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三章 ? 政策支持
【
:第十三条 》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!用地优?先,安排:应保尽?保可以划拨方—式供地亦《可,以出:让方式供《地以出让方式—供地:的应按照“定套【型面积、竞》租金:标准、竞《地价”的供地政策将!。所建公共《租赁住房的》租,金水平?、套型结《构、建设标准和设施!条件等作为》土地供应的》前置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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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十四条 公—共,租,赁住房建设资金通过!以下渠?道筹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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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中央、省级财政安排!的专项补助》资金
《 (二)本级!财政预算安排—的专项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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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按土地出让收益【10%提取的保障性!住房建设资金;住房!公积金增值收益【中提取贷《款风险准备》金和:管理费后的结余资】金
? : (四)出—租(售)《公共租赁住》房和小区配套设施】回收:的资金
【 (五)中央财】政,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!助资金用于租赁【补贴支出后的—结余资?金
《 : (六?。)中央政《府代发的地》方政府?债券以及企业—债券和中《期票据融通的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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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七)《银行、非银行—金融机构贷款和经国!家批准的公》积金贷款
【。。 , (八)实行【有偿使用的公共【租赁住房土地全部】收益:和税费
】 (九)社会捐赠】以及其它方式筹集的!资金
—第十五条 鼓【励各商业银行—或其它金融机构【依据保障性住—房建设贷款管理规】定在:确保信?贷资金安《全前提下积极—向符合贷《款条件的《公,共租赁住房建设【项目提供《信贷支持;支持【符合条件的公共【租赁住房建设—企业发行债券进行直!。接融:资;:探索:。运,用保险资金、信托】资金和房地产—信托投资基金拓展】公共租赁住》房融资渠道》。
《第,十六条 《 税费优惠
】 (一)—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!收费和政府性基【金主:要有市政公用—设施:配套:费、人防《易地建设费、建筑】施工超?标噪音排污》费、水土保持设施】补偿费?、水土?。流,失防治费、》各类行政性证照费、!散装水泥专项资【金、新型墙体材【料专项?基金、道路》占用费、挖掘—城市道路修复—费、排水管涵接入】城市:排水管?网费、防洪保安基】金、价格调节基金等!
—(二)按低限减半征!收经:营性收费主要—有新建住宅供配电工!程建设费、工程咨】询费、工程监理【。费、建筑《物防:雷设施验收费、建】筑垃圾处理费、环境!评估费、室内环境】检测费?、白蚁防治费—等
》。 :(三)电力》、通讯、市》政公用事《业等部门《要对公共租》赁住房?建设给予支持新【建小区有《线,电视和?供,水、供电《、供气、《排水、通讯、道路等!市政公共《设施由各相》关,单位出资《配套建?设适:当减免?入网、管网》增容等?。经,营性收费
— (四)公共!租赁住房建设和运】营税收优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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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对公!。共租赁住房建设期】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!房建成后占地免征】城镇土?地使用税《在其:他住房?项目中配套建设公】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!部门出具的》相关材料可按—公共租?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!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!建造、管理公共租】赁住房涉及的城镇】土地使用《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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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 2.对公共租【赁住房经营管理单】位建造公共租赁住房!涉,及的印花《税予:以免征在其他住房】项目中?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!房依据政府部门出】。具的相关《。材料可按公共—租赁住房《建,筑,面,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!。例免征建《造、管?理公共租赁住房涉】及的印花税
】 3.对公共租!赁,住房:经营管理单位购【买,住房作?为公共?租赁住房的免征契税!、印花税;对公【共租赁住房租赁双】。。方签订租赁协议涉】及,。的印花税予以免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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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4.对经《。营公共租赁住—房所取得的租—金收入免征营业税、!房产税公共租赁住】房租:金收入?与其他住房经营【收入应?单,独核:算,未单独核算的不【得享受免《。。征营:业税:。。、房:产税优惠政》策
》。 5.对企—事业:单位、社会团—体以及其《他组:。织,。转让旧房作》。为公共?租赁:住房: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!扣除:项目金额20%的免!征土地增《值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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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6.企【事业单位、社—。会团体以及其—。他组织捐赠住房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】符合税收法律法【规规定的公益性捐】赠支出捐《赠,支出在年《。度利润总额1—2%:以内的部分准—予在计算应纳—税所得额时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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