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三《章, 防雷工程专业】设计与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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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。条 : 新建、扩建、改】建的建筑物》、,。构筑:物和其他设施需要】安装的雷《电灾害防《护装置?(以下简称防雷【。装置)必须符合国务!院气象主管》。机构规定的使用【要求并由具》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!设计或者施工资【质,的单位承担设计或】者施工
】 本办法所称防!雷装置是指接闪【器,、引下线、接地装置!、电涌保护器及其他!连接导体等防雷【产品和设施的—总称:
第》八条 — , , , !防雷:装置的设计》实行审核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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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防雷装置的设计!审核由县级以上【。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!单位:承担对新建、扩【。。建、改建的建筑物、!构筑物防雷装置【的设计由县》级以上气象主管机】构授权的单位负责审!核未经?审,核同意的《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!工
】 对不符合防雷标准!、,规范的?防,雷工程专业设计方】案,防雷工程专业设计】。单位应当按照审核结!论进行修改并重新】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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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》。。条 ?承,担,防雷工程的施工【单位须按照审核同意!的防雷工《程设计?方案进行施工并接】受县级以上气象主】管机构授权的单位】监督管理在施工中】变更和修改防—雷工程专业设—计方案的应当按【原报审程序重新【。报审
【第十条 新建、扩!建、改?建的建筑物》、构筑物的防雷【。装置由当地气象主】管机构委托的单位进!行质量监督和检测验!收,验,收合格后出具建筑】物防:雷装置验收检—测报告由当地气【象主:管机构委托》的单位发给相应的】合格证书未》取得:。合格证书的不—得投入使用
! 第十?一条 防》雷工程?的预、决《算实:行审核制度
! 《 ,对需:要,安装防雷装置的弱】电设备、建筑—物,、,构筑物的《防雷:工程预?、决算?审,核由当地气象主管】机构委托的单位承】担防:雷工程的预》、决算应当》真实:地,反映每项防雷—。工程所需费用确保】建设:方和施工方》的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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