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附录三 》 城市?用地分?类和代号《
!。
: 》类别代?号
》。 类 别【
【 名 称
【
范【 围
! ,
《
【 大《类
《 中类
! 《小,类
《
】
【
! :R
:
?
—
】 居住用地
! 《 居住小区、—。居,住街坊、居》住组团和单位生活】区等各种《类型的成片或零星】。的用地 《
】
【
? ?。R1
?
?
! R11【
— : R》12
】 :。。
? ? :。 ,R13?
R!14
【 一类?。居住用地
!。
】 住宅用地 !
公!共服务设施》用地
!。 :
【 道》路用地 《
绿!地
!市政公用设施齐全、!布局完整《、环境良好、以低】层,住宅为主的用地【
!住宅建筑用地
】
【居,住小区及《小区级以下》的,公共设施和服—。务设:施用地如托》儿所、幼儿园、【小学、中学》。。、粮店、《菜店:。、副食店、服务站】、储蓄所、邮政【所、居委会、—派出所等用地—
【。 : 居住》小区及小区级以下】的小区?路、组?。团路或小街、—小巷、小《胡同及停车场等【用地
! ? : ,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!下的小游《园等用?地
【
!
R】2
【
【 R21
! ! R2?2
!
》 R2—3
《。 《 ,R2:。4
— 二类居住用地 】
】
【 住宅用地
【
? 公共服务设!施用地
》。。
—
— 道【路用:地
?
— 绿地 《
市政!公用设施齐全、【布局完整、环境【。较好、?以多:、中、高层住—宅为主的《用地
《
【住宅建?筑用:地
《 ? 居住小区及】小,区,级以下的公》。共设施和服》务设施用地如—托儿所、幼儿园、小!学、中学、粮—店、菜店、副食店、!服,务站、储蓄所—、邮政所、居委会、!派出所?等用地
【 , : ? 居住小区及【小区级以下的—小区路、《组团路或《小街、小巷》。、小胡?同及停车场等—用地:
:
? 》 居住》小区:及小区级以下—的小游园等用地【
【
》
— R3
【
? ,
】 R31
!。 【 R32
】 —
:
? R33【
? 》。R34
》 三类居住】用地
】
《
》 , 住:宅用地?
? ? 公共服—。务设施用《地
】。 :
》 : 道》路用地
》
绿地!
— 市政公用设【施比较齐全》、布局?不完整、环境一般】或,住宅与工业等—用地有?混合交叉的用地
!
》。。 住宅《建筑用地
【 居住】小区及小区级以下】的公共?。设施和服《务设施用地》如托儿所、幼儿园、!小学、中学、粮店】、菜店、《副食店?、服务站、储蓄所、!邮政所?、居委会、派出所等!用地
— 居!住小区及小区级【以下的小区》路、组团路或小街】、小巷、小胡同及停!车,场等用地
!。 ?。 居住【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!小游园等用》地
!
?
】
R—。2
!
, : 《 :R,。。21
! R2【2
? , ?
《
:。 《 ,。R,。23:
【 R24
【 二类》居住:用地:
》
! 住宅用地
!
《 公共》服务设施用地—
! ?
【 道路?用地
》 》 绿地?
【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!、布:局,完整、环境较好【、,以多、中、高—层住:宅为主的用地—
》 住》宅建:筑用地
】 《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!下的公共设施—和服务?设施用地如》托儿所、幼儿园、】小学、中学、粮店、!菜店、副食店、服】务站、储《。蓄所、邮政所、居委!会、派?出所等用地
【
》 《 ,居住小区《及小区级以下—的小区路、组团路】或小街、小巷—、小胡同及停车【场等用地《 ,。
—。 《 居住小》。区及小区级以下的】小游园?等用地 《
:
【 :
! R3
— 《
】 R31
【 — 《R32?
】
:
【R33
! R34》
: , : 三类居住用地 】
【
》 ,。 住宅用地 】
— 公共服务—设施用地《
? ?
】 》 道路用地
【
》 ,。 绿地?
》 市《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】全,。、布局?。不完整?、环境一般或住宅】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!交,叉的用地
】 ? 住宅建筑用地 !
— 居住小》区及小区级以—下的公共设施—和服务设施》用,。。地如托儿所、幼【儿园、?小学、?中学:、粮店、菜》店、副食店、服【务,站、储蓄所、—邮政所、居委—会、派出所等用地】
:
【 居住小—区,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!路、组团路》或小街、小》巷、小胡同及停车】场等用地
! 》 居住小区【及小区级以下的【小游园?等用地
》
!
