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 监!督检查 【 第五十条】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!管理:部,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!特种设?备生产、使用单【位和:检,验检测机构实施【安全监察 —  》   对学校、幼】儿园:以及车站、客运码】头、商场、体育场馆!、展:览馆、公园等—公众聚集场所的特】种设备特《种,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!门应当?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! 第五十】一条 ?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!理部门根据》举报或者《。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!。对涉嫌违《反本条例规定的行】为进行查处时可以】行,。使下列职权  【   【  (一)》向特种设备生产、】使用单位《和检验检测机构【的法:。定代:表人、主要负责【人和其他有关—人员调查、了解【与涉嫌从《。事,违反本条《例的生产《、使用、检验—检测有关的情况;】  —  :  : (二)查》阅、复?制,特种设备生产、【使,用单位和检验检测】机构的有关》。合同、发票、账簿以!及其他?有关资料; —    ! (三)《对有证据表明不符】合安:全技术规范要—求的或者有其—他严:重,事故隐患、能耗严重!超标的特种》设备予以查》封或:者扣押 【。 第五十二条 依!照本条例规定实【施许可、核准—。、登: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!督管理部门》应当严格依照本条】例规定条《件,和,安全技术规范—要求对有关事—项进行审查;—不符合本《条例规定《条,件和安全技术规【范要:求,的不得许可》、核准、登记—;在:申,请办理许可、核准】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!督管理部门发—现申请人《未经许?可从事特种设备【。。相应活?动或者伪造许可【、,。核准证书的不予受理!。或者不予许可、【核准并?。在,1年内不再受理其新!的许可、核准申【请,    ! 未依法取得许可、!核准、登记的—单位擅自从事—特种设备《的生产?、使用或者检验【检测活动的特种设备!安全监督管理—部门应当《依法予?以处理 《 《 ,  :   ?。违反本条《例规定被依法撤【销,。许可:的自撤销许可之日起!3年内特《种设备?安全监督《。。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!。新的许可《申请 【 第五十三》。条 特种设备安全】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!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!政审批事项时其受】理、审查、许可、】核准的?程序:。必须公开并应当【自受:理申请之日起30】日内作出许可—、核准或《者不予许可、核准的!决定;不《。予许可、核准的应当!书面向申请人—说,明理由 —。 第五十四【。条, 地: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!监督:管理部门不得以【。任何形式进》。行地方保护和—地区封锁不得对已】经依照本《条例:规定在?其他地?方取:得许可的特种—设备生产《单位重复进行许可】也不得要求对依照本!条例规定《在其他地方检—验检测合格的—特种设备重复—。进,行检验检测 — 第五十】五,条 特种设备安全】监督管理部》门的安全监察人员】。(,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!全监察人员)应当】熟悉相关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和】。安全技术规》。范具:有相:应的:专业知识和工作【经验并经国务院特种!设备安全监督—管,理部门考核取—得特种设备安全【。监察人员证书 【  【。  : 特种?设备安全《监察人员应》当忠于职守、坚持原!则,、,秉,公执法 《 :。。 第《五,十六条 《特种设备安》全监督管理部门【对特种设备生产【、使用单《位和检?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!监察:时应当有《两名以?上特种设备安全监】。察人员参加》并出示有《效的:特种设?备安全监察人员证】件 第】。五十七条 特种设备!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!特种设备生》产、使?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!构实施安全监察应当!对每次安全监察的内!容、发?现的问题及处理情】况作出记录并由参】加安全监察的特种设!备,安全监察人员和【被检查单位》的有关负责》人签字后归档—被,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!人拒:绝签字?的特种设《。。备安全监察人员应】当,将情况记录在案【 第五十!八条 特种设—备安全监督管—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!。产、使用《单位: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!安全监察《时发:现有违反本条例规定!和,安全技术规范要【求的行为或者在【用的特种《设备存在事故隐患、!不,符合能效《指标的应当》以书:面,形式发出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!令责令有关单位及】时,采取措施《予以改正或》者消除事故》隐患紧急情况—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置!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!书面通知 — : :。第五:十九条 特种设【备安全监督管理部】门对特种设备生【产、使用单》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!行安全监察发现重】。大违法?行为或者严重事【故隐患时应当在采取!必要:措施的同《时及时向上级特种】设备安全《监督管理部门报告】接到报告的》特种设?备安全监督管理部】门应当采取》必要措施《及时予以处理—  【    对违法行】为、严重事故—隐患或者不符合能】效指标的处理—需要当?地人民政府》和有:关部:门的支持、配合时】特种设备安》全监督管理部门【应,当报:告当:地人民政府并—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!地人:民政:府和其他《有关部门应当—。采,取,。必要措施及时予【以,。处理 ? : ?第六十条 国—务院特种设备—安全监督管理—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!。直,辖市特种设备—安全:监督管理部》门应当定《。期向社会公》布,特种设备安全—以及能效状况 【 —  :  公布特》种设备安全以及能效!状况应当《包括下列内容—  ?     (!。一)特种设备质【量安全状况;—  《     (】二)特种设备事故的!情,况、特点《、原因分析、防范对!。策;  《    】 ,(三)特种》设备:能效:状况; 《 ?     (四!)其他需要公布【的情况 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