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— 使用与》维护
《
】10.1 一般规!定
:
—
,10.1.1 【 本条规定的目的】是确保防水措施发】挥有效作用防—。止建筑物和》附属设施地》基浸水?湿陷根据调查建【筑,物使用期间发生地基!湿陷事故《的原因有管道漏【水、地面水(雨水、!绿化浇水、集—水明沟渗漏等—)局:部大量下渗、地下】水上:升等:其中管?道漏水占绝》大多数?且多为长期》渗漏管道大多埋【设于地下不主—。动检查?很难发现初期—渗漏一般是》。由于已出现建筑物沉!降或裂缝或地面沉陷!等明显现象时才发】现但此时为时已晚由!于建筑物使》用期间环境的变【化、管道材料的老】化、腐蚀、堵塞等】因素渗漏很难避【免只有通过定期【检查及时《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才!是避免湿《。。陷事故的最佳办【法
—
10.1.2 !在事故调查中常发】现很多资料》不,全尤其是使用期间进!行的改?建和扩建资料缺【失,这给分析事》故原:因带来不便增加了许!多调查?工作量延《长,了处理时间因—此,。。管理单位应》存留完整的建设档案!以备需要时使用
!
,
10.1.】4 建《。筑物使用期》间如需在防》护范围内增加用水设!施如水房、》淋浴室、锅炉房等应!根据原设计》检查防水设施—是否符合本标准相关!要求如?不符合应《按本标准要求采【取地基处理或防水措!施等并对新建用水设!。施可能的渗》漏,对邻近建筑物的影】。响进行评估》有影响时应采取防范!措施
《
:
10.1—.5 建筑物【建成后周边如有【新建的?。水库、人工》湖、喷泉水景等设】施均可能引起水【环境变化管理单位】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!和,。信息会?同原设计、勘察等】单位共同对可能的】影响作出评》估采取相应》对策防止对建筑【物产:生危害?。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