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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?。节 : 城市管《线
第4.5!.1条 》地下管?线的位置应》与,城市规划的道—路、铁路、地—下通道、人》防工:程等地下《隐蔽:性工程相协调配合】。地上的杆《塔,和线路?还应与城市用地【规划相协调》
《
? 第4?.5.2条 【在城市?重要地段、主要道】。路、主要《河道以及居住区的】各种工程《。。管线一般应埋入地下!
《 ? 对现有《架空线应《根据规划结合—旧城改造逐步改为】地下敷设
—。
《 第4.5—.,3条 各》。类管线应平行道路敷!设走向要顺》直
【 各类管线—之间的水平及—垂直净距应按城【市工程管线综—合规划规范执行【管线间的水》平、垂直净距确因实!。际困:难,不能达到《规定要求《的按规范采取安【全加固、保护措施】能达:到安全要《求的:由县建设局》视情况会同专业部】门确定
《
》 第4.5.4条! 各类管》线应减少交》。叉重叠当工》。程管线竖向位置【发生:矛,盾时宜?按下列规定处理
】
》 (一)压力【管,线让重力自流管【线
? ? : (二)可弯曲管】线让不易《弯曲管线《
: 《 (?三):分支管?线让主干管线—
? (—四)小?管径管线《。。让,大管径管线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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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4.5.》5条: 管线综合
【。
(】一)各有关主—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!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管!线专业系统规—划
《 , (二)工】程管线?。。的,平面位置和竖向【设,置均:采用城市统一坐标】系统:和高程?系统
?
— (三)城市工【程管线综合规划应】结合城市地形的【特点合理布》置工程管线》位置并应《避开地质危险—地带:和洪峰
【。
: :第4.5.6—条 : 管线埋设》
【 (:一)凡?在城市道路内埋设管!线应按管线综合规】划断面安排》各类管线原》则,。上应在道路规划红线!。内平行规划红线敷设!走向顺直并有各自独!立的敷设带在适当位!置应安排横向过【街管并在有条件的情!况下:考虑建设综合性的】管,沟
?。 (二】)新建、《维修城市《道,路时各类管线单位】应及时配套建设城】。市道路?建成后原则上不得】挖掘敷管确需敷【管的应采《用顶管等《施工方式
》
》 (三)》城市道路两侧用地内!的专用?管线应当《。布置:在道路红线以—外
【 第4.》5.7条 》 管线通过》桥梁和隧道的要【求
?。。。 ? 新《建、扩建桥梁和隧】道的应当根》据规划要求预留管线!通过的位置
】 管线在】桥梁上和隧道内通】。过时应当符合—有关的技术》规范保证桥梁和隧】道,的安:全以及正常》的维修、《养护并?不得影?响,。市容和车辆通行各】类管线单《位,。在桥坡?。、隧道口设置的检查!井应与桥头、隧道口!有一定的距离—。以确保各类》管线通过
!
: 第4.5.8条】 下列《。地段的管线宜—。采用综合管沟—敷设
【。 (一》)交通?运输繁忙《、管线复杂、管【线安排有困难的【快速路、主》干路以?及地下铁道、立体交!。叉口等?大规模工程
! (二)重要!城市广场及道路交叉!口,
(!三)道?路与铁路、河流【的,交叉口
】 (四)不允许!随时挖掘路面的路段!(,。。如政治活动》中心和外事活—动中心?)
【 (五)》开挖后难以修复的】路面以?及某些特殊建筑【物下
《。 :。 正常状【态下的?信息电缆、》电力电缆《、给水管、热—力管、排水管等可进!入综合管沟
—
— 第4.5.—。9条: 架空线设—置的规划《要求
— 架空设置】的电力电缆和信息】电缆应当采用单【杆多回路方式沿【。城市道路《、公路?和河流?两,侧,架设:避免跨越城》市道路、《公,。路,和河流沿路》改造的应与同类地下!管线位于同侧
】 架空线!的杆塔应当整—齐、规则《排列设置牢》固符合市《容景观?要求在符合有关安全!技术标准的》条件下?新建架空《线应当与《现有架?空线合杆建设避【免增:设杆塔
】。
第4》。.5.10条— 按照城市地下管!线工程档案管理办】法的有关规定—各类管?线单:位、建设《单位:。应将准确的》竣工档案《资料及时移交—归档
》
》第4:.5.11条 【 地下管线》。工程必?须经:竣工验?收合格后《方,可投入使用
!。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