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第四章 — 检:测机构与防雷—检测 》 第?十二条 各—。县(市)区防雷装置!安全检测中心(【。。以下:简称检测中心)【负责本县(市)【区范围内《各,种防雷?。装置的定《期检:测和技术评》。。估 》     当地气象!主管机构应当组织、!指导检测《机构做好《对可能遭受雷—击的建筑物、—构筑物和其他—设施安装的防雷【装置的检测工作 ! , 第十三条 防!雷装:置实:行定期检测制—度防雷装《置检测为每年—。一次对爆炸》。。、,危险:环境的?。防雷装置每半年检】测一次 》。 第十四条【 , 具有?防雷检?测资质的检》测单:位,对防雷装置检—测后必?须,出具防雷装》置安全?检,测报告表《(以下?简称:检测报告)》检测项目全部合格】后,颁发合格证书不合】格的被检单位—按检测报告》中的整改意见限期】整改:。。直至合格  !   防《雷检测单位必—须严格执行国—家有关标《准和规范保证—防,雷检测报告》的真实性、科学性】、公正性 》 第十五—条 防雷装置使】用单位?。。。。必须做好《防雷装置《的日:常维护工作指定专】人负责加强维—护和不定期的进行】自检同时接受县(市!)区防雷装置检测】中,心的定期检测—和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安全:生产监?。督管理?部门及气《象主:管机构的监督—检查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