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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章 检验检测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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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》一条 从《事本条例规定—的监:督检验、定期检【验、型式试》验以及?专,门为特种设》备生:产、使用《、检验检测提供无】损检测服《务,的特种设备检—验检测?机构应?当经国务《。院特种设《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!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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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—种设备使用单位【。。设,立,的特种设备检—验检测机《构经国务《院特种设《备安全监督管理【部门核准《负责本?单位核准范围内的】特种设备定期检【验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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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 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!构应当具备下—。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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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有《与所从事的检—验检测工作相适【应,的检验检测》人,员;:
】 ?。(二)有与》所从事的检验—检测工作相》适,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!设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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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三)有健全的检验检!测管理制《度、检验检测责【任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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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三条 特种设—备的:监督检验《、定期检《。验、型式试验和【无损检?测应当由依》照本条例经核准【。的特种设备》检验检测机构进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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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】种设备?检验检测工作应当符!合安全?技术规范《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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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条】 从:事本条例《规,定的监督检验、定】期检验、型式试验和!无,损检测的特种设备】检,验检测人员》应当经?国务院特种设备安】全,监,督,管理部门组织考核】合,格取得检验检测【人,。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!检测工作 》
【 检验检—。测人员从《事检验检《。测工作必《。须,在特:。种设:备检验检测机—构执业?但不得同时在两个】以上:检验检测机》构,中执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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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五条? ,特种设备检验检【测机构和检验—检测人员进》行特种?设备检验检测应【当遵循诚《信原则和方便企业】的原则为特种—设备生?产、使用单位—。提供:可靠、便《捷的检验检测服务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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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特种设?备,检验检测《机,构和检验检测人员】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!单位的商《业秘密负有保密【。义务
】第,。四十六?条 特种《设,备检验检测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!应当客?观、公正、及时地】。出具:。检验:检测结果、》鉴定结论检验检测】结果、鉴《定,结论经?检验检测人员签字】。后,。由检验检测机—构负责人签》署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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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特种设备—检验检测机构和检】验检测人员》对检验检测结果、】鉴定结论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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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国务院特种!设备安全《监督管?理部:门应当组织》对,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!构的检验检测结果】、鉴定结论进行【监督抽查县以—上地方负《责特种设备安全监】督管理?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!内也可以组织监督】抽查:但是要防《止重复抽查监督【抽,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!布
第四!十七条 特种—。设备检验《检测机构和检验【检测人?员不得从事特种设】备的生产、销售【不得以?其名义推荐》或者:监,制、监?销特种设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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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,十八条 特种—设备: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!种,设备检验《检测发现《严,重事故隐患或者【能耗严重超标的【应当及?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!单位并?立即向特《种设备安全监督管】理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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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条! 特种设《备检:验检测机《构和检验检测人员】利用检验检》测工:作故:意,刁难特种设》备生:产、使?用单位?特种设备《生产、使用单位有】权向特种设备—安全监督管理部【门投诉接到投—诉的特?种,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!。门应当及时进行调】查处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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