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:第二章 公路—规,划
》第七条 公路规划】应当根据国民—经济和?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!设等:需要编制《与,城乡规划和》其他方式的交通运】输发展规划相协【调
第八条 【编制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?规划、?城乡规划《。、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《涉及公路《规划:的内容应当征—求同级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的意【见
第九条 编】制公:路规划应《当经过专家论证按】照,国家和省有》关规定征求有关部门!的意见并向社会公】众征求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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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【规,。划,批准后应当及时向】社会公布但是涉及】国防的内容除外【
第十条 县【级人民政府交通【运输主管部门应当】协助乡级《。人民政府编制乡道、!村道规?划乡道、村》道规划应当与—乡(镇)、》村,庄规划相衔接
】第十:一条 实施公路规】划应当遵循先重点、!后一:般的原则优先安排具!有重大经《济、社会、国—防意义以及交通闭】塞、急需畅》。。通地区的公路建设项!目
第十二条 】公,路在公路网中的等】级与实际作》用,明显不相《适应时由原规划编】制机关提出变更【申请按照国家—规定的程序变—更
第十》三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交通运输主】管部门?应当统筹规划现有】公路的?客,货运站?点、服务区》、加油站、标志牌等!附属设施的设置【。并在危险《路,段设置警示标志提】高公路的服务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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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新建公【路,。设置:客货运站点、服【务区、加油站—、标志牌等附属设】施应当征求》相关部门和社会公】众,意见与公路同时【规划、?同时:设计、同时建设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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