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第三章 农业—环境保护
—
第十《六条 各《级人民?政府应当依据—当地农业资源和【农业环境《状况合理《调整和优化》农,业生产?结构和农产品结构促!进农业经济与农业】环境:保护相协调
】
第十七】。条,。 因:地制:宜地发展生态农【业和农?业环境保护产业开】展生态农业工程【、农田防护》林体:系、农村能源—生态工?程以及水土流失【、土:地沙化、《盐渍化整治》工程建设推广资【源,节约型农业技术【、农业资《源综合利用技术【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!。和农业综合》防治污染、抗御自然!灾害的能力
【 ,。
:
第十八条 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根据国务》院基:本农田保《护条例和省》有关规定编制基本农!田保护区规划划定基!本农田保《护区对粮、棉、油】。和名、优、》特、新农产》品,生产基地大》中城市蔬菜生产【。基地、水果生产【基地的农业用地实】行特殊保护
】
?第,十,。九条 各《级人:民,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!立无污染农产品【生产:。基,地鼓励从事农业【生产的单位》和个人生产无污染】农产品、《。绿,化食:品和有机食品优【质农产品《的评审应有农—产品生?产环:境指标和农产品【有毒有害物质残留】指标:
】无污染农产》品的生产技术规【程、产地农业环境】质量标准和无污染农!产品中?有,毒有害物质残留控制!标准由省《农业行政主管部【门协同环境》保护等有关部门制】定,
?
第二十条 从!事农:业,生产的单位和个人】应当科学、合理使】用农药、化肥鼓【励使用生产农药、易!降解:地,膜增加使用有机【肥及时回收农用薄膜!禁止使用《。国家明令《淘汰的农用化学【物质防止对土壤、】水体和农产品的污】染和:破坏
—。
第?二十一条《。 严禁?。向农用水体排放有】毒有害物质倾—倒工业废渣、—城市垃?圾和其他废弃—物在农用《水体浸?泡,、清洗有《毒有害物《质 ?
,
第《二十二条 禁止使】。用不:符合国家和》地方规?定控制标准的工业废!水和城市污水灌溉农!田
《
:
向农田灌【溉,渠道排放工业—废水和城市污水应】保证:其,下,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!的水质符合》农,田灌溉水质标准【
【。
,对利用?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!进行灌溉《的县:级以上农业》部门应?定期监测用于—灌溉的污水水质、农!业土壤?和农产品向有—关部门和《个人通报《情况并采取》措施防止土壤、【水体和农产品污染】。。
《
第二十》三条 农业》区域内的一切排烟装!置、工业《窑炉和散发有害【气体、粉尘的单位】须,采,取使用密闭的生产设!施和工艺《安装净化、回收设施!等有:效的排烟《除尘措施防止—烟尘、有害气体、】工业粉尘对农业环境!的污染、危害
!
第二十—四条 严禁在基本农!田倾倒、弃置和【堆存固?体,废弃物在基》本农田以外的农【业用地倾倒、弃置】、堆存固体废弃物的!必须按照《国家规定的程序报】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?门,批准堆存《工,业废渣?必,须采取防《止渗:漏、迳流、扬散等】措施:避免污染农业—。环境 《
?
第: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!或,个人:使用城市垃圾、【污泥或粉煤》灰做为肥料或—土壤改良剂用于农】业,生,产时必?。须经当地《农业环境监测部门监!测,符合国家有》关标准的方可使【用 ?
?
第二十六》条 因受有毒—有害:物质污染造》。成,农业生物《不能正?常生长或生产—。的农产?品危害?人畜健康的区—域经县以上人民政府!批准可以划为农【业污染?整治区由农业行政】主管部门协同环【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组织制定—农业:污染整治区综合治理!规划并监督》实施农业污染整治区!的治理?费用由造成污染的】责任:者承担责任者无【法确定、已》不,存在:或无力承担》全部:费用的和重大农【业污染治理项目应纳!入各级人民政府【。环境治理《。计,划 :
:
未经治理!的农业污染整治【区不得种植为人畜】直接提供食用的【农业生物不得—放,牧和饲养食用—性动物产品不—得用:于加工食品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