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5: 供暖、通风和空】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!统节能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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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!1 一般规》定
5.】1.1 公共建筑供!暖、通?风和空调及生活热水!供应系统的节能【。改造宜结合房屋维修!、设备?更新和建筑物的功】能升级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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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—.2 在确》定公共建筑供暖、】通风和空调及生活热!水供应系统的节能改!造方案时应充分考】虑改造?施工过程对》未改造区域使用功能!的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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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《。1.3 在对公【共建:筑,的,冷热源系统、—输配系统、》末端系统进》行改造时应对改造后!的,建筑:冷、:热负:荷进行重《新校核各《系统的配置应—互,相匹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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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?1.4? 公共建《筑供暖?、通风和空调及【生活:热水供应系》统节能?改造应设《置用能分《项计量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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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》.,5 公共《建筑节能改造后供暖!、通风和空》调系统应具备室【温调控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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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!6 :公共建筑的冷热源】改造为?地源热泵系统之前】应对建筑物》所在地?的工程场地及—浅层地热能资—源状况进行》勘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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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—.1.?7 在确《定公共建《筑生活热水供应系】。统的节能改造—方案时?应优先考虑采用太】阳能生?活热水供应系统的】方,案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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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5.1.8 在【。公共建筑上增设或】改造太阳能》热水系统时必须经建!筑结构安全复核并应!满足建筑《结构及其他》相应的安全性要【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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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《.1.9 建筑物上!。安,装的太阳能热—。水系统不得降低相邻!建筑物的日照标准】。并避免产生》玻,璃光反?射的不?良影: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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