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 第二章 公—路,规划
—第七条? 公路规划》应当根据国民经济】和社会发展以及国】防建:设等需要编制—与城乡规划和其他方!。式的交通运输发【展规划相《协,调
第《八条 编制国民经】。济,和社:会发展规划、城乡规!划、土地利》用总体规划》涉及公路规》划的内容应当征【。求同级交通运输【主,管部门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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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《 编制公路规划应】当经过专家论证按】照国家和省有关【规定征求《有关部门《的,意见并?向社会公众征求【意见
公!路规划?批准后应《当及时向社》会公布但是涉及【国防:的内容除外
第十!。条 县级人》民政府交通运输【主,管部:门应当协助乡—级人民政府编制【乡道、?村道规划乡道、【村道规划应当与【乡(:。镇)、村庄》规划相衔接
第十!一条: 实施公路规划【应当遵循先重点【。、后一般的原则优】先安排具有重大【经,济、:社会:。。、,。国,防意义以及交通闭】塞、急需畅通地【区的公路《建设项目
第【十二:条 公路在公—路网中的等级—与实际作用》。明显不相适应时由原!规划编制机》关提出变更申请【。按照国家《。规定的程序变—更,。
第十三条 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应当统筹》规划现有公路的【客货运站《点、服务区、加油站!、标志牌等》附属设施的设置并】在危险路段设置警】示标:志提高公路的服【务,功,能
》 新建公路—设置客货运》。站点、?服务区、加》油站、标志牌等【附属设施应当征求相!关部:门和社会公众—意见与公路同时【规划、同时设计【、同时建设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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