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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章 工程建设!标准强制《性条文的监督—检查
第【十条: 市区建设—行,政主管部门按职责】分工对建设工—程执:行工程建设标准强】制性条文《。的相关情况进行【监督检查
【 施工图】审查监督管理部【。门应对施工图审【。查机构对《审查完成的勘—察,设计文?件是否仍然存在【。违反工程《建设标准强制性【条文问题实施监督】检查
《 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】机构应对工程建设】、施:工、:监理、检测(监【测)等单位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】强制性?条文的情况实施监】督检查
! 工程安全监督】管,理机:构应对工程建设【、施工?、,监理、检测(—。监测)等单位执行】实施安全标准—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实!施监督检查》
》。
: 第:十一:。条 : ,工程建?。设标:准强制性条文—。监督检查的》内容包括
】 《(一)质量安全管理!保证体?系文件中是否有明】确要求执行和—检查工程建设标准强!制,性条文的内》容;
》 (二)参!建各方在自评—、评估报《告中是否有执行工程!建设标准强制性【条文的内容;—
(!三)工程项目的勘】察、设计、施—工、:检测:(,。监测)、《验收:等是否符合工程建】设,标准强制性条—文的规定;》
】(四)工程项目采】用的材料、设—备是否满足工—程建设标准强制【性条:文的:规,定;
》 (五【)发现?的违反工程》建设标准《强制性条文》整改及落实情况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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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二条 工—程建:设标准?强制性条文监督【。检查可以《采取重点检查、抽查!和专项检查的方【式监:督检查方式以抽【查为主广《泛接受社《会,。监督对媒体》曝光:和投诉的质》量问题进行重点【查处在履行工—程建: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!督检查时有权采【取下列措施
【 》 (一)要》求有关负《。责人和?工程技术人员提【供执行工程建设标】准强制性条文—的有:关,文件和资料》;,
】(二:)进入被检查的单】位或施工现场进【行检查;《
— (三)发现有违!反工程建《设标准强《制性条文问题时【责令其停工改—正并进行《行政执法或不良【行为公示
】
: 第十三条 开!展工程建设标准【。强,制性条文重点—检查或专项检查应制!定检查工作》方案形成检查结果】报告:检查结果报告—应包括?下列内容
—。 《 , (:一)工?程建设标准》强制性条文实施的】全面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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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!)各单位对工程【。建设:标准强制性条—文实施进行自查的情!况;:
: (三】)工程建设标准强】。制性条?文监督检查》出的问题《及处理意见;
! (四)】违,。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!性条:文问:题的分析《;
》 ,。 (五)对工程!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!检查工作的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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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四条? 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加强工程建】设,标准:强,制性条文的宣传【网上公示工程建设】标准强制《性条文的内容—对工程建设标—准强制?性条文在工程建设中!的执行情《况广泛接受》。社,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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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五?。条 ?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或相关部—门应当及《时受理对违》反,工程建设标准强制】性,条文行为的检—。举、揭?发和投诉并及时对投!诉情况?进行核实《查,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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