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三】章 政策支持 】 第十二条 公】共租赁住《房建:设用地要优》先安排应保尽保建设!用地可?行政划拨亦》可采用出让、—。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!式,有偿:。使用并?。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!的租金水平、—套,型结构、建设标准和!设施条件等作为土】地供应的前置条件 ! , : , 第十》三条 公共租赁【住房建设资金通过以!下渠道筹措 【  : , (一?) 上?。级财政安排的—专项:补助资金 》。。    《 (二) 》本级财政预》算安排的专项—资金   —  (三) —按土地出让收益1】0%提取的保障性】住房建设《资,金,。     —(四:), 中央财政廉租住房!保障专项补助资金】用于租赁补贴支【出,。。后,的结余?资金    【 (五?) 银行、非银行】金融机构和》公积金贷款 【  :  (六《。)出租(《售)公共租赁住房和!小区配套设施—回收的资金 —   ?  (?七)住?房公积金增》值收益提取贷—款风险?准备金和管理—费后的?结余资金  【   (八)—中央:政府代发的》地,方,。政府债券以及企【业债券和中》期票据融《。。通的:资,金     【(九:)实行有偿使用【的,。公共租赁住房—。土,地全部收益和税【费,。    》 (十)社会捐【赠以及其它方—式筹集的资》金 : 第十》四条 鼓励各商【业银行?或其它金融机构依】据保障性住》房,建,设贷款?管理规定《积极向符合贷—款条:件的公共租赁—住房建设项》。目提供信贷支持;】支持符合条件—的公共租《赁住:房建设企业》。发行债券进行直【接融资;《探索:。运用保?险资金、信托—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!资,基金拓展《公共租赁住》房融资?渠道 ? : 第:十五条 税费优惠】 :    (一—)一律?免收行政事》业性收费和政—府,性基金?主要有市政公用【设施配套《费、工程《定额测?定费、人防易—地建设费、建—筑施:工超标噪《音,排污费、水》。土保持设《施补偿费《。、各类行《政性证?照费、地方》教育附加费、散装水!泥专:项资金、新型墙体材!料专项基金、防洪保!安基金、价格调节基!金等:     (二】)按低限《减半:征,收经营性收费—。。主要有新建住—宅供配电工程建设费!、工程咨询费、工程!监理费、《建筑物防雷设施【验收费、环境评【估费、室内》环境检测费、白蚁防!。治费:、工地围墙广告发布!。费等(?不包括社会广告)】  ?   (三)电【力、通讯、市政公】用事业等部门要【对公共租赁住房【建设:给予支持新建小区】有线电视和供—水、供?电,、供气、《排水、通讯、道路】等市:政公用设施由—各相关单位出资配】套建设?适当减免入》网、管网增》容等经?。营性收费   】 , (四)公》。共租赁?住房建设和运—营税收优惠 【    1》.对公共租赁住房】。。建设期间用地及公】共租赁住房》建成后?占地免征城》镇土地使用税在【其他住房《项目中?配套建设公共租赁】住房依据政府部【门出: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!共租赁住房》建筑面积占总建【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!造、管理公共租赁住!房涉及的城》镇土地使用税  ! ,  2.对公—共租赁住房经—营管理?单位建造公共—租赁住?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!免,征在:其他住房项目中【配套建设《。公共租赁《住房:依据政府部门出【具的相?关,材料可按公共—租赁:住房建筑面积占总】。建,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!造,、管理公共租赁【住房涉及的印—花税     】3.对公共租赁住】房经营管理》单位购买住房作为】。公共租?赁,住房免征契税、印】花税;对《公共:租赁住?房租赁双方签—订,租赁:协议涉及《的印花?税予以免征》     —4.对企事业单位】、社会团体以及【其他组?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!租赁:住房:房源且增值》额未超?过扣除项目金—额20%的免征【土地增值税  】   5.企事业单!位、社会团体以【及其他组织》捐赠住房作为—。公共租赁《。住房符合税收—法律法?规规定的捐赠支【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!%以内的部分—准予在计算应纳税】所得额时扣》除     6.!对经营公共》租赁住房《。所取得的《租金收入免征营【业税、房产税—公共:租赁:住房租金收入与其他!住房:经营收入应单独核】算未单独核算—的不:得享受?免征营业税、—房产税优惠政—策 ?    (五)国家!新出台其《它优惠政《策 第十六】。条, 对发展公共租【赁住房?取得显著成绩的【县,(市、区)经年度考!核后市政府给予【一定的奖励 】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