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陕西省—关于印发《建设用地容积率管】理规定(《试行)的通知
!
陕建发[20】09]2《33号
各设区】市城乡建《设规划?局(建?设,局)杨凌示》范区规划建设—局:
— ,。 ,建设用地容》。积率:管理规定(试行)】已经:2,009年12—月4日厅务会—审议通过现印发你】们请遵照《执,行在:执,行中遇到问题请【及时报告
》
,二〇〇九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】
:建,设用地容积率—管理规定(》试行)
第一条 !为规范建设用地容积!率的管理维》护建设市场》的公开?、公平、公正维护】社会公共利益提高依!法行政水平》结合我省实》际制定本规定
第!二,条 在城乡规划【区内进行各项—规划建设活》。动容积率管理应当】遵守:本规定
第—三条 已编制控【制性:。详细规划的地块容积!率按照控制性详【细规:划的:要求执行 》
暂未编—制控制?性详:细规划的地块容【积率按照陕西省城】市规划管理技术规】定的要求《执行
第四条 城!乡,规划行?政主:管部门应将批—准的建设用地容积】率在本地主要媒【体上进行公示—自觉接?受社会监督
第】五,。条 有?下,列情形之一可以对容!积,率作出调整》的
—
(一》)城市?、镇总?体规划发生》重大变更需要对控制!性详:细规划?进行:修编的;
【
:
(二)重大—建设:项目对控制性详【细,规划控?制地:块的功能与布—局产生重《大影响容积率等【建设用地使用—强度需要调》整的;
调】。整后的容积率—必须满足日照间【。距、绿地率》、停:车位以及其它规划】技术管理《的规定
第六【条, 国有土地使—用,权一:经出让任何》。单位和个《人都:无,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!条件确?。定的容积率》。。;,。建设单位应当严【格,按照所确《定的容积率》进行建设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!。更
第七条 【需要调?整容积率的应当【按照以下程序进【行
】
(一)建设—单,位或个人《可以向?城乡规划《行政主管《部门提出书》面申请并说明—变更的理由;
】
(二)【城,乡规:划,主管部门应》当组织专家对调【整,的必要性和规划方】案的合理《性进行论证》;
—
(三)在本地的主!要媒体上进》行公示采《用多种形式征求【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!要时:应组织听证;
【
(四【。)经专家论》证,、征求?利害关系人的—意见后?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应依法提】出容积率是否调整的!建议并附论证—、,公示(听证)—等相关材料》报城市、县》人,民政府批准;
!
(五)经城市!、县:人民政?府批准后城乡规划】行政:主管部门可办理后续!的规划审批并及时】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!条件:抄,告国土行政主管部】门,备案;
—
(六)建设单【位或个人《应根:据变更后的容—积率向国土行政主】管部门办理》相关土?地出让收入补—交等手续
第八】条 对未经》批准擅自变更增加】。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城!市,规,划部门?不得办理规划许可】房,产行政主《管部门?不得颁发房》产证
第九条【 城乡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!容积率调整档案涉】及容积率《。调整的相关批—准文:。件、调整《理由、调《整依据?、,规,划方:案以及专家论证意见!、公示(听证)材料!等均应按照国—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!的规定及时向城建】档案管?理,机构(馆)移—交备查 《
公民、法【人和其?他组织可以查阅【前款档案但法律【、法规规定》需要保?。密的除外《
第十条 本【。。规定自2009【年1:2月 31日起【施行
《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