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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? 附:属设施?。设计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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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 消防!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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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1【 含有下列管【。线的综合《管廊舱室火灾危险性!。分类应符合表7.1!.1的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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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7【.,1.1 综合管廊!舱室:。火灾危险性分—类
】
》。7.1?.2 当舱室【内含有两类》及以上管线时舱室火!。灾危险性类》别应按火灾危险性】较,大的管?线确定
【
7.1.—3 综合管廊【主结构体应为耐【火极限不低》于3.0h的不【燃性结构《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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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《.4: 综合管廊内不】同舱室之间应采用】耐火极限《不低于3.0h的不!燃性:结,构进:。。行分:隔
?
《7.1?.5 除嵌缝【材料:外综合管廊内装修】材料应采用不燃【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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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》.6 天》然气管道舱及容【纳电力电缆的舱【室,应每隔200m【采用耐火极》。限不低于3.—0h:的不燃性墙体进【行防火分隔》防火分隔处的—门应采用甲级防【火,门管线穿越防火【隔断部位应》采用阻火包等防火封!。。堵措施进行严密封】堵
?
7.—。1.7? 综合管》廊交:叉口及?各舱室交《叉部位应采用耐【火极限不《低于3.0h—的不燃性墙体进【行防火?分隔当有人》员通行需求时防火】分隔处的门》。应采用甲级防—火门管线穿越—防火隔?断部:位应采用《。阻火包?等防火封《堵措施进行严—密封堵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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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》8 : 综合?管廊内应在沿线【、人员出入口、【逃生口等处设置灭】火,器材灭火器材的设置!间距不应大于—50m灭《火器的配置应—符合现行国》家标:准建筑灭火》器配置设计规范GB! 50140的【有,关规定
】
7:.,1.9? :干线综合《管廊:中容纳电《力电缆的舱室—支线综合管廊—中容纳6根及以上】电力电缆的舱—室应设置自动灭【火系统;其他容纳】电力电缆的舱室宜设!置自动灭火》。系统
】7.1.《。10 综合管廊】内的电缆防火与阻燃!应符合国家》现行标准《电力工程电缆设计】规范GB 5021!7和电力电缆—。隧,道,设计规程DL—/T 54》84:及,阻燃及耐火电—缆 塑《料绝缘阻燃》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!求 ?第1部分阻燃电缆】G,A 3?。06:.1和?阻燃及?耐火电缆 塑料】绝缘阻燃及》耐火电缆分级—和要求 第2部分!耐火:电缆GA 3—06.2《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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