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》 不良地》质作用和《。地质灾害《
,
》
5.—1 岩 溶
【
?
5.1【.1 拟》建工程场地或—其附近存《在对工程安全—有影响的岩》溶,时应进行岩溶勘察
!
《
5.1.2— 岩溶勘》。察宜:采用工程地质测绘和!调查:。、物探、《钻探等多种》手段结合的方法进】行并:应符合?下列要求
》
1— , 可行性研究—勘察应查明岩—溶洞隙、《土洞的发育》条件并?对其危?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作!出判断对场地的稳定!性和工程建设的适】宜性作?出初步评价》
?
2《 初?步勘察应查明岩【。溶洞:隙及其伴生土洞、塌!陷,的分布、发育—程度和发育规律并】按场地的《稳定性?和适宜性进》行分区
【
3 《 详细勘察应查【。明拟建工程范围及】有影响地《。段的:各种岩溶洞隙和土】洞的位置、》规模、埋深岩溶【堆填物性状和地下水!。特征对地基》基础的设计和—。岩溶的治理提出【建议
—
:4 施工勘察应】针对某?一地段或尚待查明的!专门问题进》。行补充勘察当采【用大直径嵌岩桩【。时尚应?进行专?。门的:桩基:勘察
?
5.1.!3 岩溶场地的】工程地质测绘和调】查除应遵守本—规范第8章的规定】。外尚应调《查下列?内容
?
《
1 岩溶洞隙】的分布、形》态和发育规律;
】。
2— 岩?面,起伏、形态和覆盖】层厚:度,;
《
,
3 地下【水赋存条件、水位】变化和运动规—律;
?
,
?
4 岩溶发【育与地貌、构造、】岩性、地下水的关】系;:
》
5 土洞—。和塌陷的分布、【形态和发育规律【;
《
6 土洞和!塌陷的成因》及其发展趋势;
】
》7 当地治理岩溶!、土洞和《塌陷的经验
【
5》.1.4 可行】性研究和初步勘【察宜采用《工程地质测绘和综合!物探:为,。。主勘探点的间距不】应大于本规范第【。。4章的规定岩溶发育!地段应予《加密测绘和物探发现!。的异常地段》应选择有代》表性的部位布—置验证性钻》孔控制性勘探孔的深!度应:穿过表层岩溶发育带!
5.1!.5 详细—勘察的勘探工—作应符合下列规定
!
1 【 勘探?线应沿建筑物轴线布!置,勘探点?间,距,不应大于《本规范第《4章的规定条件复】杂时每个独立基【础均应布置》勘探点;
【
:
2 勘》探孔深度除应符【合本:规范第4章的—规定外当基础—底面下的《土层厚度《不符合本节》第5.1.10【条第1款的条件时应!有部分?或全部勘探孔钻【入,基岩;
》
3 — 当预定深度内【有洞体存在》且可能?影响地基稳》定,时应钻?入洞底基岩面—下不少于2m必要】时应圈定洞体—范围;
【
4 对一柱一!桩的基础宜逐柱布】。置勘探孔;》
,
5 】。在土洞和塌陷发育地!段可采?用静力触《探、轻型《动力触探、小—口径:钻探等手段详细查明!其分:布;
》
,
6 当—。需查明断层、岩【组分界、洞》隙和土洞形态、塌陷!等情况时应》布置适当的探槽【或探井;
—
?
7 ? 物探应根据物性条!件采用有效》方法对异常点应采用!钻探验证当发现或】可能存在危害工程】的洞体时应加—密勘探点;
!
8 凡人【员可以进入的—洞体均?应入洞勘查人员不能!进入的洞体》宜,用井下?电视等手段探测
】
5.1】.,6, , 施:工勘察工《作量应?根据岩溶地》基,设计和施工要求布置!在土洞、塌陷地段】可在已开挖的基槽】内,布置触探或钎探对重!要或荷?载较:大的工程可在槽底采!用小口径钻探进行】检测对大《。直径嵌?岩桩勘?探点应逐桩布—置勘探深度》应不小于底面以下桩!径的3?倍,并不小于5》m当:相,邻,桩底的基岩面起伏较!大时应适《当加深
—
,
5.《1.7 岩—溶发育地区》的,下列部位宜查明土洞!和土洞群的》。位置
】1 土层较薄、】。土中裂隙及其下岩】体洞隙发育部位【;
2】 岩?面,。张开裂隙发育石【芽或外露的岩—体与:土体交接部》位;
《
3》 两组构》造,裂隙交汇处和宽大裂!隙带;?
