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】 电力?与照明系统节能【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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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】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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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6.1.1 —电力与照明系统的】。改造不宜影响公【共建筑的工作、生活!环境改造期间—应有保障《临时用电的》技术措施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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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】.2: 电力及照》明,系统的改造》设,计宜结合系统—主,要设备的更新换代和!建筑物?的功能升级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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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6,.1.3 》电力及照明系统的】改造应在满足用电安!全、功能的前提下】采用高效节能的【。产品和技《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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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—。1.4 电梯系统】节能改造宜采—用,能量回收装置高层】建筑电梯宜进行分层!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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