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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三章 物业管】理区域划分
!第十:三条: 物业管理区域】划分应当充分考虑共!用设施设备》、,建筑物规模、社区建!设等因素遵》循规模经营、方便管!。理降低?。管理成本提高服【务水平的原则
! 划定的—物业管理区》。域内不得有市政【主干道路、市—级规划道路穿越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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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: 新?建,住宅小?区包括?分期建设或者由两】个以上单位》开发建设《的,应当按?。。。照小:区,。整,体规划范围划分为】一个物业管理—区域
【 新建住宅》区建筑面积达—不到:。5万平方米》的可与相《邻住宅整合为一个物!业管理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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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新》建住宅小区》内,的非住宅物业—应当与住《宅小区划分为一个物!业管理区《域
【 :第十五条 商【贸,。、办公、《医院、学校、工厂】、仓储等非住宅物业!及单幢商住楼宇具有!独立共用设施设【备并能够封闭管理】的可以划《分为一?。个物业管理区—域
第】。十六条 》原有:住宅建筑规》模,在,1万平方米以下的】遵循规模经营、方便!管理的原则按照城】市主次干道或者其他!自然边?界围合可以将—几个项目或单位合】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!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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