】 R4
! ,
】 R》41
《 , 《 《 R4?2
《
【
【R43
【 : , ,R4:4
:
》四类居住用地—
? 《 住宅用》地, ,
【 ,公共服务设》施用:地
!。
】 ? 道路用地 —
】绿地
! 以简陋住宅为【。主的用地《。
:
: 住宅建】筑用地
》
【居住小区及小区【。级以下的公共—设施和?服务设施用》地如托儿《。所、幼儿园、小学、!中学、?粮店、菜店》、副食店《、服务站、储—蓄所、邮政所、【居委会?、派出所等用—。地
! , ?居住小区《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!路、组团《。路或小街《、小:巷、小?胡同:及停车场等用地【
》 ?。 》。居住小?区及小?区级以下的小—游园等用《地 :
【
《
! 】。。 《 ?。 C 【
【。 ?
,
》。
公】共设施?。用地:。 ,
: ? 居住《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!行政、经《济、文化、教育、】卫生、体育以—及科研?。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!用地不包括》居住用地中的公【共服务?设施用地
!
《。
《 C1
!。
! ?C11
《
C1!2
《。 行政办公用地!。
!市属办公用》地
! 非市属—办,公,用地
》 , 行政—、党派和《。团体等机构用—地
》 市—属机关如人大—、政协、人民—政府、法院、检【察院、各《党派和团体以—及企事业管理机【构等办公用》地
— 在本市【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!。业管:理,机构等行政办公用】地
【
?
C2
!
】 》 C21
【
—
】。 C?22
?
》
【 C23【
】 C24
—
? ? C25《
: — C26
】 , 商业金融业用地!
《 : 商业》用地 ?
】。
— 金融保险!业用地
! 贸易咨询【用地 ?
: 》 :。 服务业用地
】
旅馆!业用地
【 — 市场用《地,。
商!业、金融业、服【务业、旅馆业和【市,场等用地
—
【 综合百货商】店、商场和经营各】种,食品、服装、纺织品!、,医药、日用杂货、五!金交电、《文化:体育:、工艺?。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!商店及其附属的【小型工场《、车间和仓》。库等用地《
》。 , : 银行—及分:理处、信用社、信】托,投资公司、证券【交易所和保险公司】以及外国《驻本市?的金融和保险机【构等用地 》
【
《
!各,。种贸易公司、—商社及?其,咨询机构等》用地
】 饮食、】照相、理发》、浴室、洗染—、日用修理和交【通售票等用地—
【 旅馆—、招待所《、度假村及其附属设!施等用?地 :。
《 《 :独立地段的农—贸市:场、小商品市场、】工业品市《场,。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!
》
【 C?3
》
】 ? C3《1
?。 ? 》 C?32
《。 》 , C》33
! , C34
! 《 C3《5
? —C36
!文化娱乐《用地
】 《 新闻出《版用地
》
【 ? 文化艺术团体用】地
!。 广播电】视用地 《
,
! 图?。书展览用地》
:
影】剧院用地《 ,。
,。。
? 《游乐用地
!。 新闻》出,版、文化《艺术团体、广—播电视、图》书展览?、游乐等《。设施用地
! 各》种通讯社、报—社,和出版社等》用地
》。 各【种文化艺术团体【等用地?
!各种广播电台、电】视台和转播台、差转!台等用地
】 , 公》共图:书馆、博物馆、科】技馆、展《览馆和纪念馆等【用地
《
? : :电影院、《剧场、音乐厅、【杂技场?等演出场所包括各】单位对外《营业的同类用地【
》 独立—地段的游乐场、舞厅!、俱乐部、文化馆、!青少年宫、老—年活动中心等—用,地 :
—
《
,
? C?4
!
《 , , C41—
!
】C42
《
体育【用地
】 体育【场用地
— 》
?
? 体育训【练用地
【 , , :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!基地等用地不包括】学校等?单位内的体育用地】
!室内:外体育运动》用地如?体育场馆、游泳场馆!、,各类球场、溜冰场、!赛马场、跳》。伞场、摩托车场、射!击场:以及水上运动的陆】域部:分等用地包》括附属的专业体【校用地
! 》 为:各类体育运动专【设的训练基地用【地,
?。 ?
】
《
】 C5?
