》 范 围
!
》
》 R
—
! 居住用地》
》 居?住小区、居住街【坊、:居,住组团和单位—生活区等《。。各种类型的成片或】零星的用地 —
?
:
》 R1
【
》一类居?住用地
【 ?市政公用设施齐全】、布局完整、环境良!好、以低《层住宅为主的用【地,
:
】。
《 R:2
— 二类居《住用地
— : , 市政公用设—施齐全、布局完【整、环境较好、【以多、中、高层住】宅为主的用地—。 ,
,
《
!R3:。
: : 三类居住用地】
《 : 市政公用设施比】较齐:全,、布局不完整—、,环境一般、或—住宅与工业等—。用地有?混合交叉的》用地
!
】C
? ?。 , ,
公共设!施用地
! 居住区及居住【区级以上《。的行政?、经济、文化—、教育、卫生、【体育、以及科研设计!等机构和设施的【用地不包括居住用】地,中的公共服》务设施用地
【
—
C】1
? 行政—办公用?。地
《 行》。政,、党派和团体等机】关用地?
》
,
?。
》 C:2
商业!。金融业?用地
】 商业、金融—业、服务业、旅馆】业和市场等用地【
!
《 C3
! ,文化娱乐用地
! 新闻出【版、文化艺术团体、!广播电视、图书【展览、游乐用地【
?
!。 C4
—
体—。育用地
【 体《育场馆和体育训练】基地等用地、—不包括学校》等单位内的体育【用地
】
》 《C5
医!疗,卫生用地
—
, 《医疗、保《健、卫生、防疫【、康:复和急救设》施等用地
】
《
— C6
》 ? ,教育科?研设计用地
! 高等》院校、中等专业【学校、科学研究【和勘测?。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!括中学、小》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!应归入?居住用地(R) 】
!
C7
! : 文物古迹用地 !
,
具有保护!价值的古《遗,址、古墓葬、古【建,筑、革命遗址等【用地不?包括已?作其它用途的—文物古迹用地该【用地应归入》相应的用地类别【
:
?
:。
【 C:9
— 其:。他公共设施用地【。
除以!上之:。外的:公,共设施用地》如宗教活动场所【、社:会福:利院等用地
!
?
【。 ,M
《 : ,
:
? , 工业用地 —
《 , 工矿?企业的生产》车,间、库房及附属设】施等:用地、包括专—用的铁路、码—头和道路等用地【。不包:括露天?矿用:地该用地《。应归入水域》或,其它用地
【
】 《M1:
一类】工业用地
】 对—居,住和公共设施等环】境基:。本无干扰《。和污染的工业用【地
》
《
《 , M2
— 二类—。工业用地
【 》 对居住和》公共设施等环—境,有一定?干扰和污《染的工业用地 【
!
M3
! , 三类工—。业用地
》
: , : :对居住和公》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!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!地
!
W
!
》 ,
仓【储用:地
— 仓储企业的仓】库、堆场和包装加】工车:间及其附《属设施等用地
! ,。
?
W!1
》 普通仓库用【地
》 , 以库《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!般货: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!
【
W2!
,
: ?危,险品仓库用地
! , 存放易—。燃、易爆和剧毒【等危险品的》专用仓库用地
!
《
《。 W3
】 堆场用地】 ,
—露天堆放货物—为主的仓库用地【
!
《 T
!
:
对外【交通用地《
铁路!、公路、管道运【输、港口等》。城市对外交通运【输及其附属》设施等?用地
【
,
?
》 T1
— ?铁路:用地:。
? 铁路站场】和线路等用地
!。 :
》
? T2
》
公路【用地
》 :。。 高速—公路和?。一、二、《三级公路《线路:及长途客运站等用地!不包括村《镇公路用地该—用地应归入水域【或其它?用,地(E)
—
】 《T3:
》 管道?运输用地《
》 运输煤炭、石】油,。和天然?气等地面管道—运输:用地
《
《。
?
,
: ?T4
【 港口用《。地
《 , 海港和河港】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!作业区?、辅助生产区—和客运站等用—。地
》
! S
—
— 道路广场用!地 :
: : 市级、区级、】居住区级的》道,路、广场和》停车:场等用地
【
】 : S1
【 道《路用地 《
? ???—。 主干路、次干【路和支路用地包括】其交叉口《用地不?包括居住用地、【工业用?地等内部《的道路用《地,
:
《
!S2
【 广场用地 —
》 公共活动广场【用地不包括》单位内部的广场【。用地
】
《
S3【
—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!
公【共使用的停车—场和停?车库用地、不—包,括其它各类用地配】建,的停:车场库?用地
《
,
【
: U
》
《
】市政公用设施用地】
? ? 市、区级和居住区!。级的市?。政,公用设施用地—。包括其建筑物、构筑!物及管理维修等【设施 ?
】
—。U1:
《 供应设施—。。用地
【 供?水、供?。电,、供燃气、》供热等?设施用地《
【
》。 : ,。U,2
? 交通—设施用地
】 公《共交通和货运—交,通等设施用地
! ,
】 ?U3
邮!电设施用地》
邮】政,、电信和电》话等设施
【
】 ? U4
】。。。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!
环】境卫生设施用地【
—
【 U5
! 施工与《维修设施用地
! 房》屋,建筑、设备安装【、市政工《程、绿化和地—下构筑物等施—工及养护维修—设施:等用地 《
!
U6
】
, 《殡葬设施用地— ,。
》 殡仪?馆、:火葬场、骨灰存放】处,和墓地等设施
】
?。
,
?
U【9
其它!市政公用设施用【地
除!以上之?。外的市政公用设【施用地如消防、防洪!等设施用地
】
】 G
】 ?
》 绿地
!。 市级、区—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!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!不包:括专用绿地、园地和!林地
》 :
【 G1
【 , 公《共绿地
— 向公—众开放有一定游憩】设施的绿化用—地包括其范围内【的水域
【
? :
G2
!
生—产防护绿《地
《 园》林生产绿地和防【护绿地?
》
【 ?D,
,
【
? 特殊用地 【
《 特殊性质用地】
《
】 : D1
】 军事用《地 :。
直【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!事设施?用,。地,。如,指挥机关、营区、训!练场:。、试验场《、军:用机场、港》口、码头《、军用洞《库、仓库、》军用通信、侦察、导!航、观察《台站等?用地不包括》。部队家属生活—区用地?
】
? D3
】 ? 保安用地
】 , 监《狱、拘留《所、劳改《农场和安《全保卫部门等—用地不包括》公安局?和公:安分局该用》地归入公共设—施用:。地,
》
?
第五?条、: 各类?。建设用?地的划分应遵循【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!。则按经批准的详细】规划执行《;尚无经批准的【详细规?。划的:应按分区规划—和本规?定表二各类建设【用地:适建范围表(以下】简称表二)的规定】执行表二中》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!城市规划管理部【门根据项目对周边】环境的影响和外部】。基础:设施的?条件具体核定适建】范,围凡须改变》规划用地性质、超】。。出表二规定》范,围的应先《提出调?整规划按规》划调整的《规定程序《和权限经《批准后执行》
表二 各类!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!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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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、√】表示:允许设置空》格表示不允许设【置〇表?示有条件允许设【置由城市规划管【理部门?根据具体条》件和规划《要,求确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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