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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 工?程,建设标准《强,。。制性条文的监督检】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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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十条 市区建【设行政主管》部门按?职责:分工对建设工—程执行工《程建设标准强制性】条文的相关》情况进?行监:督,检,查
— 施工图—审查监督《管理部门应对施工】图,审查机构对审—查完成的勘察设计】。文件是否仍然存在违!反工程建设标准【强制性条《文问:题实施?监督检查
— 》 工程质量监—督管理机构应对工】程建设、施》工、:监理、检测(监测)!等单位执行工程【建设标准强制性【条文的情况实施监督!检查
— 工》。程安全监《督管理机构应对【工程建设《、施工、监》。理、检测(监测)】等单位执《行,实施安全标》准强制性条文的情】况实施监督检—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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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一条: 工程建设—标,准强:制性条文监督检查的!内,容,包括
】 (一)质量安全!管理保证体系文件】中是:否有明确要求执【行和检查工程建【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!内容:;
《 (二)参!建各方在自评—、评估报告中是否】有执:。行工:。程建设标准》强制性条《文的内容;
【 》 (三)工程项【目的:勘,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。、检测(监》测)、验收等—。是否符?合工程建设标—准强制性条》。文的规定;》
《 , (四》)工程项目采用的】材料:、设备是否满足【工程: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!的规:定;
【 (五》)发:现的违反工程建设】。标准强制性条文整】。改及落实情》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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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【 , 工程建设》标准强?制性条文监督—检查可以采取重【点,检查:、,。抽查和专项检查的】方式监督检查方式】以抽查为主广泛接】受社会监《督对媒体曝光—和投诉?的质量问题进行【重点查处在履行工程!建设标准强制—性条:文监督?检查时有权采取【下列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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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《要求有关《负责人和工》程技术人员》提,供执行工《程建设标准强制性】。条文的有关文件和】资料;
! (二)进入被】检查的单位或施工】现场进行检查;
!。 》 (三)发现有【违反工程建设标【准强制性条文问题时!责令其停工》改,。正并进?行行政执法或不良行!为,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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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三条? 开展工程建设标!准强制?性条:文重点?。检查或专项检—查应制定检查工作方!案形成检查结果报】告,检,查结果报告》。应包括下列内容【
: (一】。)工程建设标准强】制性条文实》施的全面情况;【
? (—二)各?单位对工程建设标准!强制性条文》实施进?行,自查的?情况;
》。 》 (三)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!条文监督检查—出,的问题及处理意见;!
— (四)》违反工程建设—标准强制性条文【问,。题的:分析;?
》 , (五)对工程建!设标准强制性条文】检查工作的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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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四》条 建设行政主】管,部门应加强工—程建设标准》强制性?条文的宣传网上【公示工程建设标准强!制性条文的内容对】工程建?设标准?强制性条文在工【程建设中的》执行情况广泛接【受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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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五:条 : 建设行《政,主管部门或相关【部门应当及时—受理对?违反工程《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!行为的检《举、揭?发和投诉《并及时?对投诉?情况进行《核实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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