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《附, 则
?
6.0】.1 【 规划《文本和图《则,是规划的法定文件】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!后实施?
—6.0.2 ! 城市各控制单!元控制性详》细规划?完成后必须对规划】成果进行汇 总【多家规?划单位编制》。时可由城乡规划主】管部:门指定汇总》单位
】6.0.3 【 城乡【。规,划主管部《门,在编制控制性详【细规划的同时要同步!制,定土 地使用与建】筑管:理技术规定》作为实施城市控制】性详细规划》和规划?管理的? 技:术依据
【
6.0.4 】 ? 县城以外建制【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!编制可参照本—导则执行
】
6.0.5 ! 本导则自【公布:之日起施行
!
6.0.6 ! 本《导则由河北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!负责解释
【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