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838-2015 建标库

6.4  天然气管道

6.4.1  天然气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50028的有关规定。

6.4.2  天然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。

6.4.3  天然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,焊缝检测要求应符合表6.4.3的规定。

表6.4.3  焊缝检测要求

    注:1射线检验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承压设备无损检测  第2部分:射线检测》JB/T4730.2规定的Ⅱ级(AB级)为合格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超声波检验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承压设备无损检测  第3部分:超声检测》JB/T4730.3规定的Ⅰ级为合格。

6.4.4  天然气管道支撑的形式、间距、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50028的有关规定。

6.4.5  天然气管道的阀门、阀件系统设计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设计。

6.4.6  天然气调压装置不应设置在综合管廊内。

6.4.7  天然气管道分段阀宜设置在综合管廊外部。当分段阀设置在综合管廊内部时,应具有远程关闭功能。

6.4.8  天然气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设置具有远程关闭功能的紧急切断阀。

6.4.9  天然气管道进出综合管廊附近的埋地管线、放散管、天然气设备等均应满足防雷、防静电接地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