4 】 隐伏?溶沟、溶槽、漏斗等!其上有软弱土分布】的负岩面地段;
】
?
5 》地下水强烈活动【于岩土交界面的地段!和大幅度人工—降水地段《;
—
6 低》洼地段和地》表水:体近旁
》
5.1【.8 岩》。溶勘察的测》试和:观测:宜,符,合下列要《求
:
,。
1 — 当追索隐伏洞隙】。的联系?时可:进行连通试》验;
【
2 评价洞【隙稳定性时可采取】。洞,体顶板岩《样,。和充填物《土样作物《理力学性质试—。验,必要时可进行现【场顶:板岩体的载荷试验;!
【。。3 ?。当需查明土》的性:状与土洞形成的关】系时可?进行湿化、胀—缩、:可溶性和《剪,。切试验;
》
,
《4 当需查明地下!水动力条件、潜【蚀作用地表》水与地下水联系【预测土洞和塌—陷的发?生、发展时可—进行流速《、流:向测定和水位、【水质的长期观—测
》
5.《1,.9 ? 当场地存在下列】情况之一时可判【定,为未经处理不宜作为!地基:的不利地段
!
1 》浅,层洞体或《溶洞群洞径大且不稳!定的地段;
【
2》 :埋藏的漏斗、槽【谷等并覆盖有软弱土!体的地段《;
3】 工洞或》塌陷成群发育—地段:。;
【4 :。 岩溶水排泄—不畅可能《暂时淹没的地段
!
5.1.】10 当地基【属下列条件之—一时对?二级和三级工程可不!考虑岩溶《稳定性的不利影响】
—1 ?基础底面以下土层】厚度大于独立—基础宽度的3倍或】条形基础《宽度的6《倍且不具备》形,成土洞或其他地【面变形的条件;
!
2 基】础底面?与洞体顶板间—岩土:厚度虽?小于本条第1款【。的规定但符合下【列条件之一时
!
?。1)洞隙《。或岩溶?漏斗被密实的沉积】。物填满且无被—水冲蚀?的可能;
】
2)洞体—为基本质量等级为】。Ⅰ级或?。Ⅱ级岩体顶》板岩石厚度》大于:或等于洞跨;—
,
3)【洞体较小《基础底面大于—洞的平面《。尺寸并有足够的支】。承长:度;
—
4)《宽度或直径小于1】.0m?的,竖向洞隙、》落水洞近《旁地段
》
5.1.1!1 当不符合本】规范:第5.1.10条的!条件时应《进行洞体地基稳【定,性分:析,并,符合下列规定
【。
1— 顶板不稳—定但洞内为密实堆】积物充填《且无流?水活动时可认—为,堆填物受力按不均匀!地基进行《。评价;
!2 当《能取得计算参数【时可将洞体顶板视】。为结构自承重体系进!行力学分析;
!
?3 有工程—经验的地《区可按类比法进行】稳定性评价》;
—
4 在基础【近旁有洞隙和临空面!时应验算向临—空面倾覆或沿—。裂面:滑移的?可能;?
5 !当,。地基为石膏、—岩盐等易溶岩时应考!虑溶蚀继续》作用的?不利影响;
!
6 《 对不稳《定的岩溶洞》。隙可建议采用地基处!理或桩基础
】
5.1.1】2 : 岩溶勘察报—告除应符合本—规,范第:14章的规定外【尚应包括《下列:内,。容
1 ! ,岩溶发育《的地质背景和—形成条件;
!。
2 洞隙【、,土洞、塌陷的—。形态、?平面位置和顶底【标,高,;
《
3 》 岩溶?稳定:性分析;
!
4 ? 岩溶治《理和监测的建议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