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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章 城—市绿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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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《十,条 城《市规划区内》的,居住:。用地其?基地内的绿地率新区!不低于?。35%旧《城不低于3》0%;旧城》改造区、仓储、城市!商业区内的大中【型商业和服》务设施不低于—20%;学校、医院!、,机关:团体、公共设施、】部队等单位绿地率】不低于3《5%;工业企业绿地!率不小于10%不】大于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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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第五十一条— ?建筑基?地内的集中》绿地面积3》。0亩以上居住用【地不小于用地面【积的1?0%:体育、医疗卫生【和教育科研设计用】地中应符合有关专】。业规定在其他—类别用地《中应不?少于5%集中绿地必!。须向用地《四,周最高等级道路开敞!开敞宽度30—亩以下不《小于1?5米30亩以—上不小?于20米100亩以!上不小于30—米集中?绿地开敞《范围内不得设—置任:何影响视线通透的建!筑物或构筑物—30亩以上居—住,。小区临小区主入口或!主要交叉口设置的】。集中绿地应不少【于总绿?地量的50%—内部的?集中绿?。地应尽量和临街集】中绿地形成整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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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十二条 建筑】后退道?路红线部分应—做环境景观设计并】报批完成相关的【施工图设计其—中绿地面积不小于】后,退道路红线部分面积!的35%道路转【角处应设置街头【绿,地
!第五十三条 】在,确定保护的古—城墙地段古城墙两】侧各2?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!、改建?、扩:。建,任何建筑《物宜作?为绿化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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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十,四条 建筑基地!临道路设置》围墙应采《用,透,空栏杆、绿篱、绿】化等形式建筑—后退部?分与小区内》。部绿化景观应同步规!划、同步实施且和城!市道:路绿化景观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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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五,条 ? 建筑层数低—于12?层高度低于40米】的高:层和多层非坡屋【顶,建筑均应《作屋顶绿化设计且】屋,顶绿化?面积不得小于屋面】面积:50: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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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十六条 【城市:道路绿地《率应:符合下列规》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!不,得,小于40%;红【。线宽度大于50米】的道路?。。绿地率?。不得小于30%;红!线,宽度在405—0米的?道,路绿地率不得小于】2,5%;红《。线宽度?。小于40《米的道路绿地率不】。得小于?20%旧城改—造道路可适当降低】但不:低于上述绿》地率指标的一—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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