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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章《 ,市政、?交通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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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》七条 城市道】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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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!城市道路在道路网】中的地位、交通功】能及对沿线服—。务功能结合泸州【。市实际情况划分为四!级即快速路》、主干路《(32.0》~60.0米)、】次干路(20—.0~32.0米】)及支路(<20.!0米)
】 : (一)城市快速】道路两?侧不得开设机动【车出入口《。;主干路两》。侧不宜开设机动车出!入口:确需开设的则应在】区域路网和动—态交:通分析?论证的基础上确【定;次?干路及支路上机动】车开口应符合相关技!术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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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二):开设机动《车出入?口单:车道开口宽度不【大于4?米,双车道开口宽度不】大于7米《
(!三)地下车》库,出入口临规》划道路?设置时坡道起点【后退道路红》线距离不《小于5米且》不得利用规划道路】组织用?地内部交通
【 (【四)居住小区机【动车出入口间距不】应小于1《50米
— : (五)隔【离,。带原则上不得—开口确需《。开口的应按右进【。右出组织《交通
! 第五十八》条 符合泸州市【城市建设项目—交通影?响评:价实施办法》要求的?建设项?目应在规《划方案设计时同【步编制交通影响评价!书进行交通影响评价!
【 第五?十九条? 河堤》、河道桥梁》
: 》 (一)河堤—宜采用生《态河堤或复式河堤】。河,堤防洪?通道及配套工—程管线?应与:河,堤,同步建设
【 ? (?二)河道桥》梁除满足交通、行洪!、通航等功能外还】应,。在桥头两端》各,预留不小《于1万平方》米的公共绿地满足环!境景观要求
! : (三)河道桥】梁必须?考虑符合规范—要求的?市政工程管线负载通!过可燃、易》燃工程管《线不宜利用》交通桥梁跨越河【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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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【条 管线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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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20米及!以上新建、改—建,。和扩:建的城?市道路及其道路交叉!口应作管线综—合规划城市各—类管:线应沿城《市规划道路》埋地敷设《现有中心城》区内影响城市景【观的架?空杆:线应有计划地改为】地下敷设
】。 (二)新建!、改建、扩》建建:设工程时自身应【配置的附属设备用房!及,设施不得超出—建筑:红线;消防结合【器、消火栓》。、,。室外消防环管—。、各类检查井等不得!超越道路红线
! ? (?三)城市的各—。类管线应根据—不,同,管线:的特性和设置要【求综合布《。置各类管线相互【间,的水平与垂》直净距和各种—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!物之间的最小—水平间距按》城市工程《管线综?合规划规《。。范(GB 50【289-98—)的要求控制
】。 : : (四《)禁止在城市地【下管线、《排水管涵、明渠的】覆盖面上《搭盖建筑物;禁止】在江河电缆》区,。的滩:地和水?域,搭盖建筑物》、挖:沙取土、抛锚—作业以及从》事法律、法》规禁止的有》。碍安全?的行: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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