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三章 《 ,政,策支持 》 第十三条 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】。用地:优先安排应》保尽保可以》。划拨方式供地亦可以!出让方式供地以【出让方?式,供地的应按照“定套!型面积、竞租—金标准、竞地价”的!供地政策将所建【公共租赁住房的租】金水平、《套,。型,结构、建设标—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!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! 《 第十—四条 公共租【赁住房建设》资金通过以下渠道】筹措 《    《(一)中央》、省级财《。政安排的专》项补助资金   !  (二《。)本级财政预算【安排的专项资金【 :    (三)【按土:地出让?收益:。10%提《取,的,保障性?住房建设资金;【住房:公积:金,增值收益中提取贷款!风险准备金和管理】费后的结余资金 !    (四)出】租(售)公》共租赁住房和—小区配套设施回收】。的,资金 《  :  (五)中央【财政廉租住房—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!于,租赁补贴支出后的结!余资金?     (【六)中央政府—代发的地《方政府债券以及企】业债券和《中期票?据融通的资》金     【(七)银《行,、非银行金融—机构贷款《和经国家批》准的公积金贷款【 ,   ?  :。(八)实行有—偿使用的公共租赁住!房土地全部》收益和税费》。     (九)!社会:捐赠以及其它—方式筹集的资金 】。 第《十五条? 鼓励各》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!机,。构依据保障性住房建!设贷款管理规—定在确保信贷资金】安全前?提下积极向》符合贷款条》件的公?。。共租赁住《房建:设项目提供》信贷支持;支—持符合条件的—。公共租赁《住房建设《企业发行债券进行】直接融资;》。探索运用保险资【金、:信托资金和》房地产信《托投资基金》拓展公共租赁住【房融资渠道》 第》十六条? , 税费优惠 —     (—一)一?律免收行《政事业性收费和政】府性基金主》要有市政《公用设施配套费、人!防易地建设》。费、建筑施工—超标噪音排》污费、水土》保持设施补偿—费、水土流失防【治费、各类行—政性证照费、散装水!泥,。。专项资金、新型墙】体材料专项基—金、道路《占,用费、?挖掘城市道路修【。复费、排《水管涵接入城市【排水管网费、防【。洪保安基金、价格】调节基金等 【    (二)按】低限减半征收经营】性收费主要》有新:建,住宅供配电工程建】设费、工《程咨询费、工程监理!费、建筑《物防雷?设施验收《费、建筑《垃圾:处理费、环境评【估费、室内环境检测!费、白蚁防治—费等     (!三)电力、通讯、】市政公?用事业等《部门:要对:。公共:租赁:住,房,建设给予支》。持,新建小区有线电【视和供水、供电、供!气、排水、通讯【、道路等市政公【共设施由各相—关单位出资配套建】设,适当减免《入网、管网增容【等经:营性收费 》 ,    《(四:)公共租赁住房建设!和运营税收优惠【。     1.对!。公共租赁住房建【设期间用地及公共】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!免征城镇土地—使用税?在其他住房》项目中配套建—设公共租赁住房【依据政?。。府部门出具的相【关材料可按公共租】赁住房建筑面积占】总建筑?面积的比例免—征建造、《管理公共租赁—住房涉及《的,城,镇土地使《用税 《。。    2.对公】共,租赁住房经营管理】单位建造公共租赁】住房:涉及的印《。花,税予以免征》在其他?住房项?目中配套建设公共】租赁住?房依据政《府部:。。门出具的相关材料】可按公?共租赁住房建筑【面积占总建》筑面积的比例—免征:。建造、管理》公共租赁《。住房涉及的印—花税     】3.对公共租赁住】房经:营管理?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!共租赁住房的—免征契税《、印花?税;对公共租赁【住房租赁双方签订租!。赁协议涉及》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!     》4.对?经营公共租》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!收入免征营业税、】房,产税:公共:。。租赁住房租金—。收入:与其他住房》经营:收入应单独核算未】单独核算的不得【享受:免征营业税、房产】税优惠政《策  《  : 5.对企事—业,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!其他组织转让旧房】作为公共租赁住【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!过扣除项目金额2】0%:的,免征土地增值税 】     6.企】事业单位、社会【。团体以?及其他组织捐—赠,住房作为公共—租赁:住房符合税收法律】法规规定《的公益性捐赠支【出捐赠支出在年度】利润总额1》2%:以内的部分准—。予在:计算应纳税》。所得额时扣除— :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