!。 ?。 , : :C51
《
《 C5》2
《 》C53
】 ,医疗卫生用》地
—。 医》院用地
》
: 《 : 卫生防疫用—地
—。 休》疗养用地
—
》 医:疗、:保健、卫生》、防疫、《康复和?急救设施等用—地
》 综合医院!和各类专科医—院,等用地如妇幼保【健院、儿童医院、精!神病:医院:、肿瘤医院》。等
】 :卫生防疫站、专科防!。治所、检验中心、】急救中心《和血:库等用?地
! 休养所和》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!以居住为主的干【休所用地《该用地应归入—。居住用地(》R)
—
【
:
,。。 , ,
》 C6
》
!
】
C】61
— C62
! , C6【3
》 C64
】
】 C65
— 教育—科研设计用地—
】 高等学校用地! ,
》 中等专业学】校用地
【 成】人与业余学》校用地
! , , ?特殊学校用》。地
?。
【。 科研设计用【地
《 ? 高等院《校、中?等专业学校》、科学?研究和勘测》设计机构等用地【。不包括中学、小学】和幼托用地该用地】应,归入居住用地(R】)
! ,大学、学《院,、专科学校和独立】地段的研《究生院?等用地包《括军事院校用地【
!。中等专业学校、【技工学校、职—业学:校等用地《不,包括附?属于普通中》。学内的职业高中用】地
! ,独立地?段的电视《大学、夜大学—、教育学院、—党校:、干:。校、业余学校和【培训中心等用—地,
!聋、哑?、盲人?学校及工《读学校等用地— ,
: ? 科研研—究、:勘测设计、观察【测试、?科技信?息和科技咨》询等机构用地不包】。括,附设于其它》单位内的研究—室和设?计室等用地
【
?
!
【
【。
》 , : ,
《
! :
!
C【7
:
!。 文物》古迹:用地:
【具,有保护价值的—古遗址、《古墓葬、古建筑、革!。。命遗址等用地不包】括已:。作其它用《途,的文物?古迹用?地该用地应分—别归入相《应的用地类》别
—
—
—
, , C《9
】
其【。它公共?设施用地
】 除》以,。。上之外的《公,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!动,场地:、社会?福利院等用地
】
!
《
?。。
M
!
】
! 工业用地》 ,
工矿】企业的?生产车间《、库房及附属设施等!用地、包括专—用,的铁路、码头—和道路等用地不【包括露天矿用地【该用地应归入—水域和其它用地(】E)
【 :
:。。
?
— : M1《
《 , :
一类】工业用地
—
, 对居住和】公,共设施?等环境基本无干扰】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!电,子工业、缝纫工【业、工艺品制—造工业等用地 【
】
— ,
M【2
!
? 二类《工业用地《
—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!等环:境,。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!。工业用地如食—品,工业、医药制造【工,业、纺织工业—等用地
【。
》
:
《
:
》M3
?
】 三类工【业用地
【 对居住和公共!设施等环境》有严重干扰》和污:染的工?业,用地如采掘工业、冶!金工:。。业、大中型机—械制造工业、—化学工业、造纸工业!、制革工《业、建材工业等用地!
【 ,
?
:
【 W? —。
!
【
, 仓储用地 !
? 仓储企—业的库房、堆场和】。包装加工车》间及其附属设施等】用,地 :
—
》
— W1
【
《 :
《。 普通仓库—。用地
《
—以库房建筑为主【的储存一《般货物的普》通仓库?。用地
—
!
《
? W2 》
》
《 : :危险品仓库》用地
》 : 存放易燃、易爆!和,剧毒等危险品的【专用仓库用地 【
,
? ,
《
》
】 W3
》
】 堆》场用地 《
露天!堆放货?物为主的《仓,库用地
】 ,
《。
!
!
【
对!。。外交:通用地 《
,
铁—路、公路、管道运输!、港口和机场等城】市对外交通运—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!地
—
】
—。 ?T
】
《
【 T《1
》
】。 铁路用地 —
,
铁路【站,场和线路等用地【
?
【
】 , T2
】。 : : , : ,
【
】
!
— T2【1
! T22
—
— T23
》
公路【用地
【 —
— : 高速公路》用地: ,。
《。 —。一、二、三级公路用!地
》。 【长途客运站用地 】
高速】公路和一、二、【三级公?路线路及长途客运】站等:用地不包括村—镇公路?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!域和其它用》地(E) 》
,
: 高—速公路用《地,
》 一级、二级!、三级公路》用,地 :
! 长:途客运站用地
】。
:
【 ,
《
【
!
?
—。 ,
】
】 ,
!
