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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【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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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条 为了—加强城乡规》。划管理协调城—乡空间布局改善【人居环境《促进:城,乡经济社会》全面协调《可持续发展》根,据,中华:。人民共和国》城乡规划法、新疆】维吾尔自治区实施】〈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城》乡规划法〉办法【结合本?市实际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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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 在本市行【政区:域内制定《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!划,区内:进行建设活动适【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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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本条例所称【规,划区:是指城?市、镇和村庄的建成!区以及因城乡建设】和发展?需要必须实行规划】控制的区域规划区】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!民政府在组织编制】的城市总体规划【、,镇总体规划、乡【。规划和村《庄规: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!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!乡发展的需》要划定
!第三条? 制定和》实施: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下!列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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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一)坚持城乡统筹、!合理:布局、节约土—地、集约发展正确处!理,近期建?设与远景发》展的关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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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注重改善】城乡生态环》境,促进资源、能源节】约和综合利》。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!源;
! , (三)妥【善保护历史文化遗】产保持地方特色【、民族特色和传统风!貌;
】 (—四)坚持先》规划后建设合理确定!建设规模《和时序优先》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!服务设施《科学开发《和利用空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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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!)符合区域》人口:发展、国防建设、】防灾减灾和公—共卫生、公共安【全,的,需,要
【。 《 (六?。)符合土地利用【总体规划确》定的用?地范围及用地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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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四条 《 市:人民政?府统一负责本市【城乡规?划的制定和》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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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《 市城乡规划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!。责本市行政区域【内,的规划?管理工?作市城乡规》划行政主管部—门依法设立》的派:出机构按照规定职】责,承,担有关城乡规划管】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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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乌鲁《木,齐县城乡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本辖区内的【规划:管理工作《业务上接《。受市城乡《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!监督和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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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市、县(》区)人民政府有关】部门应?当,按照各自职责协【同做好规划管理【工作:
—第五条 本市设立!城乡规划委员会【负责审议、协调【城乡规划制定—、,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!事,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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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条 市》、县:(区)人民政—府应当将城》乡规: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!纳入本?级财: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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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七条 经依—法批准?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!设和规划《管理的依据未经【法定程序不得修【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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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?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都有权向城【乡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或:者其他有《关部门举报或者控】告,违反城乡规划的行】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!。。部门或者其》他有:关部门对举报—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!理并依法处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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