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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章 ?。 管理范围与—职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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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工【程建:设标:准强:制性:条文:的监督?管理工作《实,。行统一组织市—、区(含《中心城区、新—。城区、开发区、【东湖生态《旅游风景《区、化学《工业区)两级管理】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全》市实施?工程:建设标准强制性条】文,的监督管理工作【履行下列职》责
】 (一)负》责制定全市实施工程!建设: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!督管理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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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组【织实施全市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!条文的监督检查【工,作并负责检查—结果的通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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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(三)—对各:区工程建《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!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!;
— : (四?)查处市管》项目违反工》程建设标《。准强制性《条,文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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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条 》各区建设行政主管】部,门按各自管理范围】负责辖区内实—施工程建设标准【强,制性条?文的:监督管理工》作履行下列职责【
? : (一)制定本!辖区内实《施工程建设标准强】制性:条文监督检查工【作计划组织》实施本辖区》内,工程建设标准强制】性条文的监》督检查?。工作并对检》查,结果进行通报
! ? (二)》查处区管《项目违反工程—建设标准强》制性条文的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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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?(,三)组织《编写本辖区内实施】。工,程建设标准强—制性条?文监督检查工作的】总结报告并报送市】。建设行政主》。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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