》 T3
!
? :。 管道运输—。用地
【 运输煤炭【、石油和天》然气等地面》管道运输《用地
!
!
】
《
!T4
》
! ? T41》
》 《 T42
】 : 港口用》地 :
《 : 海》港用地
— ? 《 河港用地
!。
, 海港和河!港的陆域部分—包括:码头:。作业区、辅》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!用地
— 海港港】口用:地
! 河港?港口用地
【 》
,
:
!
】
《。
》
《
! T5《
?
》
《 ,机场用地
! : 民用及军用合用的!。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!、航站区等用—地不包括净》空控:制范围?用地
— :。
》
】
!
!
— S
】
【
— 道路?广场用地《
? 市—级、区级和》居住区级的道路、广!场和停车场》等用地 《
—
】
】
》。
】 S1
【
— : S11
!
?。。 S!12
! : S1》3
《 》 S19【
《 道路用地
! 】主干路用《地
】 次干】路用地
【 《 支路用】地
?
《。。。 》 其它《道路用地
【 主干【路、次干路和支路用!地包括其交叉—。路口用?地不包括居住用【地、工业用地—等内部的《道路用地
—
— 快速干《路和主干路》用,。地,
《 次干路】。用地
【 主次干路间!的联系?道路用地
【 :。 : 除主次干路和】支路外的道路用地】如步行街《、自行?车专用道路等用地 !
!
?
《
《 S2
】
《 】S21
— , : ,。 , , ?S22
!广场用地
【 ? ?交通广场用》地 :。
】游憩集会广》场用地 《
公共!活动广场用地不【包括单位内的—广场用地
】 《 交通集散为主的】广,场,用地
— 游憩【。、,纪念和集会等—为,主的广场用地—
》 ,
】
《 S3
】 ?
》。 【S31?
,
》 , S32
】 社会停车—场库用地
】 《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!。地
! 非机动车停车【场库:用地
】 公共使用—的停车场《。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!其它各类《用地配建《的停:车场库的用地
】。
: 机—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!
,
: 《
【。 非机《动车停车场库—用地
】
》 ?
?。
:
! U
】
— :
》 :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!
? : , 市、区级和居住区!级的市政公用设【施用地、《。包括其建筑物—、构筑物及》管理维修设》。施等:用地
》
】
》
—。U1:
! 《。 ? U1?1
:
, U12!
—
《
》 U13
—
— U14
》。
供应【设施用地
—
供】。水用地 《
! 供电用地 —
?
! ? 供燃气用地
!
?。 《供热用地《
《 : 供水、》供电、供然气和供热!等设施用地 —
【 独立地段的水厂】及其附属构筑物用地!包括泵房和调压站等!用地
】 变电站所、】高压塔基等用地不】包括电厂用地该用】地应归入工》业,用地(M)高压走廊!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!的用地应《按其:地面实际用途归【类 :
— 储气站》、调压站、》罐装:站和地?面,输,。气管廊?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!。用地该用地》应,。归入:。工业用地(M—)
】 :大型锅炉房、调压、!调温站和地面—输热管廊等用地 】
,
—
,
【
U【2
】
?。 U】21
】
【 , U22
【
— U29
! 交通设施【用地:
— 公共交—通用地
】 —
!货运交通用地 【
? — 其它交通》设施用地
! 公共交通和】货运交?通等设施用地—
!公共汽车、出租汽】车、有轨电》车、无轨电车、轻】轨和地?下铁道(地面部分)!的,停车场、保》养场、?车辆段?和首末站等用地【以及:。轮渡:(陆上部分)用【地
! 货:运公司车队》。的站场等用地
】
— 除以上之外—的交:通设施用地如交【通,指挥:中心、交通队、教】练场、加油站、汽】车,维修:站等用地
】 《
【
:
】
】
—
!
?。
》
【
:
?
,
《 U3
】
》 邮电》设施用地
—
: ? 邮政、电信和电】话等设施《。用地:
—
】
— , ,U4
?
《 ,
《 : 《 U41
【 ?
! U?42:
:。 ? 环境卫生设施用】地
《 雨水】、污水处理》用地
【 ? ?粪便:垃圾处理《用地
! 环境卫生》设施用地
—
? : 雨—水,、污水泵站、排【渍站、?处,理厂、地面专用排】水,管廊:等,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!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!域和其它用地(E)! ,
,
》 :。粪,便、垃圾的收集【。、,转运、堆放、处理】等设施用地
】 :
!
