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【规程:用词说明
1! 本?规程对要求严格【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!如下:
1)表!示很严格非这—样做不可的用词【
: ? , 正面词采—用,“必须”;》
— 反面词采—用,“,严禁”
《
2—)表:示严:格在正常情》况均应这样做—的,用词
— : 正面词采用“】应”;
《
, 反面】。词采用“不应”【或“不得”
】 ?3)表示允许—稍有选择在条件【许可:时首先?应这样做《的用词
》 , 《 ,正面词采《用“:宜,”;
】 反?面词采用《“不宜?”
? 4)—。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!件下可以这样—做的采用“可”
】。
2 条【文中指明应》按其他有关标—准、规范和规定【执行的?。写法为“《。应按……执行”或“!应符:合,。……的规定”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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