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第一章 总 【则
【第一条 《 为了加强城—乡规划?管理协调城乡空【间布局改善》人居环境促进城【乡经:济社会全面协调可】持续发?展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城乡规划法、新疆维!。吾尔自治区实施〈】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乡规划法〉办【法结:。合本市实际》制定:本,条例
】第二:条, 在本市行政区域!内制定和实施城【乡规划在规划区【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!本条例
! 本—。条例所?称规划区是指城市、!镇和村庄的建成区】以及因城乡建设【和发:展需要必须》。实行规划《控制:的区域规划区的具】体范围由《有,关,人民政府在》组织:编制的?城市总体规划、镇总!体规划、乡规—划和村庄《规,划,中根据城乡经济【社会发展水》平和统筹城》乡发展的需》要划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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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 制定和实施城】乡规划应当遵循下列!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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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坚持城【乡统筹、《合,。理,。布局、节《约,土,地、集约发展—正确:处理近期《建设与远景发展【的关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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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—注重改?善城乡生态环境【促进资?源、能源节》约和综合利》用保护耕地等自然】资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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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: (三)妥善保护】历史文?化遗:产保持地方》特色:、民族特《色和传统风》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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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四:),坚持先规划后建设】合,理确定?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!发展基础设》施和公共《。服务设施科学开【发和利用空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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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(五)符合》区域:。人口发?展、:国防建设、》防灾减灾和》公共卫生、公—共安全的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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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)符》合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!及,用地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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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市人民!政府:统一:负责本?市城:乡规划?的,制定和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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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市城乡?规,划行政?主管部门《具体负责《本市行政区》域内的规划管理工】作市城乡规划行政主!。。管部门依《法,设,。立的派出机构按【照规定职责》承担:有,关城乡规划管—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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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乌鲁木》齐县城乡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本辖:区内的规划管理工】作业务?上接受?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!部,门的监督和指—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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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市《、县(?。区)人民政府有关】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!。责协同做好规划管理!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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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》 本市设立城乡【规划委员会负责审】议、协调城乡规【划制定、《修改和实施中—的重大事项》
第六条! 市、县(—区):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!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!费纳入本级》财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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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— 经依法批准【的城乡规划》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!理的依据《未经法定程序不得】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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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有权向城乡规—划行政主管部—。门或者?其他有关部》门举报或者》控告违反城》乡规划的《行为城乡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或者【。其他有关《部门对举报》或者控告《应当及时《受,理并:依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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