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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章 —政,策,支,。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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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》条 公共租赁住】房建设用地优先【安排应保尽》保可以划拨方式供地!亦可以出让方式【供地以出让方式【供地的应按照—。“定套型面积—、竞租?金,。。标准、竞地价”【的供地政策将—所建公?共租赁?住房的租金水平、】套型结构、》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!等作:为土地供应》的前置条《件
!第十四条 》 公:。共租赁住房》建设资金通》过以下渠道筹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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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中央、》省级财政安排的【专项补助资金—
(二)!。本级财?政,预算安排的专项资】金
(】三)按土地出让【收益10%》提,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!资金;住房公积金】增值收益中提取贷款!风险:准备金和管理费后的!结余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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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出租(售)公【共,租赁住房和小区【配,套设施?回收:的资金?
—(五)?中央财政廉》租住房保障专项【。补助资金《用于租赁补贴支【出后的结余资—金
— (六?)中央政《府代发的地方政【府债券以及企—。业,。债券和中期票据【融通:的资金
【 (七《)银行、非》。银行金融机构—贷款和经国家批准的!公,积金贷款
! (八)实行有【。偿使用的《公共租赁住房土【地全部收益和—税费:
—(九)社会捐赠【以及其它方式筹【集的资金
】第十:。五条 鼓励—。各商业银《行或:其它:金融机构依据—保障性住房建设贷】款,管理规定在确保信贷!资金安全前提下【积极向符合》。。贷款条件的公共租赁!住房建设项目—提供信贷支持;支】持符合条件的公【共租赁住房》建设企业发行债【券进行直接》融资;探索》运,用保险资金、信【托资金和房地—产信:托投资基金拓展公】共租赁住房融资【渠,道,
第十六条】 税?费优惠?
(【一)一律免收—行政事业性收—费和政府性基金【主要有市政公用设施!配套:费、人防易地建设】费、建筑施工超标噪!音,。。。排污费、《水土保?持设施补偿费、【水土流失防治—费、各类行政—性证照费、散装【水泥专项资金、新型!墙,。体材料专项基金【、道路占用》费、挖掘城》市道:路修复费、排水【。管涵接?入城市排水管网费、!防洪保安基金—、价格调节基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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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(二)?按低限?减半征?收经营性收费主要有!新建住宅供配电工】程建设费、》工程咨询费、工【程监理费、建筑【物防雷?设施验收费》。、建筑垃圾处理【费,、环境评估费、室】内,。环境检测费》、白蚁?防治费等
! ,(三)?。电,力,、通讯、《市政:公,用事业等《部门要对公共租赁住!房建设给予》。。支持新建小》区有:。线电视?和供水?、供电、供气、【排水、通讯、道路等!市政公?共设施?由各:相关单?位出资配套建设适当!减免入网《、管网增容》等经营性收费—
: : (四)公共租赁!住,房建设和运营—。税收:优惠
】1.:对公:共租:赁住房建《设期间用地及—公共租赁《住房:建成后占地免征城】镇土地使用税在其】他住房项《。目,中配套建设公共租】赁住房依据政府【部门出具的相关【材料可按公共—租赁住房建筑面积】占总建筑《面积的比例免—征建造、管理公【。共租赁住房涉—及,的城镇土地使—用税
】2.对公共》租赁住房经营管理】单位:。建造公?共租赁住《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!免征在?其他住房《项目中配套建设公】共,租,赁住:房依:据政府部门出具的】相,关材料可《按公共租《赁住房建筑》面积占?总建筑面《积的比例免征建【造、管理公》共租赁住《房涉:及的印?花税:
《 3.《对公共租赁住房经】营管理单位》。购买住房作》为公共租赁住—房,的免征契税、—。印花税;对公共【租赁住房《。租,赁双方签订租赁【协议涉及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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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—.对经营公》共租赁住房所—取得:的租金收入免征【营业税、房产—税公共租赁》住房:租金收入与其—他住:房经营收《入应单独核算未【单独核?算的不得享受免【征营业税、房产【。税,优惠政策《
5.】对企事业单位—、社:。会团体以及》其他组织转》让,旧房:。作为公共租赁—。住房房源《且增:值额未超过扣—除项目?金额20%》的免征土地增值税】
6【.企事业单位—。、社会团体以及【其他组织捐赠住房】作为:公共租?赁住房符《合税:收法:律法规?规定:的公益?。性捐赠?支出捐赠支出在年】度利润总额12【%以内的部分准予】在计算应纳税所【得额时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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