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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》 ?第二章 监督管【理 第—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环境《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!本辖区的农》业环境保《。护工作实《施,统一监督管理 !    各级【人民政?府农:业行政主管部—门对本辖区》的农业环境保—护工作实《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!人民:政府农业《。行政主管部门—可以:委托:所,属的农业《。环境保护监》测机构?具体:实施本?辖区的农业环境保护!工作    【 县级以上人—民,政府的土地、水利、!林业、?乡镇企业《、破产等行政主【管,部门按照有关法【律、法规规定根据各!自的职?责对管辖范围内【的农业?环境:。保护工?作实施监督管理 】    — 村集体经》济组:织或村?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!门做好农业环—。境保护工作 【 : 第十条 县【级,以上人?民政府农《。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!业环境保护工—作中的主要职责是】宣传贯彻国家—和省有关农业—环境保护《的法律、法规—和政策?。;,。监督检查农业环【境,保护:法律、法《规和标准的执行;】在环境保护部门的指!导下制?定地方农业环境【保护长远规划和【年度计划;组—织开展农业环—。境监测掌握》本地区农业环境质】量状况及发展变化趋!势,定,。期向同级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部—门和上级农业行政】主管:部门报告;组织开】展生态?农,业建设工作》推广生态农业—技术;?组织、指导农业生产!对农:业环境?污染、破坏》。的预防?和,治理工作;》依法调查处理或【参与:调查处理《农业环境污染事【故;宣传普及农【业环境保护知—识组织开展农业【环境保?护的:科学研究和》技术:推广工作 】 第十一条— 县级?以上农业《行政:主管:部门所属的》农业:环境监测机》构应: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!全省环?境监:测网络?。协同环境保护部【门对本辖区》农业环?境,。质量:进行调查、定—期监测和《评价收?集、整理、储存农业!环境监测数据—资料建立数据库和污!染源档案编制农业环!境,质量报告受》环境保护《。行政主管部门—和农业?行政主管部门的【委托可承担、参【与农业环境污—染事故调查和农业】。环境:污染纠纷的》。技术鉴定 — : 第十二条 对】农业环境有直接影响!的建:设项目环《境影响报告书中【必须有农业环境影】响专:。题,和农业环境》保护方案农业环境影!响,专题:和农业环境保护方案!应经农业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同意:后报环境保护—。。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批    】 建设项目竣工【前农业环境保护措】施的落实应》有农:业,行政主管部门参【加验收?并协同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监督》环境:。保,护设施的正》。常运转 《 《 第:十三条? 因发?生事故造《成或者可能造成农业!环,境污染、《破坏的单位》和个人应当》采取紧急措施—排除或?者减轻?。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!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和农业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报告按受调查处理! , ? 第十四条 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农业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对由于农业生—产措:。施不当造成的农【业,。环境污染《和破坏应《当及:时进行现场检查【、处理?对其他污染和—破坏农业环境的【行为有?权进行调查、检查协!同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《门进行处理农业环境!管理人员执行公【务时应当出》示证件?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!反映情况提供必要】的资料检查》机关:和检查人《员应当为被检查【单位保守技》术秘密和业务秘密】。 》 第十五条 跨行】政区域的农业环【境污染和破坏的防】治工作由有关地【方人民政府协—商,解决或由共同的【上级人民《政府处理 》 ,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