】U5
】。
施工!与,维修设施用地
! 》房,屋建筑、设》备安装、市政工【程、绿化和地下【构筑物等施工—及养护维修设施等】。用地:
:
—
:
! U6
—
【
: , 殡葬设施用【地,
】殡仪馆、《火葬场、骨灰存放】处和:墓,地等设施用地 【
?
》
《
?。。
? U9
!。
《
其它市】政公用设施》用地 ?
除】以上之外的市—政,。公用设施用》地如消防、防洪等】设施用地 》
》
】
— , G
》
— ?
【 绿:地
《 市—级、区级和居住区】级的公?。共绿地?及,生产防护《绿地不包括专用【绿,地,、园:林和林?地
!
:
! G1
—
】 】G11
》 G【12
?
? 公共《绿地
— , 》 公园
】 ? 街头绿地
【
? 向公众—开放有一定》游憩设施的绿—化用地包括》其范围内的水域【
!综合:性公园?、纪念性《公园、儿童》公园、动物园、【植物:园、古?典园林、风景—名胜:公园:和居住小公园等用地!
《 : 沿道路、河户!、海岸和城墙等设】有一定游憩》设施:或起装饰性》。作用的?绿化用地《
【
】
G】2
:
,。
】 》 G21
【 — ? G22《
生产防!护绿地 《
《 ? 园林生产绿地
!
防护!绿,地
! 园林生产绿】地和防?护绿地
! 提供》苗木、草《。皮和花卉的圃地【
《 , ? ,用于隔离《、卫生?和安全的防》护林带及《绿地
》
—
?
—
: D》 , 《
—
》
! :特殊用地 》
? , : 特》殊性质用地
! 《
》
?
】
? D1
【。 : 军事?用地 ?
《 直《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!。事设施用《地如指挥机关、营区!、训练场、试验场、!军用机场、港口【、码头、军用—洞库、?仓库、军用通信、】侦察、导《航、观测台站等【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!生活:区等用地
!
《
【
: ,。。
》
《
!
D2!
,
外—事用地?
》 》。 ,外国驻华使馆、【。领,事馆及其生活—设施等用地
】
】
》
《 ?
》 D:3,
保安用!地
】 《监狱、拘留所—、劳改?场所:和安全?。保卫:部门等?用地不?包括公安分局该用地!应归入公《。共设施用《地(C)
】 ?
《 ,
】 E
【 :
!
水域和】其,它用:地
》 除以上各】大类用地之外—的用地
—
—
《
?
: E1
!。
—。 水域
! : :。 江、河、湖、海】、水库?、苇地、滩涂和【渠道:等,水域不包括公共绿】地及单位《内的水域
【。
】
《
《 ?E2
【
】 E2—1
》。 — E2《2
? 》 E29
— 耕地
】
》 ,。 菜地? ,
? 》灌溉水田
】 》 其它耕地 【
? 种植各—。种农作物的土地 】
,
【种植蔬菜《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!、塑料大棚等—用地
【。 有水源保证!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!景能:正,。常灌溉用《以种植水稻、莲藕】、席草等水》生作物的耕地
】
— 除以?上之外的耕地—
】
—
E!3
【。
》 园地
【 ? 果园、桑—园、茶园、橡胶园】等园地
— ? :
》
— E4
!
!林地
! 生长乔《木、竹类、灌木、沿!海红树林等林木的用!地
】
—
:
E】5,
,
】 牧草—地 :
【。。生产各种牧草的土地!
:
, ,。 ?
?
】 《E6
?。
?
! E61
! 》 E62
】 E63!
— E69
】
: ?村镇建设用地 【。。
— 村镇居住】用地
】 村《镇企业用地
! 【村镇公?路,用地
》 : ? ?村镇其它用》地
】 集镇、村庄等农】村居住点生产—。。和生活的《各类建设《用地
》 !以农村住宅为主的】用地:包括住宅、公—。共服务设施和道【路等用地 》
】 村镇企业】及其附属设施—用,地,。
《 , 《 村镇与城市!、村镇与村镇之间的!公路用地
【。 村镇其!它用地
】
【
》
: ?。E7
】
:
, : :弃置地
— 》 由于各种【。原因未使用或—尚不能使用的土地】如裸岩、石砾地、陡!坡地、塌陷地、盐碱!地、沙荒地、沼泽】地、:废窑坑等
—
》 ,
,
《
《
E—8,
,
,
【 《露天矿用地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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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各?种矿藏的露天—开采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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