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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章 ?工程:建,设标准强制》性条文的监督检查】。
第十条【。 市区建》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按:职责分工对建—。设工程?执行工程建设—标准强制性条文的】相关情况进行—监督:检查
】。。 , 施工图审查监督】管理部门应对施【工,图审查机构对审查】完成的勘察设计文】件是否仍然》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!准强制性条》文问题实施监督【检查:
《 工》程质:量监督管理机构应对!工程建设、施—工、监理、检测(监!。测)等单位执行【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!条,文,的情况实《施监督检《查
》 工》。程安全?监督管理《机构:应对工程建设、施工!、监理?、检测?(监测)等单—位执:行实施?安全标准《强制性条《。文的:情况:实,。施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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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,一条 工程—建,设标准强制性—条,文,监,督检查的内容包括】
(!一)质量《安全管?理保证体系文—件中:是否有明确要求【执,行和检查工》程建设?标准强制性条文【的内容;
】 , (二)参建各!方在自评、评估报告!中是否有执行—工程:建设标准强》。制性条文的》内容;
【。 , (三》)工程?项目的?勘,察、设计、施工、检!测(监测)、—验收等?是否符合工》程建设标准强制性】条文:的规:定;
【 ?(四)工程项目采用!。的材料、设备是否】满足工程建设标【准强制性《。条文的规定;—
—。 :(,五)发现《的,。违反工程建设标准】强,。制性条文整改—及落实?情况
】 第十二条 【 工程建设标准强】。制性:。条文监督检查可以】采取重点《检查:、抽查和专项检查】的方式监督检查方式!以抽查为主广—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媒!体曝:光和投诉的质—量问题进行重—点查:处在履行工程建【设标准?。强制性条文监督【检查时?有权采取《下列措施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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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【)要求有关负责【人和工程技术—人员提供《执行工?程建设标准强制【性条文的有关—文件和资料;
】 (二】)进入被检》。。查的单位或》施工现场进行检【查;
— (》三)发现《有违反工程建设标】准,强制性条文》问,题,时责令其《停工改?正并进行行政—执法或?不良行为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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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— 开展工》程建设?标准强?制性条文重点检查】。或专项?。检查应制定检查工】作方案形成检查【结果报告《检,查结果报告应包括下!。列内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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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(一:)工程建设》标准强制《性,条文实施的全面情况!;
— ?(二)各单》。位对工程建》设标:准强:制性条文实施进【。。。行自:查的情?况,;
— , (三《)工程?建设标准强》制性条文监督—检查出的问题—及处理意《见;
! (四)违反—工,程建设标准强制性】条文问?题的分析;
【 》 ,(,五,)对工程《建设标准强》制性条文检查工【。作的建?。议
【 第十四条 【 建设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应《加,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!性条文的宣传网【。上公示工程建设标准!。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对!工程建设标准强【制性:条文在工程建设中】的执行情况》广泛:接,受社会?监督
! 第十五条 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或相关部门应当及时!受理对违反》工程:建设标准强制性条】文行为的检举、揭】发和投诉并及时对投!诉情况进行核实查】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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